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做好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25〕21号)和《山东第一医科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工作办法。
一、复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复试比例
1.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山东第一医科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复试采取差额复试,生源充足的专业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专业,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调剂考生复试差额根据学科需要适当放宽。如出现末位次多名考生初试总成绩相同时可一并进入复试。
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单科执行报考专业学校分数线,总分按照报考专业学校分数线降20分。
二、复试方式
一志愿考生全部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进行。调剂复试原则上采取远程复试方式,各招生单位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生源地情况等综合考虑确定复试形式。
校内同一招生单位同一批次原则上应采用同一种复试形式。确需采取混合方式复试的专业,招生单位应统筹安排,确保不同复试方式的考试流程、专家组成员、选拔标准等的一致性和公平性。远程复试系统操作要求、使用说明、注意事项等另行通知。对有特殊情况、无法满足远程复试要求的考生,须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经招生单位报学校审核,确定合适的复试方式。
三、复试日程安排
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拟定于2025年3月25日-31日进行。调剂考生复试工作拟定于4月9日开始,具体日程安排详见学校研招网和各招生单位后续通知。
四、复试资格审核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应在复试前进行资格审查,严格审核考生学籍、学历等信息。在复试前,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并按照学校要求在招生复试系统内提交材料,各招生单位安排专人负责对考生所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对个人信息与教育部学籍、学历数据库信息不符合者,报考信息弄虚作假者,复试资格审核材料不全者,以及不符合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规定的报考资格者一律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
应届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科学习期间成绩单、《山东第一医科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往届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学历认证报告、本科学习期间成绩单、《山东第一医科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以同等学力人员报考的考生还须提供招生章程中规定的相关学术材料。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供《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和入伍前有关学历(学籍)材料,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在复试前对考生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
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将材料上传至学校招生系统,网址:https://yzsdfmu.sdwusi.com:4431/pas_sddyykdx/roleLogin。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资格审查材料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处理。一志愿考生上传材料时间:2025年3月20日0:00-3月23日17:00,已上传材料经招生单位审核需补充更改的,需在3月24日中午12:00前完成。调剂考生另行通知。
五、复试内容
1.专业课测试。专业课满分150分。一志愿考生专业课考核采取笔试形式,考试时间90分钟。调剂复试时,专业课测试形式由招生单位确定。专业课不设置合格线。
2.综合素质测试。以面试、实验、实践操作等方式,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对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心理素质等综合素养进行考察。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综合素质测试满分为150分(含专业学位考生实验、技能操作等),成绩低于90分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3.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10分。
4.同等学力人员加试。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招生单位须组织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科目满分为100分,合格标准为60分。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公共管理、图书情报专业学位考生参加。笔试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合格标准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心理测试。考生需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参加心理测试。一志愿考生心理测试时间:2025年3月21日9:00-3月23日17:00,测试要求及登录网址见后续通知。测试结果不计入总分。不参加测试者,不予录取。
7.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专业课成绩×40%+综合素质考核成绩×60%)÷1.5×90%+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公共管理、图书情报专业考生复试成绩=(专业课成绩×40%+思想政治理论成绩×40%+综合素质考核成绩×40%)÷1.6×90%+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生下载《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按照要求填写,提交学校招生复试系统。面试时会加强对考生诚信方面的考察,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体检
所有被录取新生均需体检,体检在新生拟录取后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规定执行。
八、调剂
学校将根据招生计划缺额情况发布调剂信息,具体调剂要求、调剂人数、调剂程序、日程安排另见我校调剂公告。调剂考生复试要求、内容与一志愿考生一致。
九、录取
(一)总成绩核算方式
总成绩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分别占60%、40%权重。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初试成绩(满分500分)/5×60%+复试成绩(满分100分)×40%。公共管理、图书情报专业总成绩=初试成绩(满分300分)/3×60%+复试成绩(满分100分)×40%。
(二)拟录取排序
按照招生单位内各专业(区分方向则按研究方向)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如考生总成绩相同,依次比较考生初试总成绩、外国语科目成绩。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
1.各招生单位的拟录取名单依据分专业招生计划,根据复试合格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2.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教学司〔2018〕9号)规定,专项计划专用的原则,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计划考生的单独排名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并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四)录取类别
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的人事档案必须转入山东第一医科大学,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需签订定向协议,人事档案不迁入学校,毕业后必须回定向单位就业。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
十、违规处理
研究生复试的考场规则和考试纪律依照国家关于初试文件规定和标准执行,考生必须严格遵守复试纪律。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 36 号)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研究生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招生单位要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一、申诉渠道
复试期间,学校将接受考生的投诉、申诉,对考生反映复试过程中的问题,学校将认真调查处理,经调查属实的,将责成有关单位和复试小组进行复议。申请复议或投诉者,必须陈述事实、依据。对无中生有蓄意诬陷的,要承担相关责任;匿名投诉、举报的,学校、各招生单位均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531-59556855
投诉电话:0531-59556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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