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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邮电大学波特兰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名单

时间:2025-03-20 06:25:13    来源:南京邮电大学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工作部署,在确保公平、公正、科学的基础上,我校决定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方式。复试期间,校外考生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初试准考证进校。

一、复试安排

复试时间为2025年3月25日—4月28日,4月7日前完成所有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工作,4月28日前完成调剂考生复试录取工作。具体安排由各学院另行通知,请考生提前做好复试准备,并密切关注报考学院网站发布的复试录取细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二、查看复试名单

各学院将陆续公布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考生可在报考学院网站查看。我校不再发放书面复试通知。

三、参加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开放时间为:3月21日-3月24日,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须登录心理测试网址完成心理测试(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未参加心理测试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四、提交复试有关材料

(一)资格审查材料

1.本人准考证。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两面)。

3.学历学籍证明:

(1)应届生提供学生证以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往届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在读研究生须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考生须在拟录取前提供注销原学籍证明;

(4)境外学历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还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复试资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批准参加复试。

(二)复试提交材料(具体参考学院要求)

1.科研成果佐证材料以及学科竞赛获奖证书。

2.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个人陈述表(含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介绍)(见附件2)。

3.报考非全日制的考生须提供定向就业合同书(见附件3)。

4.考生本人签字的《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4)。

5.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供两名副高职(含)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书各一份。

6.报考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复试考生提前将(一)、(二)材料依序提前准备好,以报考学院的具体要求提交审查。

五、复试信息确认

3月23日18:00前,请考生务必登录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yzbm.njupt.edu.cn/logon)”确认以下信息:

1.复试科目选择:报考计算机学院(含南京邮电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南京学院联合培养“卓越研究生”专项计划、南京邮电大学-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联合培养“卓越工程师”专项计划)、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及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专硕(电子信息专业)的考生须登录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选择复试科目。复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未选择复试科目的考生将由报考学院指定复试科目。其他专业考生无需选择复试科目。

2.确认最新联系方式:所有考生须认真核对本人手机号码(将用于接收我校相关通知,必须确保手机联系畅通)和通讯地址(将用于接收录取通知书,必须确保本人能够收到)。如有错误请立即修改,并填写紧急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用于考生本人手机无法联系之时备用)。

3.提交复试确认信息:所有考生须在系统中确认参加复试并提交确认信息。

六、缴纳复试费

3月24日中午12:00前,一志愿考生须登陆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网络支付平台缴纳复试费(80元/生)。未缴纳复试费者不得参加复试;已缴纳者如因本人原因未参加复试,不予退费。

七、加分政策说明

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相关政策规定,有如下情况享受加分政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请符合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且学信网相关部门已审核通过)于3月25日前将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明或证书复印件等)扫描成一个PDF文档,发送至邮箱yzb@njupt.edu.cn,邮件名为“姓名+考生编号+2025年考生初试加分申请”,纸质版通过EMS寄送至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我校将对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审核无误后予以加分。若加分后仍未达到复试线,则无须提交材料。

八、体检

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进行,已录取考生将在开学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入学体检。

九、复试注意事项

1.诚信复试。所有考生须认真阅读并遵守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我校和报考学院发布的相关招考规定,诚信复试。

2.违规处理。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根据教育部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的录取资格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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