因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和计划动态调整,我校按相关程序进行递补和补录,现将递补(补录)名单予以公示,详见【温州医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第二批拟录取名单公示.pdf】
一、公示时间
2023年4月8日至4月21日
二、反映问题的方式和要求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研究生院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反映问题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三、公示联系处室和受理联系处室
(一)研究生院招生办,联系电话,邮箱(见官网)
(二)学校纪检监察室邮箱(见官网)
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