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选拔优秀考生、提高生源质量,确保我院研究生教育 稳步发展,根据《河北农业大学 2024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 取工作方案》《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院关于做好我校 2024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要求》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 学院实际情况,现就我院 2024 年硕士复试、录取工作做如 下安排。
一、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1.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和协调研究 生招生工作。 2.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组,对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全程监督。
二、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初试成绩执行 2024 年国家 A 类考生要求。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按照报考专业对应的“2024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 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 A 类考生总分 分数线和 B 类考生单科分数线确定复试分数线。 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按 1:1.5 安排复试,一志愿上线生 源不足差额比例的专业,以国家 A 类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作 为复试分数线,按实际上线考生人数确定复试范围。 一志愿生源不足专业,接收调剂生,在调剂生源充足的情况 下,按调剂计划名额 1:1.8 安排复试。若调剂生源不足 1:1.8 全 部安排复试。
三、各专业招生规模
四、接收调剂考生的专业 接收调剂考生的专业有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和种子科学 与技术。接收调剂考生的专业在调剂生源充足的情况下, 各 专业调剂考生按调剂计划数的 180%安排复试,调剂生源不足 差额比例的专业,按实际考生人数确定复试范围。
五、复试 (一)资格审查 4 月 1 日(周一)上午 8:30-11:00,西校区求是楼 农学院二楼会议室(A2220 室) 。 对参加复试考生身份、报考资格等进行严格审查,资格 审核贯穿复试录取全过程。对于有以下情况的考生,将取消 其复试资格:①证件和本人不符或证件不全的;②往届生网 上报名时填写的学历证书编号与提供的学历证书原件不符 且不能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的;③没有达到教育部规定 的报考条件或与报考时的学历信息不符的。 (二)思想品德考核注重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 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核。对于任何阶段被发 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隐瞒重要信息或通 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 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三)复试方式 现场复试。 (四)复试内容及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安排(调剂生复试 安排另行通知) 1.专业课笔试(闭卷,考试时间 2 小时,满分 60 分) 4 月 2 日(周二)上午 8:00-10:00,地点:西校区图 书馆北楼(考生提前半小时到考场候考),具体考场如下: 作物遗传育种专业 图书馆北楼 T1108 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专业 图书馆北楼 T1108 种子科学与技术专业 图书馆北楼 T1108 农艺与种业 图书馆北楼 T1302 农村发展 图书馆北楼 T1408 2.外语水平测试(含口语和听力,满分 40 分)与综 合面试(含专业素质、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满分 100 分), 具体考场如下: 4 月 2 日(周二)上午 10:30 开始,学硕专业: 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作物遗传育种、种子科学与技术 专业,地点:西校区求是楼 A 座农学院二楼会议室。 4 月 3 日(周三)上午 8:00 开始,专硕专业: (1)农艺与种业专业,地点:西校区求是楼 A 座农学院二楼会议室; (2)农村发展专业,地点:西校区求是楼 A 座农学院一 楼会议室。 复试成绩为专业课笔试、外语水平测试和综合面试成绩 之和,满分 200 分。每位考生外语水平测试和综合面试时 间一般不少于 20 分钟。 3. 对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符合报考条件的高职 高专及本科结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 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 2 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 本专业本科主干课程(闭卷,笔试,每门满分 100 分),每 门考试时间 1 小时。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4 月 1 日下午 3:00,地点:西校区图书馆(考生提前半 小时到考场候考,“加试”考生详见后附名单“备注”) 作物遗传育种专业 图书馆北楼 T1102 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专业 图书馆北楼 T1102 种子科学与技术专业 图书馆北楼 T1102 农艺与种业 图书馆北楼 T1102 农村发展 图书馆北楼 T1102 (五)复试流程 面试:提前半小时到西校区崇德楼农学院 A1226 报到处 报到,手机关机统一封存,抽签候考,面试结束后到出口处 领取手机后离开。
六、录取 (一)复试成绩的计算 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 7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 30%,各5 / 20 项成绩计算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总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2×30%。 (二)总成绩排序 1.第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排队。 2.总成绩相同时,按复试成绩高低排序,复试成绩再相 同的按初试外语成绩高低排序,以确定最终排名。 (三)录取原则 1.第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按总成绩高低排序录 取,先行录取第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 2.参加复试且合格,但未被录取的考生按总成绩排序, 后期学校若有名额调整,将按排序依次录取(我校招生计划 调整前,已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被其他学 校录取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不再予以考虑)。 (四)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有以下情况之一者 为复试不合格: 1.资格审查不合格者。 2.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专业课笔试、外语水平测试、综合面试等任一项考核 成绩不及格(低于满分分值的 60%)。 4.同等学力考生任何一门加试科目不及格(低于满分分 值的 60%)。 5.发现有其它违反研究生报考和入学有关规定的。
七、体检 考生在拟录取后需进行体检,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 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 厅 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 检 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规定执行。 拟录取考生需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 自行体检并提交相应体检报告,体检结果不符合上述规定的 为体检不合格,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八、信息公开公示 1.学院将在本学院网站将复试名单、拟录取考生的初试 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录取专业等信息公示,公示时间 不少于 10 天。 2.学院申诉、举报电话 0312-7528138、7528109。 学院研究生招生办: 联系电话:0312-7528137 联系人:刘老师
九、其他 未尽事宜,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农学院 2024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