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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考研复试:天津理工大学社会发展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细则

时间:2024-07-04 06:01:32    来源:天津理工大学

按照《天津理工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院专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习方式

分专业招生计划

备注

0303

社会学

全日制

11


0352

社会工作

全日制

22

含推免生2人

0352

社会工作

非全日制

11


二、复试分数线

考生初试成绩需符合《天津理工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复试形式及安排

(一)复试形式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习形式

复试方式

0303

社会学

全日制

现场复试

0352

社会工作

全日制

现场复试

0352

社会工作

非全日制

现场复试

(二)一志愿复试安排

一志愿考生报到时间4月2日下午,复试时间4月3日。

1.0303社会学(全日制)现场报到时间、地点:2024年4月2日下午14:00-17:30,地点:20号楼407。

2.0352社会工作(全日制)现场报到时间、地点:2024年4月2日下午14:00-17:30,地点:20号楼407。

一志愿复试具体安排如下:






时间

地点

考生人数

备注


专业基础能力测试

4月3日上午9:00-10:30

20号楼331室

全部考生

需携带身份证以及盖章的复试通知单

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在各专业的综合面试中一并进行,参见下面的综合面试信息

实验(实践)能力测试

在各专业的综合面试中一并进行,参见下面的综合面试信息

综合面试

请所有考生4月3日12:30到场进行顺序抽签并核验证件(身份证以及盖章的复试通知单)

一组

4月3日(周三)

14:50开始

20号楼332室

备考室:20号楼330室

社会学专业(10人)


一组

4月3日(周三)

13:00开始

20号楼333室

备考室:20号楼330室

社会工作专业

(15人)


二组

4月3日(周三)

13:00开始

20号楼332室

备考室:20号楼330室

社会工作专业

(5人)


(三)一志愿复试人员名单

一志愿复试名单见学院官网通知。

(四)调剂复试安排

调剂系统开通后进行调剂考生的复试工作,具体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生资格审查

复试前,学院将严格进行考生资格审查。考生须在复试报到时提交以下材料:

(一)有效居民身份证

若身份证丢失,须提交临时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或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原件(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二)准考证(如丢失可登录研招网重新下载)

(三)学历学籍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2.往届考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如学历校验未通过或学历证书丢失,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4.尚未取得毕业证(2024年9月1日前可取得)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生:自考生准考证

5.尚未取得毕业证(2024年9月1日前可取得)的网络教育本科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四)大学学习成绩单(加盖毕业学校教务处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印章)

(五)“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入伍批准书》(在个人档案中留存)、《退出现役证》(退役部队签发)

(六)其他材料

1.《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打印纸质版,手写签名)

2.《202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考生政治审查表》(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填写并加盖印章)

3.外语水平证明、发表论文、专利、各项获奖证书等

4.复试费缴纳成功截图

(七)上交留存材料(按要求顺序)

应届生:①政审表原件(二级学院党总支加盖红章);②身份证复印件;③《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④成绩单原件(教务处加盖红章);⑤四六级证复印件;⑥复试费缴纳成功截图;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⑧非全日制定向考生《2024年定向就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

往届生:①政审表原件(人事或档案管理部门加盖红章);②身份证复印件;③毕业证复印件;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⑤学位证复印件;⑥成绩单原件(教务处盖红章或人事部门、档案管理部门盖红章);⑦四六级证复印件;⑧复试费缴纳成功截图;⑨《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⑩非全日制定向考生《2024年定向就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

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并同意复试后,须在现场报到时,按照要求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学院审查材料齐全后,在考生的复试通知单上盖章。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考生须保证资格审查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入学报到时复核相关证件原件,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复试内容

复试阶段测试满分为100分,分为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专业基础能力测试、专业综合能力测试。

(1)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满分为10分。考核内容:外语听说能力。考核方式:面试。

(2)专业基础能力测试

满分为30分。考核内容: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等。考核方式:笔试。

(3)专业综合能力测试

满分为60分。考核内容: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学科前沿、研究方法,重点考察考生的学术创新潜质等。考核方式:实验(实践)能力测试和综合面试。其中实验(实践)能力测试为10分,主要测试考生实验动手能力或理论联系实际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核方式面试,该部分内容在各专业综合面试时一并进行。综合面试为50分,主要测试考生学科前沿、研究方法、学术创新等内容,为面试专家组全体成员独立评分的平均成绩。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社会学(0303)复试中加试《社会保障概论》、《社会调查研究方法》,社会工作(0352)复试中加试《社会统计学》、《社会心理学》。加试方式为笔试,单科满分为100分。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单科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计算:复试成绩=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专业基础能力测试成绩+专业综合能力测试成绩。

录取总成绩计算: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40%。

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初试成绩/5*0.6+复试成绩*0.4

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六、调剂

(一)调剂条件

1.初试成绩(含加分)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要求。

2.其他调剂条件见学院网站公布的调剂公告。

3.同等学力考生调剂需满足以下条件:


(1)英语水平通过CET-4级(拥有CET-4合格证书或CET-4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



(2)不能跨专业报考;


(3)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单科满分为100分。

(二)调剂要求

1.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以及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调剂工作由学校研招办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2.调剂系统开放时间、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学校统一设定,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24小时。

3.调剂系统开放前将在学院网站提前公布开放时间和开放时长。

4.严禁任意圈定调剂复试考生范围,不得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条件,严禁以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限定调剂生源范围,严禁设置歧视性调剂条件。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调至普通计划,按照调剂的程序和相关要求进行,须与同批次申请调剂的考生一起按照学院相关要求、规则进行排名,择优进入复试。

七、成绩排名

各专业的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排名。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排序,调剂考生按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复试成绩低于60分,确定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不再进行录取成绩的加权计算。

八、录取管理

复试工作完成后,汇总复试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经审核确定的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官网公示10个工作日。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说明。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九、联系方式

考生如有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咨询。

招生复试工作:墨老师,联系方式:022-60215408,办公地点:20号楼407。

录取/复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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