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硕士网

2024考研复试: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时间:2024-07-22 03:02:46    来源: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

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2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文件及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做好我省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晋招研

  考〔2024〕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加强和规范复试录取工作,结合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确保安全性、科学性、公平性的基础上,坚持立德树人、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科学优化复试环节,规范实施复试管理,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公示,努力提升高层次人才选拔质量,确保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组织管理

  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院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工作的牵头部署和制定落实。

  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院各二级机构成立专业复试小组负责各学科的复试具体实施。根据参加复试人数情况可成立若干专业复试小组,每组成员不少于5人,由符合学科专业条件的专家、导师组成,指定组长1名,并配备秘书1人。在办公室的组织下,具体开展实施复试各项工作。

  三、复试安排

  (一)复试条件

  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国家A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接到中辐院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均可参加中辐院复试。

  (二)复试时间

  一志愿复试工作采用现场复试形式,复试时间为3月25日-3月29日,具体日期随后通知。

  调剂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复试时间4月8日-4月28日,在调剂系统开放之后,主平台为腾讯会议。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提前熟悉复试视频系统。详细要求见附件。

  复试前院人力资源部会向参加复试的考生发出复试书面通知或者电话通知。

  (三)复试内容

  1、专业测试

  对本学科(交叉学科的考生还包括对跨学科)的专业基础知识或实践(实验)能力的考核。满分10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

  2、外语测试

  外语测试包括对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的测试,外语成绩满分10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

  3、综合测试

  综合面试的目的是为了全面了解考生情况,考查其综合素质。综合面试满分10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

  4、心理素质测试

  心理素质测试采用问卷方式,结果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作为录取时的参考。

  5、考生的复试成绩满分为300分。凡复试总成绩低于180分、复试所有项目中一项不及格者(总分的60%为及格),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对于符合国家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由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核验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后按相关规定执行,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四)资格审查

  通过“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复试资格。审查内容包括:

  1、准考证;

  2、身份证;

  3、本科学习期间成绩证明;

  4、学籍学历证明:应届本科生须提交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其毕业证书将在入学时提交审查;非应届本科生须提交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对考生资格审查存在问题或疑义的,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四、复试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五、调剂

  我院辐射防护及环境保护、环境科学、放射医学、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专业接收调剂,调剂信息经一志愿录取结束后统一发布。

  调剂复试考生需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的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登陆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否则调剂无效。

  六、录取及公示

  (一)考生总成绩为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的和

  具体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0%)+复试总成绩(50%)。

  根据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复试录取管理办法等,结合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各专业拟录取名单,经审批确定的拟录取考生名单会在中辐院官网或研招网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确定为最终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的定向考生须与我院签订定向生协议书。未签订协议书的,不发放录取通知书。

  (二)体检

  凡进入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拟录取名单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参加体检,并在规定时间提交近三个月内二甲及二甲以上医院的体检证明。体检标准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复试不合格;

  2、体检不合格;

  3、复试期间提供虚假信息;

  4、考试违纪、替考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

  5、经上级部门审查未通过者。

  如考生对复试结果提出异议且具有充足理由,可通过书面形式向人力资源部提出重新复试申请,人力资源部将组织核实,确有问题时经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对其组织再次复试。

  七、其他说明

  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严格复试过程监管,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复试过程中严格执行“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复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相关资料保留1年,以备复查。

  未尽事宜,按国家、山西省相关要求及《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办法》执行。

  附件:附件1: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docx

                      附件2:网络远程复试系统要求及操作说明.docx

  

  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

  2024年3月21日

录取/复试名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