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硕士网

云南艺术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

时间:2025-03-16 11:07:03    来源:云南艺术学院

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云南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云招考委〔2025〕1号)等文件规定及要求,特制订本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一、复试时间、方式、地点

(一)复试时间

第一志愿考生:

线上确认、缴费:2025年3月17—18日

打印准考证:2025年3月20日

外语线上考试模拟时间:2025年3月19日—20日

外语线上考试时间:2025年3月22日—23日

专业考试时间:2025年3月22日—23日

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名单详见附件1《云南艺术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第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

调剂考生复试时间:2025年4月12—13日

具体考场安排及考试时间以准考证显示为准。

(二)复试方式及地点

复试方式: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所有专业课科目均采用线下方式进行;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英语、日语)考试使用“艺术升”app通过线上方式进行。

复试地点:云南艺术学院呈贡校区。

二、复试内容

根据《云南艺术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复试科目包括专业复试(含专业主课、专业面试)、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心理测评等。专业复试(含专业主课、专业面试)占复试成绩的90%,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占复试成绩的10%。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心理测评主要通过考生提交的《云南艺术学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治思想情况考查表》及现场面试进行考查,不计入复试成绩,考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专业复试(含专业主课、专业面试)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各专业复试科目及成绩占比详见附件2《云南艺术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试科目成绩占比》。复试内容详见云南艺术学院招生资讯网《云南艺术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英语、日语)包括自我介绍和在线随机抽取题目作答,考试时间一共5分钟,自我介绍不得提及个人身份信息,否则按违规处理,成绩计0分。每位考生有3次答题机会,分别抽取不同的题目作答。答题完成后,选择其中1次视频上传,作为复试评分视频。线上考试要求及操作说明详见附件3《云南艺术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线上考试操作指南》。

三、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含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成绩达到国家划定的B类地区分数线的均可进入复试(除自愿放弃复试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由学校招生委员会根据当年报考生源情况自行划定复试分数线,并单独在我校招生资讯网公布。

四、工作程序

(一)公布复试录取办法

依据云南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云招考委〔2025〕1号)等要求,严格审核把关,及时公开发布《云南艺术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二)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资格条件和参加复试考生名单

1.按照云招考委〔2025〕1号文件相关规定,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2.学校在公布复试录取办法的同时公布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

(三)复试考生线上确认、缴费及资格审查

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不组织现场报到,根据《云南省物价局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4〕112号),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收取复试费用,收费标准为100元/人。参加第一志愿复试考生须于2025年3月17—18日登录“艺术升”app完成在线复试确认和缴费,并按要求提交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具体操作说明详见附件4《云南艺术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线上确认及缴费操作指南》。

考生须提前准备以下材料上传系统:

1.身份证正反面图片。

2.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图片(应届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图片)。

3.附件5《云南艺术学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治思想情况考查表》,应届考生须经所在学院填写意见并盖章;有工作单位的往届考生须经所在工作单位党组织或人事部门填写意见并盖章;无工作单位考生须经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或档案所在部门填写意见并盖章。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获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方式如下:

(1)考生根据“在线验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xlcx/rhsq.jsp)介绍的在线验证办法进行验证。验证成功后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若考生在线学历验证不成功,请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指定的代理机构办理学历认证,取得学历认证报告。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录取。

5.考生须提前自行下载并打印附件6《云南艺术学院研究生复试诚信承诺书》,手写签字后上传。

(四)规范开展复试工作

1.开展复试资格审核,通过“两识别”“四比对”等措施,审核复试考生的身份及报考专项计划的资格。

2.加强考生诚信考试教育,考生须在参加首场考试时将《云南艺术学院研究生复试诚信承诺书》原件交监考或考务人员。

3.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格执行“三随机”等管理方式,确保公平公正。对复试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以备复查。

(五)择优确定并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并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前,全面开展录取检查,对报考资格、录取条件、录取程序等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六)身体检查

学校不组织复试考生进行集中体检,拟录取考生自行前往全国三甲等级医院进行体检,按我校另行发布的公告要求将体检报告扫描成PDF格式文件上传,新生入学后还将组织身体健康状况复查,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对患有传染性疾病及其他影响自己和他人正常学习的疾病者,一律不予录取。

(七)录取

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含各专项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学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各招生专业拟招生人数详见附件7《云南艺术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各招生专业拟招生人数》,特别强调,教育部目前尚未正式下达招生计划,公布的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招生人数以当年教育部下达的实际招生计划为准。

五、成绩使用办法及录取规则

(一)成绩使用办法

1.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其中复试环节专业课考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90%,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10%。

2.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专业成绩×90%+复试外语成绩×10%)×50%

(二)录取规则

1.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总成绩相同的,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总成绩和复试成绩均相同的,按初试两门业务课总成绩排序。

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不区分专业方向,按考生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按教育部要求,申请并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进入复试的少数民族考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其中,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定向就业单位应为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在职人员工作单位和户籍应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应为原单位,如考生不能提供以上相关证明的不予录取。需提交的材料和相关要求将在复试拟录取工作开展前单独通知考生。

六、组织管理

(一)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按第一志愿报考考生和调剂考生两个批次分别组织复试。第一志愿考生须按本通告要求按时参加复试确认和考试,我校不再另行通知,未按时完成复试确认和考试的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第一志愿复试完成后,我校将通过云南艺术学院招生资讯网发布拟录取名单及后续工作通知,请各位考生予以关注。

(二)考生应诚信应考,确保考试过程真实有效。请考生严格执行《云南艺术学院研究生复试诚信承诺书》有关条款。我校将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在录取新生开学报到后3个月内,按本单位学科设置、专业要求等进行二次复试、课程加试或随机抽查,不合格考生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三)我校所有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信息均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云南艺术学院招生资讯网、云南艺术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布的为准,我校未授权任何社会机构、个人及网站发布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信息,未举办任何考试培训班,也未委托任何培训机构开展复试培训工作。敬请各位考生通过以上提供的官方渠道查询各类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七、联系及咨询渠道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路1577号

邮编:650500

咨询电话:0871-65937127、65937128、65954207、65954467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传真:0871-65937128

监督举报电话:0871-65937136

云南艺术学院网址:https://www.ynart.edu.cn

云南艺术学院招生资讯网网址:https://zs.ynart.edu.cn

云南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2025年3月13日

录取/复试名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