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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考研复试:中国民航大学安全科学与工程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工作实施细则

时间:2024-07-04 08:22:22    来源:中国民航大学

中国民航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中国民航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知

安全科学与工程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工作实施细则-公示版


一、组织管理 2024 年研究生复试工作由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安排, 指导复试专家组进行具体考核工作。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组织安排如下: (一)考务工作组:负责学院各学科专业复试考务工作的组织协调,落实保密安 全管理,全面做好考生的管理服务工作; (二)复试资格审核组:专职负责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及资料收集、整理、归档; (三)复试专家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的实际情况,成立若干复试专家组; (四)技术保障组:负责做好复试网络和系统的保障工作,调试复试所用硬件和 软件,联系候场考生、测试音视频,指导考生做好复试设备的准备和系统测试等 工作; (五)后勤保障组:做好复试场地、办公用品等保障工作,指导复试工作人员和 考生做好健康管理; (六)监督检查组:做好复试录取过程的监督检查工作; (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处理招生复试期间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 处置。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 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天津市的文件规定,做到政策透明、程 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养、 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四)坚持客观评价。合理设计复试内容,统一标准,客观评价,择优录取,宁 缺毋滥。 (五)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接受社会监督。 

三、招生专业(方向)与计划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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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方向联系人具体联系方式详见本方案第十一条。

 四、复试管理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 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须参 加复试。 (一)复试分数线 1.普通计划复试基本分数线 考生初试成绩(总分和单科成绩)达到一区(A 类考生)相关专业所在学科 门类(专业学位类别)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在国家 A 类考生复试分数线要求的基础上 总分降 20 分,单科分降 10 分。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 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 (二)复试比例 复试按专业方向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不低于 120%。对合格生源不足 120% 的专业方向按实际合格考生名单组织复试。 (三)调剂工作 1.调剂专业及名额 以我院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的信息为准。 2.调剂基本条件 (1)参加调剂的考生必须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符合我校《中国民航 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包括各专业 备注栏中的要求。 (2)初试成绩(含加分)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 本要求。 (3)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 科目相同相近。 (4)调剂考生的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 同,其中: 安全科学与工程(083700)专业接收统考科目为数学一及数学二、英语一及 英语二的考生调剂; 航空器适航审定工程(0837J1)专业接收统考科目为数学一及数学二、英语 一及英语二的考生调剂; 网络空间安全(083900)专业接收统考科目为数学一及数学二、英语一及英 语二、408 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的考生调剂; 网络与信息安全(085412)专业接收统考科目为数学一及数学二、英语一及 英语二、408 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的考生调剂; 航空交通运输(086104)专业接收统考科目为数学一及数学二、英语一及英 语二的考生调剂。 (5)我院不接收研究生初试统考外语科目为非英语类的考生调剂。 3.调剂申请流程 (1)调剂报名 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 生,以及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必须通 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志愿的填报、复试 通知的确认以及待录取通知的确认。我院设定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 12 个小时,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 36 小时,锁定期间原则上不得解锁,如考生确 有解锁需求,请与我院调剂工作联系人申请。超过锁定时间系统自动解锁,考生 可继续保留所填调剂志愿,等待我院选拔结果,也可自行改填其他志愿。 (2)调剂复试确认 我院在调剂系统关闭后组织调剂考生选拔工作。考生应密切关注调剂系统 内通知(请勿屏蔽系统通知),符合复试条件的考生须在调剂系统发布复试通知 的 4 小时内(当日 22:00 至次日 8:00 时间段不计算在内)通过调剂系统接受或 拒绝复试通知。如报名调剂的考生已经接受了其他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视为 主动放弃我院的调剂志愿。 4.调剂复试资格遴选原则 (1)对于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我院根据调剂名额,按照考生第一志愿专 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的基本原则,分批次择 优遴选进入复试考生。考生的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6 位代码一致)或 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者为Ⅰ类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 业代码前 4 位一致、初试科目不同的考生为Ⅱ类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 专业前 2 位一致、初试科目不同的考生为Ⅲ类调剂考生。 (2)调剂复试考生名单的遴选,优先按照 I 类调剂考生初试成绩排序;如 I 类考生排序遴选之后未达到调剂复试比例要求,则增补遴选Ⅱ类调剂考生进入复 试,增补遴选原则按照Ⅱ类调剂考生初试成绩排序;如 I 类、II 类调剂考生排序 遴选之后仍未达到调剂复试比例要求,则继续增补遴选Ⅲ类调剂考生进入复试, 继续增补遴选原则按照Ⅲ类调剂考生初试成绩排序。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调至普通计划,按照调剂的 程序和相关要求进行,须与同批次申请调剂的考生一起按照学院相关要求、规则 进行排名,择优进入复试。

 五、复试安排 (一)复试时间 根据学校统一安排,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将于3月底启动, 具体安排以学院网站公告为准。调剂系统开放时间及复试(调剂)相关信息将在 我院官网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我院官网链接:https://www.cauc.edu.cn/aqxy/yjs/yjszs.htm。 (二)复试方式 我院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采用线上复试方式,线上复试平台选 用由中国高等学生信息网(官网)开发的“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不具备远程复 试条件的考生,提前三天向我院提出申请。如遇学校网络、电力出现问题阻断复 试进行,将另择时间安排此批复试;如学生网络出现问题,待其改善网络后同下 一批考生一起复试。复试现场应急电话:(022)24092135 或 16622981650 吴老 师。 复试分批次进行,一志愿考生为一批次,其他批次为调剂考生。 (三)复试缴费 考生通过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缴纳复试费,收费标准为 90 元/生。

 六、复试流程 (一)考生资格审查 凡参加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的考生,复试前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我 校研究生招生考试管理系统(登录网址:https://yjszs.cauc.edu.cn/),提交各项证 明材料。 一志愿考生提交材料最晚截止时间:2024 年 3 月 31 日,各方向截止时间以 老师通知为准。 调剂考生提交材料截止时间将另行通知。 (1)有效居民身份证。若身份证丢失,须提交临时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 或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原件(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2)准考证(如丢失可登录研招网重新下载); (3)《2024 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考试管 理系统下载,手写签名); (4)学历学籍材料 A.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届时可毕业的网络教育考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 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B.往届考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如学历校验未通过或学历证书丢失, 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中国 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C.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D.在读研究生:须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考生须在拟录取前 提供注销原学籍证明 E.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校验有问题的,考生须在复试结束前完成学历(学 籍)校验,并提交学历(学籍)校验报告 F.届时可毕业的自考考生:提供准考证 G.同等学力考生:提供专科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如学历校验未通过或学 历证书丢失,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 网)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大学学习成绩单(加盖毕业学校教务处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印章),同等 学力考生需提供通过 8 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不含公共课)考试 成绩单(由自考、成教或进修院校教务部门出具并盖章); (6)“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入伍批准书》(在个人档案中留存)、 《退出现役证》(退役部队签发); (7)报考定向就业考生:须提供用人单位定向协议书; (8)其他体现考生学习水平和能力的材料。 (9)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申请 0837J1 专业 01 方向的考生,需要根据考生的实际情况自主选择“航空 器适航审定”或“航空发动机适航审定”方向进行复试。“航空器适航审定”方 向的复试科目为《飞机结构综合》,“航空发动机适航审定”方向的复试科目为《航 空发动机综合》。 申请 086104 专业 05 方向的考生,需要根据考生的实际情况自主选择“航空 器适航技术”或“航空发动机适航技术”方向进行复试。“航空器适航技术”方 向的复试科目为《飞机结构综合》,“航空发动机适航技术”方向的复试科目为《航 空发动机综合》。 申请 083700 专业 02 方向的考生,需要根据考生的实际情况自主选择“民航 热灾害防控与应急技术”或“民航安全与人为因素”方向进行复试,并在我校研 究生招生考试管理系统提交复试审核材料时明确选择对应方向复试科目。 申请 086104 专业 08 方向的考生,需要根据考生的实际情况自主选择“民航 热灾害防控与应急技术”或“民航安全与人因工程”方向进行复试,并在我校研 究生招生考试管理系统提交复试审核材料时明确选择对应方向复试科目。 (二)复试基本内容和形式 复试包括三部分内容,满分为 300 分:专业综合测试(100 分)、外语听力 和口语测试(50 分)、综合素质面试(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150 分)。 1.专业综合测试(100 分) 复试小组以问答形式,随机抽取综合性测试题目进行考核。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 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进行加试,加试方式为线上笔试,加试各科 目的成绩为百分制,满分 100 分,不计入复试成绩,成绩低于 60 分为不合格, 不予录取。 各方向复试科目及参考书目如下表:

2.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50 分) 全面考核考生对外语基本知识的掌握、表达能力。 3.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150 分) 复试小组组织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主要考查学生思想政治状况、综合分 析与语言表达能力、专业课以外其他知识技能的掌握情况、科研能力与水平、科 研成果、实践能力、团队协作、特长与兴趣、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 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由专家组逐一与考生进行面谈, 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和现实表现,给出考核结论。考核结果不计入总成绩, 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面试实施过程中的机位要求 面试采取的“双机位”要求,“第一机位”采集考生音、视频源(考生正前方), “第二机位”采集考生“第一机位”显示器及考生所处环境的整体情况(远端),“第 二机位”须可自由移动,考试过程中考生须根据考官指令随时变换机位位置。每 位学生请准备一台电脑和两部手机,均可摄像、语音,提前安装软件并且调试合 格。 5.每个考生综合面试时长不低于 20 分钟。

七、录取规则 1. 初试成绩折算后满分为 100 分,即: 初试成绩= 初试总成绩/5 2.专业综合测试满分 100 分,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 50 分,专业课和综合素 质面试满分 150 分,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按照百分制折算后满 分为 100 分,即: 复试成绩=(专业综合测试成绩+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专业课和综合素 质面试成绩)/3 折算后复试成绩 60 分以下即为复试不合格,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总成绩折算后满分为 100 分,即: 总成绩=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 4. 录取时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 先录取第一志愿复试合格的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调剂考生根据复试批次,分 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总成绩分数相同时,按照初试总成绩排序;初试成绩和 复试成绩都相同时,按照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排序。 5.待录取确认。学院会及时报送待录取名单至学校研招办,及时通过调剂系 统管理平台对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待录取通知发布 4 小 时内(当日 22:00 至次日 8:00 时间段不计算在内)通过调剂系统接受或拒绝待 录取通知,如考生已经接受其他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视为主动放弃我院的待 录取资格,递补其他考生。 考生一旦接受待录取,我校将不接受取消待录取申请,请考生在接受待录取 时慎重决定。 6.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要求,已录取考生入学后 3 个 月内我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 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7.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未经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2)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 规定者不予录取; (3)未经我校(或相关学院)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4)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未按时提交定向就业协议,不予录取; (5)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6)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 报到日前(以学校规定的入学报到日为准)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 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取消录取资格; (7)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课程成绩(百分制)低于 60 分 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8)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 格者不予录取; (9)复试成绩(折算百分制)低于 60 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10)其他不符合录取规定的情况。 

八、体检及政审档案 拟录取考生于入学报到后,按照学校相关安排,统一进行体检。体检要求根 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 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 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 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 号)。 政审表及档案提交要求以学院通知为准,拟录取考生需密切关注学院官网信 息。

 九、信息公开 我院将在本单位网站上开辟专栏,向社会公布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各学 科、专业(方向)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 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 策考生的相关情况进行说明)。 复试工作结束后,我院将在本单位网站上开辟专栏,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包 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公示 10 个工 作日。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 名单时进行说明。

 十、监督与申诉 安全科学与工程学院纪委对复试和录取工作开展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加强 对推免资格、复试组织、调剂、录取等方面的监督,巡查复试录取现场。 学院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022)24092365 邮箱:zgmhdxaqjw@163.com 

十一、复试(调剂)工作联系人 各专业方向复试(调剂)工作联系人如下表:

学院复试(调剂)总联系人:(022)24092135 或 16622981650 吴老师

 十二、其他 1.本方案未尽事宜,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政策执行。若与上级文件、规 定冲突,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2.本方案由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中国民航大学安全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 年 3 月 28 日

录取/复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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