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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考研复试:河北大学附属医院/临床医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时间:2024-07-11 02:38:16    来源:河北大学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河北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方案》和《河北大学2024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办法》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河北省相关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原则

1.确保公平性。加强复试组织管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做到政策透明、流程规范、风险可控,健全监督机制,严肃考风考纪,维护考试招生公平公正。

2.确保科学性。科学设计考核内容,严格执行考核标准,做到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保证招生质量。

3.确保安全性。加强领导,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安全平稳;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制、完善应急处置预案。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由学院书记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监督小组,具体领导、组织和监督本年度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配合学校研究生院完成招生录取工作。

三、工作流程

1、工作流程

(1)复试比例

a.报考我院的一志愿考生按照招生计划的120%差额比例进行复试;调剂考生按照计划缺额的150%差额比例进行复试。不足差额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全部参加复试。

b.特殊类型。单独考试计划专用,不低于国家分数线定向类别录取;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专用;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专用;此三类考生等额复试、单独录取。

c.进入复试最后一名有总成绩并列排名的考生全部进入复试。

d.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通过加分进入复试的专业,加分考生不占用裸分考生的复试名额。

(2)复试方式。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现场面试”形式进行,满分100分。

2.复试时间

按照国家规定的时间节点分批有序进行复试。定于4月3日前,对一志愿考生进行复试和拟录取。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后开展调剂工作,并对接收的调剂考生进行复试。4月28前(含)完成全部考生复试工作。

各专业具体复试时间、地点见学院官网后续通知。

3、资格审核材料

考生复试前须将以下复试资格审核材料按顺序扫描至一个PDF文档内,发送到指定邮箱(hdfyjyczs@163.com,邮件名:复试-研究方向-姓名)。同时在复试前,需携带全部材料的纸质版原件于现场进行审核(原件审核后返还)。

①初试准考证

②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③本人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于河北大学研究生院官网下载)

④学籍学历证明。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及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及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

对于未按时按要求提交材料参加复试资格审核或复试的考生,视为放弃复试资格。对于提交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学校将取消其复试资格、拟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4、复试内容

要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内容包括思想品德、专业课知识能力、英语口语听力、综合素质、临床实践能力等内容。思想品德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专业课知识能力主要考核专业理论基础与知识综合运用的能力;英语水平为英语自我介绍及现场对话;综合素质考核学生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心理素质和沟通表达能力等。

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以及其学术创新潜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专业学位研究生在面试环节还需进行临床实践能力考核。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5、复试流程

(1)考生报到,进行复试资格审核。

(2)现场抽签确定复试顺序。

(3)考生作英文自我介绍。

(4)英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老师英语提问,考生英语作答。

(5)专业课测试:①考生现场抽题后,回答问题。②根据复试小组成员要求回答专业相关问题。

(6)综合素质测试:通过提问、交流和观察等方式,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表达能力、沟通能力、科研潜力及其他相关综合素质。

(7)临床技能考核(专硕):考生现场抽题后,根据复试小组成员要求完成临床实际操作。

(8)考生复试结束,复试小组成员不得在现场讨论,应独立评分,填写评分表格,由记分员现场统计并封存。

(9)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6、打分标准

学硕:

考核内容

一级指标

思想政治品德(合格/不合格)

政治态度、思想表现等

专业知识能力(60分)

专业知识(20分)

专业素质(20分)

研究方向(20分)

英语能力(20分)

基本英语知识(10分)

英语交流能力(10分)

综合素质(20分)

基本素质(5分)

主要素质(15分)

总分100分

专硕:

考核内容

一级指标

思想政治品德(合格/不合格)

政治态度、思想表现等

专业知识能力(30分)

专业知识(15分)

专业素质(15分)

英语能力(20分)

基本英语知识(10分)

英语交流能力(10分)

综合素质(20分)

基本素质(5分)

主要素质(15分)

临床实践能力(30分)

临床技能及应用能力(30分)

总分100分

四、录取工作

1、总成绩核算方法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线,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按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7:3权重相加,计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点)。

具体算法为: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

2、录取程序

(1)以招生专业(研究方向)为单位,按一志愿考生总成绩排序,依据招生指标数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初试成绩排序;如总成绩、初试成绩均相同,按初试统考科目第一、第二、第三科目成绩排序。

(2)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完毕后,根据本年度各专业(研究方向)招生计划及调剂复试比计算各专业调剂额,开展第一轮调剂复试及录取工作。

(3)第一轮调剂复试及录取结束后,未完成的招生计划指标由学校收回。

(4)再次获得招生指标的专业(研究方向),如有成绩合格但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按照总成绩排序情况顺延录取。(已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被其他学校待录取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不予录取)。

(5)根据规定,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五、监督小组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0312-5981606

电子邮箱:hdfyjcs@sina.com

录取/复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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