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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考研复试: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4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细则和调剂办法

时间:2024-07-09 02:20:41    来源: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

根据《2024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 学〔2023〕2 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 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 号)《天津职业技术师范 大学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要 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此细则及办法。

 一、复试原则 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 精准施策、严格管理,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 取、宁缺毋滥”。

 二、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 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领导和组织本学院的复试录取 工作,包括制定复试工作方案和复试细则、遴选和培训复试 工作人员、招生政策宣传、组织复试模拟演练、组织实施复 试、审查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招生信息公开、突发事件 应急处置等。

 三、招生计划

根据实际招生情况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 议可能在专业间进行调整。 

四、复试形式及安排 1.复试组织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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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复试时间安排:4 月 1 日起开展一志愿复试,4 月 8 日调剂系统开通后进行调剂考生的复试工作,具体复试时间 另行通知,4 月 28 日前完成全部复试录取工作。 3.网络远程复试时间、平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选用 研招网远程面试系统作为网络远程复试平台,腾讯会议作为 备用平台。

 五、复试生源范围 1.第一志愿考生: 初试成绩(总分和单科成绩)须达到国家 A 类考生复试 分数线的要求。  2.调剂考生:调剂考生须符合教育部要求,复试差额比 例为 120%-150%。 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初试成绩要求:见 学校研究生处官网《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 2024 年“退役 大学生士兵计划”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公示及相关说明》。 

六、考生资格审查 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并同意复试后,在截止日期前将所有 材 料 扫 描 成 清 晰 的 电 子 文 件 后 整 理 成 压 缩 包 发 送 到 2016095003@tute.edu.cn 邮箱。具体材料包括: 1.有效居民身份证(如遇考生身份证丢失,可提交有效 期内临时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 2.准考证(如丢失可登录研招网重新下载) 3.学历学籍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2)往届考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如学历校验未 通过或学历证书丢失,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 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 证报告》 (3)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国外学历学 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4.大学学习成绩单(加盖毕业学校教务处或人事档案管 理部门印章) 5.“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入伍批准书》 (在个人档案中留存)、《退出现役证》(退役部队签发)。 6.其他材料 (1)《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 书》(打印纸质版,考生签字。) (2)政审材料(档案或工作所在校的人事、政工部门 填写并加盖印章) (3)外语水平证明、发表论文、专利、各项获奖证书 等。 7.符合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证明材料。学院 将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和名单审核考生资格。 8.复试缴费凭证。

 七、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 1.复试内容 (1)复试由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综合 面试组成。 ①专业课笔试:主要测试考生专业素质和能力,满分 100 分。 ②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考察考生听、说、读的能力, 满分 100 分。  ③综合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科研创新 潜力,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核考 生对报考专业发展动态了解及在本专业发展潜力,满分 100 分。 (2)我院采用口述作答的方式完成专业课笔试内容考 察。 (3)综合面试考生备考期间,抽签决定面试顺序。抽 签完毕后,考生按抽签顺序进入复试考场面试。综合面试时 间由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安排,每个考生综合面试时长一 般为 20 分钟左右,具体时间可由面试专家组根据面试情况 适当调整。 2.成绩计算 (1)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加试至少 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不得与初试科目相 同),方式为笔试,成绩为百分制,满分 100 分,低于 60 分为不合格。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2)复试总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20%+外语听力和口 语成绩×20%+综合面试成绩×60%,保留两位小数。 (3)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70%+复试总成绩×30%,总 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八、调剂 1.接收调剂专业  (1)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2)045120 职业技术教育(专业学位)财经商贸方向。 (3)025100 金融硕士(专业学位)。 2.调剂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达到一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 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不接收英语以外语种的考生。 (3)原则上,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 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4)申请调剂职业技术教育专业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除 满足以上条件外,考生前置学历所学专业应与调入专业方向 一致或密切相关。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工学照顾专业)的考生 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一区该照顾专 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 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 符合一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 绩基本要求。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 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一区相关专业所在 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 条件的考生,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7 按照调剂的程序和相关要求进行,须与同批次申请调剂的考 生一起按照学校(学院)相关要求、规则进行排名,择优进 入复试。 (7)其他涉及调剂的相关要求详见学院网站公布的调 剂规则。 3.调剂要求 (1)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 调剂服务系统”接收(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 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以及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 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 (2)调剂系统开放时间、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我校统 一设定,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 12 个小时,考 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 36 小时。 (3)调剂系统开放前我院在学院官网提前公布开放时 间和开放时长。 (4)调剂工作由研究生处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 续。 4.调剂程序 (1)“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考生 登录系统并提交调剂志愿。 (2)学院按照调剂要求确定复试名单,在调剂系统发 送复试通知,并在学院网站公示。未通过调剂系统并在复试名单中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复试。 (3)复试结束后,学院通过调剂系统对拟录取的调剂 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4)为保障考生利益和招生的公平,调剂系统的复试 通知、待录取通知限时接受,考生须及时登录系统处理信息。 (5)第一批复试后有缺额的专业将继续调剂,考生须 及时关注调剂系统缺额情况和学院网页相关通知。

九、录取 1.录取规则 各专业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排序,先录取一志愿 考生,后录取调剂考生。调剂考生按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 分批次录取。 考生按总成绩排序优先录取。在总成绩相同,其他条件 相同情形下,优先录取复试总成绩高的考生;如遇考生复试、 初试成绩完全相同,优先录取统考科目多的考生;若统考科 目部分完全相同,依次比较业务课一成绩、外国语成绩。如 考生业务课一、外国语成绩仍相同,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 领导小组讨论,形成关于上述考生排名的书面意见,报请学 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2.拟录取考生于入学报到后,按照学校相关安排,统一 进行体检。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 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 9 3 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 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 (教学厅〔2010〕2 号)。 3.不予录取、取消录取资格及取消学籍的情况 (1)未经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2)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 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 (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3)复试成绩(百分制)低于 60 分视为复试不合格, 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加试课程成绩(百分制)低于 60 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 取。 (6)未经我校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7)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 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报到日前(以学校规定的入学报到日为 准)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8)其他不符合录取规定的情况。 

十、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须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研究生招生网和 我院发布的考生须知等通知,按照要求做好复试准备工作。 2.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复试期 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天津职 业技术师范大学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诚信考试 承诺书》等内容,在我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 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 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教育部令第 33 号)严肃处理。 

十一、信息公开 在复试、录取阶段,学院会提前在本院网站公布招生章 程、招生政策、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录取办法等信息。 学 院向考生公布本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并在复试前公示复 试名单。研究生处公示全校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 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公示时 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并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 开平台”统一公开,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 学籍注册。 在公示期间,考生如有异议,可通过申诉渠道向学校研 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监督部门反映或投诉。

 十二、咨询申诉渠道 1.招生咨询: 电话:022-88287049、88287032 11 邮箱:2016095003@tute.edu.cn 2.举报投诉: 电话:022-88181618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4 年 3 月 29 日

录取/复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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