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辽宁省教育厅关于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要求,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核采用现场考核和网络远程考核方式。请拟参加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考生认真查看学校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本通知、所报考学院复试实施细则,提前做好准备。
一、复试分数线
1.非专项普通考生
各学院招生学科(研究方向)的复试分数线以国家教育部划定的一区各学科门类分数线为准。
2.专项考生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总分不低于245分,政治理论、外国语不低于35分,专业课单科不低于60分,专业课总分不低于126分。其他专项计划考生的分数线与非专项普通考生一致,不单独划线。
二、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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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复试名单
2024年硕士一志愿复试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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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复试安排
(一)复试日程
时间 | 内容 | 方式及地点 |
3月26-27日 8:00-23:00 | 一志愿考生资格审核 | 沈阳药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 (https://yjs.syphu.edu.cn/pas/ks) |
3月28日-4月1日 8:00-23:00 | 下载复试通知书 | |
3月30日-4月1日 | 一志愿考生学院复试 | 详见各学院复试实施细则 |
4月1日10:00—12:00 | 一志愿考生学校统一专业课笔试(相关专业) | 南校区(本溪)第四教学楼 |
4月1日14:00—16:00 | 同等学力加试 | 南校区(本溪)明德楼233 |
4月8日起 | 调剂考生资格审核、复试 | 详见各学院复试实施细则 |
(二)资格审核及报到
我校不收取硕士复试费,考生本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上传以下材料电子版进行资格审核,并下载打印《复试通知书》,完成网上报到手续。调剂考生无需下载《复试通知书》,凭身份证和初试准考证参加调剂复试,资格审核及报到时间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处理。
系统仅支持手机移动端扫码下载通知书,请考生用手机微信扫描下面的二维码下载并打印复试通知书:
发车时间 | 起点 | 终点 |
3月30、31日(周六、日) 7:10 | 校本部无涯前 | 南校区 1.西区(中药学院、生科院) 2.南门(食品学院、医疗学院) 3.药学院(制药学院) |
3月30、31日(周六、日)17:30 | 南校区(西区)-药学院 | 校本部无涯前 |
4月1日(周一)8:00 | 校本部无涯前 | 南校区第四教学楼附近 |
4月1日(周一)13:00 | 南校区药学院楼前 | 校本部无涯前 |
备注:“校本部”为沈阳校区,“南校区”为本溪校区
2.考生其他时间往返沈阳、本溪两校区,可乘坐社会运营车辆,其运行时间如图。
六、违规处理
1.复试考生须认真阅读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沈阳药科大学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
2.考生须知晓: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
3.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4.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5.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中禁止考生录音、录像和录屏。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或传播与我校复试相关的内容。网络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面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若有违反,视同作弊。复试过程中,所有涉考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对复试过程和内容保密。
七、其他
1.我校以网站、公众号、电话、电子邮件、短信、面试系统消息以及QQ群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参加远程面试的考生,须在考前反复检查电子设备网络并确保畅通,关闭任何有可能影响复试全过程的应用程序,同时保持手机通话畅通,确保手机、电脑、平板电源稳定、电量充足。在复试过程中出现意外情况时,应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或按照断网应急办法处理。
3.复试未结束前,未经同意,考生不得擅自离场。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经工作人员短信或电话提醒后,仍然未进场,则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4.考生认真填写《沈阳药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政治资格审查表》(附件4),电子版拟于2024年5月发布有关通知在系统提交,纸质版原件需妥善留存待入学后上交。
5.招生领导小组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6.本通知内容如有与国家、省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不符,按国家、省及学校相关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