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教育部《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关于做好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 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京招考委〔2025〕4号)等文件精神,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公平公正,为切实做好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强化监督管理,复试录取过程政策透明、程序规范、信息公开,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落实分类选拔、择优录取,促进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
二、组织管理
全面严格落实招生复试录取主体责任,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统筹和推进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严格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的规程,审议决策考试招生重大事项;校党委书记和校长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
分管研究生工作校领导全程参与、全程组织、全程管理。实行校、院两级管理及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管理的模式,具体职责如下:
1.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处)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定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发布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分配招生计划,规范复试录取过程,统一审核复试、调剂、录取有关操作细则,统一发布调剂信息,统一监督巡查,统一审核调剂复试及录取名单,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2.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负责组织成立复试工作组。学院党委书记和院长为本单位复试工作第一责任人,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分管院领导作为直接责任人,全程参与、全程组织、全程管理。
学院负责组织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复试工作组制定并落实本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复试工作具体实施细则、复试工作组工作基本规范,制定复试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和程序,组织 复试科目命题,制订复试考官遴选办法,遴选和培训复试考官及 工作人员,协调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复试工作中的争议,审定 拟录取名单等。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严格执行回避和保密制 度。复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经学院相关部门审核后报送至研究生处。
3.纪检监察办公室履行监督职能,受理信访举报相关问题,通过录像远程巡查或现场指导,学院兼职纪检员全程现场指导,加强复试过程监管。
三、复试分数线
1.根据教育部公布《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确定各专业复试最低分数线(表1)。
表1 北京联合大学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分数线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复试分数线 | ||
总分 | 单科 (满分=100分) | 单科 (满分>100分) | ||
025100 | 金融 | 323 | 40 | 60 |
025400 | 国际商务 | 323 | 40 | 60 |
025800 | 数字经济 | 323 | 40 | 60 |
030200 | 政治学 | 323 | 40 | 60 |
030500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323 | 40 | 60 |
035101 | 法律(非法学) | 323 | 40 | 60 |
035102 | 法律(法学) | 323 | 40 | 60 |
045103 | 学科教学(语文) | 341 | 45 | 68 |
045112 | 学科教学(体育) | 341 | 45 | 68 |
045115 | 小学教育 | 341 | 45 | 68 |
045116 | 心理健康教育 | 341 | 45 | 68 |
045117 | 科学与技术教育 | 341 | 45 | 68 |
045118 | 学前教育 | 341 | 45 | 68 |
045119 | 特殊教育 | 341 | 45 | 68 |
045120 | 职业技术教育 | 341 | 45 | 68 |
055200 | 新闻与传播 | 351 | 47 | 71 |
060100 | 考古学 | 336 | 43 | 129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复试分数线 | ||
总分 | 单科 (满分=100分) | 单科 (满分>100分) | ||
060200 | 中国史 | 336 | 43 | 129 |
065100 | 博物馆 | 336 | 43 | 129 |
070500 | 地理学 | 274 | 34 | 51 |
081200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260 | 34 | 51 |
083000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260 | 34 | 51 |
083200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260 | 34 | 51 |
083500 | 软件工程 | 260 | 34 | 51 |
085400 | 电子信息 | 260 | 34 | 51 |
085900 | 土木水利 | 260 | 34 | 51 |
086100 | 交通运输 | 260 | 34 | 51 |
105700 | 中医 | 293 | 36 | 108 |
120200 | 工商管理学 | 333 | 41 | 62 |
125100 | 工商管理 | 151 | 35 | 70 |
125300 | 会计 | 194 | 48 | 96 |
125400 | 旅游管理 | 151 | 35 | 70 |
125500 | 图书情报 | 193 | 48 | 96 |
135400 | 戏剧与影视 | 351 | 37 | 56 |
135700 | 设计 | 351 | 37 | 56 |
145100 | 文物 | 266 | 34 | 51 |
140300 | 设计学 | 351 | 37 | 56 |
2.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24〕3号)文件要求,我校2025 年共10 个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计划,其中一志愿考生按初试成绩总分与相应学科门类国家线进行折算,从高到低排序取前7 名;其余3 个为工程硕士,只能招收贵州、云南、新疆地区的考生,电子信息专业拟接收该专项计划调剂考生3 名,详见计划分配方案(表2)。
表2 2025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名额分配表
招生学院 | 专业名称 | 一志愿拟招生数 | 第1批 拟调剂招生数 |
应用文理学院 | 新闻与传播 | 1 | 0 |
管理学院 | 会计 | 2 | 0 |
商务学院 | 国际商务 | 1 | 0 |
师范学院 | 小学教育 | 1 | 0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2 | 0 |
智慧城市学院 | 电子信息 | 0 | 3 |
合计 | 7 | 3 |
3.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共10个,由相关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根据一志愿考生初试成绩总分与相应学科门类国家线进行折算,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第一批取前10 名,设定复试最低分数线(表3 )。
表3 2025 年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名额分配及复试分数线
招生学院 | 专业名称 | 一志愿拟招生数 | 复试最低分数线 |
总分 | |||
应用文理学院 | 新闻与传播 | 1 | 351 |
图书情报 | 1 | 161 | |
智慧城市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1 | 260 |
电子信息 | 1 | 227 |
招生学院 | 专业名称 | 一志愿拟招生数 | 复试最低分数线 |
总分 | |||
管理学院 | 会计 | 2 | 163 |
艺术学院 | 设计学 | 1 | 314 |
设计 | 1 | 331 |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2 | 262 |
4.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名且达到复试要求的考生按要求进行加试,具体以学院通知为准。
四、复试安排
(一)复试时间及地点
研究生复试工作于3月中旬开始,原则上全部考生现场复试,复试时间、复试地点、参加复试学生名单以各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复试通知为准,相关信息提前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原则上按计划数与复试人数比例范围
1:1.2~1:1.5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开计算,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二)复试方式
1.笔试
主要为专业课测试。专业课闭卷笔试,答题时间为原则上每个科目60~120 分钟,满分100 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会计、图书情报、旅游管理加试思想政治理论,加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比例不低于30%。
2.实践(实验)能力考核
各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根据专业特点和人才选拔需要安排实践(实验)能力考核,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面试
充分保障考生的考核时间,一般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 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每个复试小组专家成员中含英语提问教师1 人。同一学科(专业学位类别)下设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统一。
(三)复试主要内容
为提高复试的有效性,各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可根据专业特点决定复试内容。一般应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1.专业素质和能力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学位类别)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外语听说能力;
(4)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1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2)本学科(专业学位类别)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4)人文素养;
(5)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四)复试注意事项
在复试全过程中,考生均不得拍照或者录音录像。复试结束,不得将考试内容告知他人,不得通过网络散布有关复试内容的任何信息。如有上述行为,视为违纪,取消考试成绩。
(五)复试流程
1.复试费用
复试费100元,考生在参加复试前完成线上支付,具体内容参见缴费流程(附件1)。
2.复试考生资格审查
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 份(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A4纸同一面上)、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考生签字的《北京联合大学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2)、学历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注册满7 个学期的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学术成果复印件和其他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校验有问题的,考生须在拟录取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复试时须出示《202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复试时须出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根据各学院要求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全日制定向就业的考生须提交用人单位和本人签订的定向就业合同(委培协议),以招生学院通知为准。
复试考生资格审查方式以各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通知为准。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复试。
复试考生体检原则上安排入学时统一体检,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并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中相关规定执行,体检结论由校医院确定并负责解释。
3.复试程序以各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通知为准。
(六)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均为百分制)按权重相加之和,权重由各学科(专业学位类别)自定,具体见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复试工作办法。复试成绩(含单项)低于60 分(百分制),不予录取。
2.初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后,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入学考试总成绩(百分制)=初试总分÷5(满分300 分除以3)×50%+复试成绩(百分制)×50%。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复试成绩公示
复试工作结束,复试成绩、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s://graduate.buu.edu.cn/col/col30688/index.html)上进行公示。
五、调剂工作
在部分专业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前提下,学校招收调剂考生,调剂工作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的文件规定执行。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是教育部网上调剂唯一指定网站,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将在4月8日开通,有调剂意向的考生须在系统开通后指定时间内完成调剂信息填报,其他调剂方式无效。
1.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具体调剂要求和考生进入复试遴选规则见各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或调剂公告。
3.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7 个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该7 个专业学位。
4.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5.学术学位专业均不接受专业学位考生调剂;专业学位专业可接受学术学位考生调剂。
6.调剂考生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报调剂信息,未在网上填报的调剂考生不予录取。
7.调剂考生只能按照调剂填报的招生单位和专业志愿进行复试录取。
8.同一批次调剂必须按照符合学科(专业学位类别)调剂要求的考生成绩高低顺序确定调剂考生复试名单。
9.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10.第一志愿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A类考生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11.各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每次开放调剂服务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 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 小时。
六、录取工作
1.严格按照总成绩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报考学术型与报考专业型的考生分类分专业排名,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排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享受少数 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单列。
2.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含单项)低于60 分;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3)复试中提供虚假信息,考试过程中舞弊;
(4)考生身份不能确认;
(5)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
(6)体检不符合相关要求;
(7)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
3.复试工作结束后,学校将在校研究生招生网上进行拟录取名单公示;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考生必须参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4.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录取资格无效。
5.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6.学校硕士研究生教育为全日制,除定向生外,所有拟录取考生的人事档案均须在指定时间调入学校。
7.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七、监督和复议
1.学校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工作结束后,复试成绩、拟录取名单将在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s://graduate.buu.edu.cn/col/col30688/index.html)进行公示。
2.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监督、巡视复试工作过程,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3.实行复议制度。投诉和申诉问题须实名举报,经调查属实的,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4.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监督电话:北京联合大学监督举报电话:010-64900044,北京教育考试院监督电话:010-82837456。
考生可通过学校咨询或申诉渠道提出复议。
5.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
各学院研究生复试咨询联系方式(附件3)。
咨询时间:2025年3月15 日—4月28 日
工作日8:30—11:30,13:30—16:00
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graduate.buu.edu.cn
校研招办电子邮箱:ldyzb@buu.edu.cn
联系电话:010—64909005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97号北京联合大学研究生处,10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