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确保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平稳有序、公平公正开展,依据《教 育部关于印发<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 知》(教学〔2024〕4 号)、《关于做好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 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 号)、《山西省招 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做好我省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的通知》(晋招考研〔2025〕6 号)等有关文件精神, 特制定本 办法。
一、组织机构
1、领导组
组 长: 陈 钱
副组长: 杨风暴
成 员: 贾维河 赵贵哲 刘 俊 来志斌 尹建平
职 责:全面领导和统筹复试录取工作。
2、招生工作组
组 长: 杨风暴
副组长: 杨秋翔
成 员:各学院院长
职 责:
( 1 )组织开展复试录取各项工作, 全面有序地推进研究生 招生计划分配、复试录取方案制定、试题命制、资格审核、复试 实施、录取、信息公开等各环节工作。
(2)成立以研究生教学督导委员会为主体的复试督察组 , 重点对招生笔试、面试等重点、关键环节进行全面、有效地监督、 指导。
(3)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 完善复试期间发生 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4)上级部门复试督察组人员对接工作。
招生工作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
3、各学院招生工作小组
组长:学院院长
成员:学院全体院领导、学科带头人
职责:
( 1 )制订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方案(报经校招生工 作组审定),并组织实施。
(2)本学院有关工作人员招生工作安全与廉政风险培训。
(3) 学院纪委书记和纪检干部全程参与、监督各招生环节。
4、纪检监察督察组
组 长: 刘国东
成 员: 工作人员若干名
职 责:
( 1 )对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过程各环节进行全面、有效地监 督检查,通过现场巡查、录像回放抽查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管 理。
(2)调查处理招生工作中遇到的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5、网络安全工作组
组 长: 孙豫峰
成 员: 工作人员若干名
职 责:
( 1 )对突发性网络事件及时汇报,并妥善处理。
(2)健全网络安全应急预案。
6、宣传组
组 长: 刘 彬
成 员: 工作人员若干名
职 责:
( 1 )负责建立健全舆情监测机制,强化舆情监测处置。完 善舆情处置应急预案。
(2) 网络舆情监控及网络安全情况上报。
(3)负责记者接待等工作。
二、工作安排
( 一 )学院招生指标分配
1、学校分配给各学院的招生指标包括基础指标、奖励指标、 核减指标、专项指标、调整保障指标和单列指标。
基础指标主要依据各学院导师人数、前一年科研经费数、当 年的一志愿上线人数确定;奖励指标主要依据全国重点实验室建 设、省级科学技术或技术发明奖励、就业率排名、非全日制招生 指标完成、国家级人才、省优秀学位论文、重大在研科研项目等 情况确定;核减指标主要依据研究生招生初试自命题科目失误、 上级部门抽检不合格论文数量、超低就业率、上年度未完成招生 计划数等情况确定;调整保障指标主要依据基本保障等情况进行 适量调整;单列指标由山西省卓越工程师学院(中北大学)牵头 各学院申报,并依据各学院校企双方协议签订情况确定。
各学院所属各学科专业的招生数量及各导师的招生数量由 各学院自行分配确定,分配原则要充分考虑社会需求、学科建设、 培养条件以及科研经费等因素。
2、各学院要按学校下达的指标招生, 原则上不得超计划人 数招生, 如需调整计划须报交招生工作办公室批准。
3、学术型招生计划可调整到专业学位使用, 但专业学位招 生计划不得调整到学术型专业使用。全日制招生计划与非全日制 招生计划不得相互调整使用。
(二) 复试工作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 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 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应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 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复试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 综合评价,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促进高层次拔尖创新人 才脱颖而出。落实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分类选拔机制,分类设计 复试内容,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学术素养、对学科知识掌握 与运用情况、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 实践能力、职业素养。
1、复试原则
( 1 )公平、公正、公开。
(2)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3) 坚持能力、素质与知识考核并重, 既注重初试成绩, 又强化复试综合考核。
2、初试成绩要求
各招生学院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 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各学科专业考生进入复试 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但不得出台歧视性或其他有违 公平的规定。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合格生源比例不 足的,按照实际生源数组织复试。各学科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 试成绩要求由研究生院审核后, 由研究生院统一公布。
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各招生专业初试总成绩参 照教育部下达的“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 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关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9和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总分要求”相对应的学科门类总分要 求,单科不划线。
3、复试方式
复试采用现场方式进行,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中北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中各招生专业复试科目采用笔试方 式(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编程能力测试》除外)进行。笔试 试题和面试试题的命题工作由各学院遵照《中北大学硕士研究生 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暂行管理办法》(研办[2019]2 号)统一组 织与实施。笔试试题、面试试题及其评分参考在启用前属国家机 密,要选派政治可靠、坚持原则、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责任心 强、业务熟悉且当年无直系亲属报考中北大学硕士研究生的正式 在职人员承担命题、评分工作,并加强相关人员培训,切实提高 其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业务能力,防止出现命题错误和失泄密 情况,切实落实安全保密责任制,所有命题、评卷等涉密人员必 须签订《保密责任书》, 过失泄密和故意泄密行为均须承担刑事 责任。命题人员信息要对外保密。笔试试题答卷纸质稿要保存 3 年。
4、资格审核
研究生院汇同各招生学院确定复试名单并及时通知考生参 加复试。复试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公布。各招生学院负责对考生 进行复试资格审查,研招办负责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行复试 资格审查。须逐一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 籍)核验结果、 学生证及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采取“两识别” (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 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 严防“替考”。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确保全部参加复试的考 生符合教育部及学校政策要求。
5、考生缴费
复试费每生 120 元,采取银行转账方式缴纳,并须备注本人 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学院、专业。收款单位: 中北大学,开户 账号: 0502121929024915246,开户行:工行太原迎新街支行。
6、各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各复试小组不少 于 5 人, 由相关学科专业的专家、教授组成。每小组需另配备思 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人员 1 人,应有思想政治工作经验,负责 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情况。各复试小组配秘书 1 人,负责复试的 记录工作。
7、复试安排
( 1 )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 各批次调 剂考生名单由各学院在本学院网站公示。公示的复试名单须包含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
(2)考生按要求签署《中北大学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 书》, 并遵守承诺。
(3)笔试组织要对标研考初试考务组织要求,切实维护考 风考纪,规范做好后续评卷登分工作。复试科目笔试由各招生学 院组织, 笔试具体地点由各学院通知各自所属考生。
(4)会计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研究 生院协助招生学院共同组织、实施,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5)面试工作由各学院分别组织,学校组织专人监督巡查。
(6)面试采取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小组组成 人员、随机抽取面试试题等方式, 加强面试过程监管, 严防“作 弊”。
(7) 学院要针对不同的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精心设 计面试试题,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严禁同 一试题重复使用,确保面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
(8)充分保障考生的考核时间, 一般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 少于 20 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同 一学科(专业) 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成 绩评定标准和计分办法原则上应统一。
(9)须现场独立评分, 不得商议。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 况要交学院科研科集中统一保管、备查, 任何人不得改动。
(10)对复试过程全程录像录音,严格过程监管并保留音像 资料三年以备复查。
(11 )所有的复试成绩由各学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3 天。
8、复试评分办法
(1)复试满分为 300 分:外国语(听力及口语) 100 分;
复试科目笔试 100 分,面试 100 分。复试百分制成绩换算办法为: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成绩*20%+复试科目笔试成绩*40%+面试 成绩*40%。
(2)会计硕士、工程管理硕士考生复试成绩 400 分:外国 语(含听力及口语) 100 分, 思想政治理论 100 分,复试科目笔 试 100 分,面试 100 分。复试百分制成绩换算办法为:外国语(听 力及口语)成绩*20%+思想政治理论成绩*20%+复试科目笔试成 绩*20%+面试成绩*40%。
9、各学院院长是本学院招生工作的第一负责人。要选派经 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并对所有 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 明确工作纪律、工作 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强化政治意识、保密意识和责任意 识,坚决杜绝复试导师和工作人员自行其是、擅自调整或破坏规 则。
10、复试时间
各学院应于 3 月 26 日前完成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及拟录取工 作,于 4 月 20 日前完成调剂考生的复试及拟录取工作。校研究 生招生工作组将对各学院逾期未完成的计划指标进行重新调整 和分配, 4 月23 日前完成全部复试及拟录取工作。
(三) 调剂工作
调剂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满足考生志 愿选择、保障考生权益的重要渠道。各有关学院要规范调剂工作 程序,积极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提升服务质量,确保择优选 拔。
1 、考生调剂应满足的基本条件:
( 1 )符合我校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 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 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应在同一 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 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4)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其中初 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 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 工学 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 须达到我校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 绩必须符合我校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初试成绩 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 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6)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 申请调剂到 我校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我校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 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 可按规 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7)考生(含校内调剂考生、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 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调剂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经调剂系统直接参 加复试的考生在录取检查中不予认可。
2、考生调剂应满足的初试科目要求:
( 1 )初试考数学一的考生可调入我校初试考数二、数三、 自命题数学的专业,初试考数学二的考生可调入我校考数学三或 自命题数学的专业,反之不行。
(2)初试考英语一的考生可调入我校初试考英语二的专业, 反之不行。
(3)初试科目数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数相同。
3 、调剂的其他要求:
(1)除英语语言文学专业涉及二外考试科目以外, 我校仅 接受统考外语科目为英语的考生,不接受其他语种考生。
(2)对于非全日制考生, 我校只接收在职定向生调剂。
(3)我校不接受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调剂。
(4)我校一志愿复试不合格考生不得重新申请调剂到我校 相同学院、相同专业、相同研究方向。
4、为确保科学性, 调剂办法中涉及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 等学术要求的内容须经学院及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同意,并 在一志愿复试结束后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 统”和中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统一发布。
5、对于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 各学院按照学校统一公布的 调剂公告要求,分专业按照考生初试总分成绩高低顺序择优遴选 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并报校招生工作办公室审核。
(四)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 作环节,招生学院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 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 现, 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 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
招生学院要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 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 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 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 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 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 招生学院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3、招生学院在复试的同时应组织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和导师 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招生学院还可采取“函 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开展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 核。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招生学院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 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 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 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五) 复试复议
研究生院接收考生对复试成绩的申诉与投诉。考生可以在复 试成绩公布之日起 24 小时内向研究生院邮箱(yzb@nuc.edu.cn) 提出书面申诉和投诉。对申诉和投诉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 生工作领导组进行复议。原则上在 3 日内向考生反馈复议结果。
(六) 录取工作
1、复试结束后, 各学院依照《中北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 招生综合成绩计算方法》(附件)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分 专业招生计划、考生综合成绩排名、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身心 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学院拟录取名单及时报送校招生工作组, 由招生工作组 审核通过后对外公布。
3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录取结果在中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 10 天。我校所有复试、录取信息将按照教育部要求在中国研究生招 生信息网进行公示。
(七) 纪律要求
学校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 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 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 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 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 学后 3 个月内,各招生学院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 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其他
1、我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全程接受监督举报,举报电 话:0351—3922279。
2、招生过程中如有特殊情况,报招生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
3 、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中北大学办公室 2025 年 3 月 20 日印发
综合成绩=初试综合成绩百分制×70%+复试百分制成绩 ×30%
初试综合成绩计算比例因统考科目门次而异,具体计算办法 如下:
初试综合成绩(三门国家统考课)=国家统考科目百分制平 均成绩×80%+自命题科目百分制成绩×20%;
初试综合成绩(两门国家统考课)=国家统考科目百分制平 均成绩×65%+自命题科目百分制成绩×35%;
初试综合成绩(一门国家统考课)=国家统考科目百分制成 绩×50%+自命题科目百分制成绩×50%;
管理类联考初试综合成绩=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百分制成绩 ×2/3+外国语×1/3。
注:
1、计算国家统考科目百分制成绩时, 各科目成绩比重 相同;
2、计算自命题科目百分制成绩时, 各科目成绩比重相 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