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法律(法学)专业考生周**自愿放弃拟录取资格,经研究决定在同专业内按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拟录取考生孟文静,现将其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4月27日——5月1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反映材料以书面形式提交至贵州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 官网查询(贵州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重要提示:拟录取考生需经教育部录检通过后才能被正式录取,最终是否录取以教育部录检结果为准。拟录取名单中的考生若因学籍学历校验、政审等问题造成录检不合格的,学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不予录取,并在拟录取公示名单中取消录取资格。
贵州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