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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考研复试:河北工程大学水利水电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时间:2024-07-12 11:00:38    来源:河北工程大学

根据河北工程大学2024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和教育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要求,以确保复试工作的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严格把控,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质量为原则,结合实际,学院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本单位复试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指导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开展相关工作。

2、按学科专业组成水利工程学科复试小组和农业水土工程学科复试小组,具体实施本学科专业招生复试考核工作。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复试小组组长,复试小组由5名研究生导师组成,并设秘书1人(应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复试前应召开复试小组会议。明确工作纪律、制定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各复试小组评分标准须严格统一。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察、客观评价、突出重点的工作原则。

二、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差额比例要求

1、我院各专业考生初试成绩应达到《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一区控制分数线。

2、复试采用差额复试的办法,复试人数不少于招生计划的120%。

三、资格审查

1、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含调剂考生)均应参加复试。复试名单由研究生招生学院在学院网站公布,未经公示的,不能参加复试。

2、参加复试的考生,应提交资格审查所需的各项材料。提交信息与本人实际不符者,取消复试及拟录取资格。

复试提交材料:

(1)本人身份证(电子版)。

(2)初试准考证(电子版)。

(3)学历、学籍证明(电子版)。

往届生:《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应届生: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所有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务必在复试开始前主动向招生学院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电子版,原件待拟录取后补交)。

(5)认真阅读并填写完毕《报考河北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附件2),由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无工作单位的)填写并加盖公章。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还可选择提交大学成绩单(盖公章)、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学业水平证明材料(均为电子版)。

3、复试资格审查由招生学院负责。严格审查考生资格,积极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四比对”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查核验。应认真审查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对于学历、学籍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录取。

4、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应在复试时对考生的复试资格进行认真核对。

5、资格审查结果需由审核工作人员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确认,并将考生资格确认及相关学历、学籍证明材料报研究生部备案。研究生部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对资格审核进行检查、监督。

四、复试实施细则

1、复试方式及时间

(1)学院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网络远程复试采用学信网高校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平台进行在线复试,面试小组使用集中复试模式、线下评分,考生使用二机位。腾讯会议平台作为备用平台。

相关操作手册详见面试系统https://bm.chsi.com.cn/ycms/kssysm/,请使用最新版Chrome浏览器,提前按操作手册调试相关设备,并熟练掌握操作规程。

(2)复试分批次进行。第一批复试对象为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在2023年4月2日。其他批次复试对象为调剂考生, 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以后另行通知。

2、复试内容

(1)专业课测试:专业课在线测试。考试科目按考生报考(调剂)专业所规定的复试科目进行。计入复试成绩。

(2)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含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综合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外语听力及口语能力、科研创新与实践能力、思辩能力、心理素质、思想品质等,其中科研创新与实践能力占比不低于30%。计入复试成绩。

(3)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和复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满分为100分(加试科目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不计入复试成绩。

(4)对考生提供的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政审等补充材料进行综合评判。

3、成绩要求

学院组织本学院复试科目的命题和在线测试,复试试题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在线复试按照“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原则开展。

(1)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复试成绩=专业课(满分为40分)+综合素质与能力(满分为60分)

(2)总成绩

初试总成绩(折合为100分,权重60%)和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权重40%)之和为考生的总成绩,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0.6+复试成绩×0.4

4、复试准备

(1)学院安排科研(学科与研究生教育)办公室专人根据学信网高校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平台要求准备好相关设备,提前进行学习和测试工作,熟练掌握线上复试的的操作流程和技术要求,及时完善线上复试平台有关数据信息。

(2)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提前培训好本学院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成员,熟练掌握线上复试的操作流程,并提前做好预演。

(3)学院安排科研(学科与研究生教育)办公室专人对复试考生精心开展咨询、指导工作。负责解答指导相关政策和相关线上复试操作流程等。

5、复试流程

(1)参加复试的考生按通知规定时间登录学校指定的远程复试软件平台,进行实人验证。

(2)考生签订复试诚信承诺书。

(3)考生提交复试通知中要求的相关材料电子版。

(4)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按学校要求提前进行系统在线测试。

(5)按随机抽取的考生顺序进行面试,其他考生候考。面试由复试小组组长控制发言和进程;秘书测试候考区考生的视频功能是否正常。

(6)复试小组评分并提交。纸质评分材料须一并提交备案。

(7)严格过程监管,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8)复试结束后将相关材料报研究生部备案,其它复试材料学院应存档保管3年以上。

(9)视招生任务完成情况,决定是否组织多次复试工作。

6、分类选拔

专业课测试和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环节中,学院分别制订科学合理的分类选拔标准,更好的满足分类培养需求。针对学术学位研究生重点考核考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以及考生的学术创新潜力;针对专业学位研究生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

五、调剂办法

1、根据教育部印发的《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调剂要求,制定原则如下: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调出、调入专业的复试分数线。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4)调剂专业符合国家要求。

2、调剂具体要求见《河北工程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六、录取办法

1、按一志愿、调剂的顺序依次录取:

(1)先录取一志愿考生。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类计划,按各专业一志愿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初试总分、初试外国语成绩、复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已被其他招生单位待录取的一志愿考生视为放弃我校待录取。

(2)一志愿录取人数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再录取调剂志愿考生。在同一复试批次内,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类计划,我院只有全日制计划,依各专业调剂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初试总分、初试外国语成绩、复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已被其他招生单位待录取的调剂考生视为放弃我校待录取。

2、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3、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七、加分政策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高等学校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有加分项目的考生,务必在复试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提供者不予加分。

八、监督和复议

1、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通知、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复试名单等信息及时公布,接受监督。

2、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违反规定的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3、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组成若干巡视小组到复试现场,旁听复试过程,监督复试工作。

4、实行申诉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考生申诉和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将责成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5、校纪检部门、研究生部受理考生投诉和申诉(纪检部门电话:0310-3963290,研究生部电话:0310-3969567)。

6、学院受理考生投诉和申诉。举报邮箱:513995261@qq.com;举报电话:0310-3963123;13700309625(仅接收短信)。

九、应急预案

为确保研究生复试工作的安全、平稳、顺利进行,根据《河北工程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应急预案》,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应急预案如下:

1、组织领导

我院研究生复试工作中的临时紧急事件应急处置由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确保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按期平稳、有序完成。

2、安全预防

(1)严密组织: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健全研究生复试工作组织,制定完善的工作实施细则,并将相关安排报送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

(2)做好培训: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做到定岗定人定责,组织其学习相关文件,熟悉相关的政策法规和操作流程,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认真检查:复试工作开展之前认真检查复试现场各项准备工作,包括复试人员是否按时到岗等各种情况,杜绝各种隐患。

3、工作流程

(1)招生学院安排专人提前了解复试考生的备考情况,对特殊情况及时了解并积极协助解决。

(2)在复试前出现的问题,相关复试小组要及时处理,尽量保障按原定时间开始复试。如复试前仍没有处理完成,复试小组上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并经报备研究生部后可以延后举行。延后复试的安排要通知到每个复试考生,并做好解释工作。

(3)在复试进行中出现的问题,相关复试小组要及时研判复试是否可以继续进行,再报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4)对出现突发情况而不能按期参加复试的考生,学院要依据实际情况,确定考生补复试的安排,一般安排在同一批次。

4、应急处置

(1)复试小组网络掉线时,要立即使用备用设备,继续复试。如无法解决,上报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经复试应急响应小组报备后,请网络中心协助及时处理。

(2)考生网络掉线时,复试秘书根据提前备案的联系电话迅速了解考生情况,不能马上恢复的,可安排该考生延后或改期复试,并开始下一位考生复试。

(3)考生上传材料不成功的,可要求考生用电子邮件发送到复试小组指定专用邮箱。

(4)因远程面试系统故障等客观原因造成复试无法进行的,复试小组上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并经报备复试应急响应小组后,可延后举行。

(5)多渠道、多形式宣传研究生招生复试政策,让广大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理解、支持和配合我校在复试过程中采取的各项规定和有效措施。高度关注社会舆情,在学校宣传部门的领导下,强化正面宣传报道,确保信息公开透明,做好舆情引导工作。

十、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河北工程大学相关文件执行。

录取/复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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