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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考研复试:皖西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第一志愿考生复试通知

时间:2025-03-24 02:47:17    来源:皖西学院

一、复试安排

1.复试分数线

《皖西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第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已在皖西学院研究生处网站公布,请考生查阅。

2.复试方式

根据教育部和安徽省复试录取工作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第一志愿达到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采取现场复试方式进行(考生须到学校参加专业笔试和面试)。

3.复试时间

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3月27日-3月28日。

具体日程如下:

3月27日  8:00-12:00   考生报到、资格审查、同等学力加试

3月27日  14:30-16:30   专业笔试

3月28日  8:00-12:00   综合面试

4.场地安排

地点:皖西学院科技楼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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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考生从六安市裕安区文华路桥南侧约100米处皖西学院东门进入校园内。

二、资格审查

根据教育部和安徽省相关文件规定,考生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

1.有效身份证(核查原件、上交复印件)。

2.初试准考证(核查原件、上交复印件)。

3.学籍学历证明材料(核查原件、上交复印件)。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提交学生证(完整注册)、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往届生提交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的考生须于2025年9月1日前取得)。

(4)2025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4.《皖西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政审表》(A4双面打印),由考生学校或所在单位填写并加盖所在单位党组织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5.考生本人签字的《皖西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A4单面打印)。

6.考生填写的《皖西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情况登记表》(A4双面打印),供复试评分使用。

7.考生填写的《皖西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个人学业情况表》(A4双面打印),供复试综合考察使用。

8.获奖证书或其他学术能力证明材料等。

三、复试内容

1.同等学力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与已考科目不同),加试科目为笔试,笔试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每门加试科目60分及以上视为合格,合格者进入复试下一环节。

2.专业笔试

专业笔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主要考核考生对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综合掌握情况。笔试科目参见《皖西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复试科目(三选一),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按照选定的复试科目进行专业笔试。

3.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采用即时问答形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及外语水平等。每位考生综合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满分100分。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核结果以“合格”或“不合格”体现,不计入总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40分):主要考察考生实际工作能力、文化素养和社交能力、沟通与团队协作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应变能力和心理素质等。

(3)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40分):主要考察考生对本专业(领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职业发展潜力等。

(4)外语水平(20分):主要考察考生外语听说能力。

四、成绩核算

1.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由笔试成绩和综合面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笔试成绩与综合面试成绩分别占复试成绩权重的40%和60%。

综合面试成绩=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40%+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40%+外语水平×20%

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40%+综合面试成绩×60%

2.总成绩由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其中复试成绩占比40%,初试成绩折算百分制后占比60%。初试总分为500分的考生,初试成绩除以5之后的得分,即为初试成绩折算分。

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说明:

1.复试成绩总分100分,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成绩核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研究生处

2025年3月24日

录取/复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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