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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科技大学外国语学院2024年研究生复试调剂名单公示

时间:2025-03-31 07:52:25    来源:河南科技大学

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关于复试录取工作的文件要求和会议精神, 结合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 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招生的原则,切 实发挥复试在拔尖创新人才高质量选拔中的作用,在确保安全性、公 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规范实施复试录取相关工作,确保 2025 年 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复试时间及方式

我校研究生复试工作将于 2025 年 3 月下旬启动(具体时间和复 试安排由学院向考生公布)。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 况,确定今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以现场复试方式进行。

三、复试内容与形式

1.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课考核(笔试, 满分 100 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 100 分)、综合素质与专业 知识面试(满分 100 分)和学院要求的其它考核内容(满分 100 分)。 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 20 分钟。具体复试形式和考核内容以及各部分 权重见各学院发布的复试工作细则。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 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 遵纪守法等方面。此项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 不予录取。

2.对以同等学力(以报名时为准)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加试两门 所报考学科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时间每门为 2 小 时,每门试卷满分为 100 分,60 分以上(含)合格。加试成绩不计入 复试总成绩,但任一科目的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和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的考 生须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考试。试卷满分为 100 分,60 分以上(含)合 格。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总成绩的计算

专业课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权重一般在 30%-70%之间,由各学院 自定。考生的复试总成绩按下式计算:

复试总成绩=专业课考核成绩×专业课考核成绩权重+外语听 说能力成绩×10%+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面试成绩×( 1-专业课考核 成绩权重-其他考核成绩权重-10%)+其他考核成绩×其他考核成绩权 重。(四舍五入,保留 2 位小数)

外语类专业和管理类联考专业成绩计算办法由学院自行确定并 在复试工作细则中明确。

复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记分,60 分以上(含)为合格。复试总成 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学院有其他不予录取条件的须在实施细则 中明确。

四、复试流程

1.复试比例、复试分数线

( 1)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硕士生招生实行差额复试,差 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 织复试。

( 2)学院在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综合考虑生源情况、 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特点等,确定各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 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线:在国家 A 类线基础上总分 降低 22 分,单科各降 5 分。

( 3)我校不破格复试录取线下生。

2.确定并通知复试考生

学院根据复试分数线确定本单位复试考生名单,将复试考生名单 在本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并通知复试考生参加复试,提醒考生查看学 校与学院的相关通知和复试工作细则。未参加复试者不予录取。

3.资格审查


学院在复试前要对达到复试分数线考生的报考资格和复试资格 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在报到时须提供如下材 料:

( 1)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如果身份证丢失,可以用临时身份证(在有效期内)或户籍所在 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 3)应届生: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 件(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入学时提交审查)。

非应届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 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 4)对于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还需提供《入伍批准 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加盖档案管理部门证明章的复印件)和《退出 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 5)大学期间成绩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应届生加盖教务部门 公章,非应届生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同等学力考生提供专科成绩 单及本科课程进修成绩单、在 CN 刊物以第一作者正式发表过的所报 考专业的学术论文复印件)。

( 6)考生本人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 1)。

( 7)《思想政治品德表现考核表》(见附件 2)。

( 8)反映考生科研能力和潜质的其他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本科 毕业论文、科研成果、攻读硕士学位阶段的研究计划等。具体附加材 料要求由各学院结合学科特点和复试考核工作需要自行确定。

( 9)符合教育部《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中可享受相应加分政策条件的考生,需向学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及复印件。

说明:以上( 1)-(7)为必须项,(8)、(9)两项由考生根据 自身实际情况和学院要求提交。


学院须留存以下材料:( 1)-( 4)项复印件各 1 份,( 5)-( 9) 项各 1 份,所有复印件均需采用 A4 规格纸张,按( 1)-( 9)顺序装 订在一起。

4.组织实施复试工作

各学院按照本单位复试工作细则组织实施复试考核工作,复试过 程中全面实行全程录音录像。

5.体检

体检在入学时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  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  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  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

2 号)规定执行。

6.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试生复试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相关工作安排,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初试的硕 士生,随同专业统考生一起复试。复试内容、程序与普通计划硕士研 究生要求相同。学校根据相关学院免试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人数,差 额下达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试生专项招生计划。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 初试硕士生复试综合成绩单独排名,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对复试合格的 考生依序拟录取。

五、调剂

我校将根据各专业计划缺额情况组织开展调剂工作。我校后续将 在网上公布调剂工作办法,各二级招生学院将根据本单位调剂工作需 要公布相应的调剂工作办法,请有调剂需求的考生及时关注河南科技 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告。

六、拟录取

1.综合成绩= (初试满(初试)分/(总成)10(绩)0)  × 60%  +  复试总成绩 × 40%

2.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 取规则、考生综合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 录取名单。

3.对符合教育部文件规定可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对其提供的证 明材料经过核实后,予以加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学院将拟录取名单报送学校研招办,研招办对全校拟录取名单 进行汇总,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研究生院网站 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

5.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须在拟录取前提出书面申请,导师和学 院同意后,由学院审核后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6.所有非定向考生的人事档案须转入学校。定向就业考生须在录 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各学院在复试、调剂过程 中,应提前将相关管理规定告知报考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的考生,满足 有关要求才能录取。

7.入学后 3 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等文件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 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考生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将于复试前进行,请各位考生严格按照学院复试细则  提前做好行程规划并按时到校参加资格审查及复试环节。考生无故不  按时报到或者无故失联造成无法完成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复试。

2.复试期间,考生应做好个人防护,当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学校将严格落实校园公共区域日常卫生管理和消毒制度,提供公用消 毒用品,全面保障复试师生的身体健康。

3.考生应自觉遵守相关法律和考试纪律、考场规则(见附件 3), 严禁在复试过程中录音、录像;严禁以任何方式对其他人转告复试试 题、答卷和相关考试内容。

八、其他事项

1.各学院为考生提供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考生如对学院复试 录取结果有异议,可通过学院公布的咨询电话或邮箱进行申诉。申诉 人对学院的答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研招办投诉,投诉材料应包含学 院对申诉和投诉的答复。不采纳违规私自进行录音、录像的内容作为 复议材料。

2.根据教育部招生管理规定,学校认为如有必要,可对相关考生 再次复试。


3.本办法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管理规定》等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如有与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相 抵触,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

4.我校及各学院以研招网信息平台、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 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 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九、咨询及申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79-69868577(研招办)

0379-64231439(校纪委)

电子信箱:yzb@haust.edu.cn

通信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 263 号河南科技大学研

究生招生办公室(致远楼 222 房间) 邮政编码:471000

研究生院网址:https://yjsc.hau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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