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树立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考查;注重考生一贯表现,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二、组织领导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研究生的复试、调剂和录取工作,同时负责处理招生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
三、复试工作安排(一)复试方式:现场复试(二)复试时间:4月11日至16日之间,分批次开展,具体时间请关注学院网站公告(一志愿上线考生与调剂考生一同复试)。(三)复试资格审查复试前(具体时间请关注学院网站公告),学院会严格进行考生资格审查。考生应提交本人以下材料:1.有效居民身份证若身份证丢失,须提交临时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或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原件(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2.准考证(如丢失可登录研招网重新下载)。3.学历学籍材料(1)应届本科毕业生和2024年秋季学期开学报到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网络教育本科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2)往届考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如学历校验未通过或学历证书丢失,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3)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4.大学学习成绩单(加盖毕业学校教务处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印章)5. 《天津师范大学2024年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1,打印纸质版,手写签名)6.考生还可以提交本人外语水平证明、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获奖证书等作为补充材料。考生对照个人实际情况在复试前还要提交如下材料:(1)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考生本人户口本原件或公安机关开具的证明原件。(2)2024年秋季学期开学报到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生,须提供自考准考证原件。(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在个人档案中留存)和《退出现役证》(退役部队签发)原件,同时要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往届生)。(4)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的考生提供本人《报考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原件。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并同意复试后,须在复试前,按照学院要求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和录取。(四)复试内容复试注重对科研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考查,包括对考生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考查。1.笔试:主要测试考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满分100分)2.面试(满分100分):(1)外语水平测试。外语水平测试主要是英语的口语和听力水平测试,测试有明确的评分标准,测试过程中当场给出分数,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2)实践能力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理论联系社会实际和解决问题的能力。(3)综合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核考生对报考专业发展动态了解以及在本专业发展潜力;考核考生的科研和社会工作能力、实践经历考核,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举止礼仪、口头表达能力以及心理健康等情况。同等学力考生还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阶段主干课程,且不与初试考试科目相同。复试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占复试总分的60%,面试占复试总分的40%。复试为差额复试,复试成绩=(初试总分/5)×60%+复试成绩×40%确定。复试成绩、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四、调剂复试(一)对调剂考生的要求1.初试成绩(含加分)符合第一志愿报考学科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学科专业在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要求。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为0201理论经济学、0202应用经济学)。3.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4.本学科不接收一志愿报考硕士专业学位考生的调剂。(二)调剂工作要求1.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以及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相同专业的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之间调剂的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调剂工作由学校研招办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2.调剂系统开放时间、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我校统一设定,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小时。锁定期间原则上不得解锁。锁定时间到达后,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保留所填调剂志愿,等待我校选拔结果,也可自行改填其他志愿。3.调剂系统开放前学院会在学院官网提前公布开放时间和开放时长。4.学院通过调剂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如报名调剂的考生已经接受了其他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视为主动放弃我校的调剂志愿。考生应密切关注调剂系统内通知,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调剂系统接受或拒绝复试通知。5.学院在复试前对接受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信息进行公示。6.我校通过调剂系统对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如考生已经接受了其他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视为主动放弃我校的待录取资格。7.考生应密切关注调剂系统内通知,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调剂系统接受或拒绝待录取通知。调剂考生一旦“确认待录取”则视为同意被我校拟录取,我校原则上不接受考生以任何理由提出的取消录取的申请。
五、录取(一)录取规则录取时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对复试合格的考生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后录取调剂考生。调剂考生按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总成绩正好处在某专业录取名额边缘的且总成绩并列的考生,按照录取名额录取复试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果复试成绩也出现并列的情况,则对名次并列的考生采取继续加试的办法。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1.未经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2.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录取类别(定向、非定向)等,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3.复试成绩(百分制)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课程成绩(百分制)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6.未经我校(学院)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7.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未按时提交定向就业协议,不予录取。8.提供虚假信息,不予录取。9.复试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不予录取。10.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报到日前(以学校规定的入学报到日为准)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取消录取资格。(二)调剂名额政治经济学:3名(全日制)西方经济学:3名(全日制)世界经济:2名(全日制)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3名(全日制)六、入学复查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我校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所有考生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体检拟录取考生于入学报到后,按照我校相关安排,统一进行体检。体检要求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体检不合格者,按照《天津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处理。
八、复试费用缴费标准:依据天津市有关文件规定,收取复试费90元/生。缴费方式:考生登录“天津师范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网址:https://yjszs.tjnu.edu.cn/logon)查询到进入复试的结果后方能缴费。缴费后因考生个人原因不能参加复试的情况不予退费。请按照学院要求按时完成缴费,逾期不缴费者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
九、其他注意事项(一)4月19日之前在学院网站公布拟录取名单。(二)拟录取考生将签有具体意见并加盖考生所在单位政工或人事部门公章的政审表于4月23日前寄到(EMS)经济学院教学与科研办公室(兴文楼A312),表格可从研究生院主页下载。(三)拟录取考生要登录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完成相关工作(登记调剂申请、接收复试通知、同意待录取等)。(四)学院在4月19日前将人事调档函给拟录取考生寄出,考生须于7月5日前将人事档案寄到经济学院党政工作办公室,请用EMS寄送。通信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天津师范大学经济学院党政工作办公室王老师(收)邮政编码:300387电话:(022)23766059(五)录取通知书待录取数据经教育部录取检查通过后发放,考生通讯地址可于5月底在研究生院网站上修改。
十、本方案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天津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执行。天津师范大学经济学院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