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督促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豫考研〔2025〕5号)等文件要求,为加强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切实做好复试录取各项工作,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监督管理,优化考生服务,切实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确保公平、公正、科学。
二、复试形式、时间和地点
我院2025年研究生招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形式,复试时间按照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要求确定,复试地点为郑州烟草研究院。
三、复试流程及内容
(一)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参照教育部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国家分数线),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我院2025年进入复试基本分数线为:总分不低于275分,英语不低于45分,其他科目成绩不低于国家分数线。按照差额复试一般不低于120%的比例,以总分从高至低确定复试人员,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二)资格审查
人事处(研究生处)负责审查考生复试资格,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资格审查材料如下,请按照顺序装订好:
1.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2. 应届生学生证复印件、往届生最后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3.《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个人简历、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签字盖章原件;
4. 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
5. 本人签字的《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诚信复试承诺书》原件;
6. 应届生提交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交学信网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7.获奖、科研成果等证明材料。
(三)复试内容
复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能力和综合素质能力,考试内容主要包括英语笔试、专业课笔试和面试三部分,满分50分。
1. 英语听力笔试(满分10分):主要测试考生英语听力理解能力,时间40分钟。
2.专业课笔试(满分10分):主要测试考生对本专业理论与实验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运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时间90分钟。
3.面试(满分30分):每位考生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面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
——英语口语测试(满分5分):主要从阅读、翻译等方面测试考生的口头表达以及对科技短文的阅读理解能力。
——专业知识(满分20分):主要考察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造精神和创新能力。
——综合素质(满分5分):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在本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举止、口头表达、心理健康等情况。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包括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习工作态度等方面。思想政治品德除在面试环节考核,还需考生单位出具书面意见,并结合查阅考生档案一并进行。考核结果以合格或不合格记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其他
我院不接受破格复试考生。
四、拟录取资格的确定
1.思想政治审查、体检合格。
2.总成绩为100分,其中初试成绩占50分,复试成绩占50分。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00×100)×50%+复试成绩。
考生复试成绩低于30分者,或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 根据我院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人数按教育部下达我院招生计划执行。
4. 当拟录取考生放弃录取资格或招生指标增加时,差额部分按综合成绩排序进行补充录取。我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申请对考生进行再次复试。
5.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入学后3个月内,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信息公开公示
在复试、录取阶段(含调剂,下同),在我院官方网站统一公布复试录取办法、招生人数和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各科成绩等)信息,统一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我院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
六、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复试工作监督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全面负责。
2.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持有异议的,须于拟录取名单公布后2个工作日内向人事处(研究生处)提交书面申请,审核后给予书面答复。
3. 人事处(研究生处)联系人:李老师、王老师,电话:0371-67672238 /2905。院复试工作监督组监督电话:0371-67672225。
七、其他
1.本办法未涉及的其他复试录取相关事项或与教育部相关文件不一致的,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2. 我院部分方向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将按照《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和有关政策依据制定调剂工作办法并通过我院官网对外公布。
3.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郑州烟草研究院人事处(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