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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考研复试:天津大学建筑工程学院 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含非全日制)

时间:2024-07-02 03:05:06    来源:天津大学

 根据教育部及天津市有关招生录取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招 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院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 工作办法。 

一、工作原则 坚持复试的科学性。采用综合性、多元化的考查方式,积极探索 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使拔尖创新人才能够脱颖而出。 全面考查,有所侧重。在德智体能等各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础上, 注重对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考核,注重对思想政治素质和身心健康 状况的考核。 综合评价,成绩量化。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都要有量化结果。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复试过程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操 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以人为本,服务考生,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由党委书记、院长为组长,主管研究生副院长、纪检 工作负责人、分管学生工作党委副书记及相关工作人员组成的学院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 下,负责领导和组织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包括制定及公布复试 办法、遴选和培训工作人员、招生政策宣传、组织实施复试、突发 事件应急处置上报、招生信息公开等。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考务工作组、复试专家组、监 督检查组。 根据本院各学科、专业的实际情况,成立若干复试小组,每个小 组总人数不少于 5 人(其中研究生指导教师不少于 3 人),负责实施 对考生的身份识别、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设专职秘书 2 人,其 中 1 人负责考生资格审查及身份识别。 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交研究生 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复试小组设组长 1 名,组长一 般应由教授担任,负责本小组的复试工作。复试小组的组成应由学 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备案。成立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小组,负责开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此外,如涉及到外语小语种考生,还应注意安排好小语种考生听说 能力的测试。 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在学校相关部门的监督下进 行。

 三、复试管理 1.招生规模 学院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详见附表。 2.复试人数比例 本学院在学校复试分数线基础上,严格实行差额复试,将考生 按照初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确定学院各学科、专业复试 考生名单,复试考生人数与招生规模(招生计划数减去推荐免试生 数)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对合格生源不足 120%的学科专业按实际 合格考生人数组织复试。 3.考生资格审查 复试前,严格进行考生资格审查。所有列入学科、专业复试名单 的考生,均须通过硕士招生管理系统网上交费平台(网址: http://202.113.8.92/TGSR/index.action)及时缴费。完成缴费后, 考生可适时在网上下载打印《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考生应按要求, 提交如下材料。 (1)《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 (2)大学学习成绩单 (3)有效居民身份证 (4)学历学籍材料(往届生提供从学信网下载的电子版《学历 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提供从学信网下载的电子版《学籍在线验 证报告》,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 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个人情况简表及资格审查材料清单; 请列入复试名单考生在 3 月 27 日 12:00 前按照如下方式进行资 格审查材料提交: 项目 具体要求 备注 提交方式 土木工程学科提交邮箱:jgtm_tju@163.com 含土木工程以及土 木水利土木工程方 向 水利工程学科提交邮箱:jgsl_tju@163.com 含水利工程、风能工 程、岩土与力学工程 以及专业学位中相 应方向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科考生提交邮箱: jgcb_tju@163.com 含船舶与海洋工程 以及土木水利船舶 与海洋工程方向 邮件名要求 资格审查材料(专业代码+姓名) 填写范例: 文件名要求 专业代码+姓名 085900-01+张 XX 格式要求 多页按照清单顺序整合成 1 个 pdf 文档 特别提示: 1.身份证如果丢失,需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并于证 明上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 2.是否可参加复试详见我院网上通知。 3.复试结束后,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 律不予录取。 4.复试方式和复试内容 (1)复试形式: a.土木工程学科、水利工程学科采用线下现场复试的方式进 行。 b.船舶与海洋工程学科采用线上复试的方式进行。 (线上复试请关注:http://yzb.tju.edu.cn/xwzx/zxxx/202303/t2023 0316_323026.htm) 注:线上复试形式由学校端和考生端组成,学校端是各面试专家组集中面 试。考生端是考生分散在家、宿舍等地点(严禁在培训机构),以网络视频形式 参加复试。视频复试平台及硬件要求,详见学院后续通知。 (2)复试时间: 2024 年 3 月 30 日至 3 月 31 日 (3)复试地点(平台):请留意后续通知。 (4)复试费用:依据天津市有关文件规定,收取复试费 90 元/ 生。通过硕士招生管理系统网上交费平台(网址:http://202.113. 8.92/TGSR/index.action)进行缴费。 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已经 缴纳复试费的考生,参加校内调剂复试不必重复缴费。 5.复试组成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专业能力考 核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和专业课测试;综合素质考核包括实验(实 践)能力测试和综合面试。采取线上复试的学科针对专业能力考核、 综合素质考核均采用远程面试方式进行,采取线下复试的学科除专业 课测试环节外,其他环节均采用面试方式进行。 1.专业能力考核: (1)外语听说能力测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包括公共外语和专 业外语。 (2)专业课测试主要测试学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线下复试 的学科采用笔试方式进行,时长 1.5 小时。测试科目必须按照考生报 考专业所规定的科目进行。调剂考生的专业课测试要求由调入专业确 定。 2.综合素质考核: (1)实验(实践)能力测试对于理工科类考生主要测试其实验 和动手操作技能,采用面试方式进行。 (2)综合面试由参加复试的老师直接提问或由考生当场抽题作 答。考核内容应涉及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考生的创新 精神和创新能力考核,考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 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核,考生对报考专业发展动态了 解以及在本专业发展潜力考核;考生的科研和社会工作能力、实践经 历考核,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和心理素质以及举止礼仪和 表达能力考核等。 对于综合面试,各专业复试小组可根据学科自身特色制定更加详 细的面试方案。综合面试由各专业复试小组负责考核,面试成绩由每 位复试小组成员独立给出分数,然后取算术平均值得出。 每个考生总计复试时长一般为 30 分钟左右,具体时长可由复试 专家组根据复试情况适当调整。复试部分环节采取笔试形式考核的, 其余环节复试时长 20 分钟左右。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 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以笔试的 方式进行。 6.复试试题和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总分 200,其中专业能力考核 80 分,综合素质考核 120 分。专业能力考核成绩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15 分、专业课测试 65 分;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包括实验(实践)能力测试 30 分、综合面试 90 分。 考生复试成绩应包括专业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成绩之 和,复试成绩低于 120 分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 7.考生复试纪律及要求 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学院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进行再次 复试。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复试期间,考生 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 容,在我院所有专业复试全部结束前,不将复试有关资料以任何形 式上传网络或泄露给他人(或机构)。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 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 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严肃处理。

 四、录取与调剂 1.录取规则 贯彻对考生进行德智体能全面衡量的精神,坚持择优录取,保 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对参加复试合格的考生先录取报考第一 志愿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 录取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若总成绩相 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调剂考生可根据复试批次,分批 次排名,分批次录取。 2.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2.5)×60% +复试总成绩×40% 3.调剂基本条件 (1)初试成绩(含加分)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我校初试成 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要求。 (2)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或初试科目与 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3)业务课一为数学的专业原则上只能接收业务课一为数学(含 自命题)的考生。 (4)考试科目为三门的专业不能调剂到考试科目为四门的专业。 (5)其余未尽事宜,参照 2024 年教育部招生录取文件执行。 4.不予录取的情况 (1)未经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2)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 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参加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完成学 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3)复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低于 60 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 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课程 成绩(折算成百分制)低于 60 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未经我校(或我院)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7)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 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 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2024 年 9 月 1 日前)未取 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 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取消录取资格。 5.信息公示 复试工作完成后,学院汇总复试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 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经审核确定的拟录取考生名单(包 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在学 院官网公示 10 个工作日。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 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说明。公示期间名单不 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 行公示 10 个工作日。 

五、咨询及申诉 建筑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 电话:022-27400845,022-27400842 邮箱:jgyjs_tju@163.com 本办法由我院负责解释,与教育部、天津市规定不一致的,以 教育部及天津市文件为准。 附录:2024 年建工学院计划统考生拟录取各专业及方向硕士研究生名额(此次公布计划仅 为根据学院总体计划及各学科生源情况初分计划,实际录取名额将视学校最终计划分配和招 生复试情况动态调整,如果招生名额有变化,按总成绩名次顺序录取。) 专项计划 5 人(专硕),专业情况如下: 专项计划 专业及方向名称 统考招生计划 少民计划 土木水利(01 土木工程) 1 士兵专项 土木水利(05 水利水电工程)) 1 土木水利(09 船舶与海洋工程) 1 援藏计划 土木水利(05 水利水电工程) 2 非全日制情况如下: 专业名称 统考招生计划 备注 081400 土木工程(学术) 11 081500 水利工程(学术) 9 082400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术) 4 上线生源不足 085900 土木水利(全日制专业学位) 175 专项计划考生 5 专业名称 上线人数 备注 085900 土木水利(非全日制专业学位) 4 尚有部分非全日制名额需招收调剂。具 体办法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学院通知。 081500 水利工程(学术)各专业方向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方向名称 统考招生计划 水利工程(学术)-水文学及水资源方向 1 水利工程(学术)-水工结构工程方向 1 水利工程(学术)-水利水电工程方向 3 水利工程(学术)-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方向 4 总计 9 085900 土木水利(全日制专业学位)各专业方向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方向名称 统考招生计划 土木水利(01 土木工程) 94 土木水利(02 水利工程-水文学及水资源方向) 6(水文学及水资源方向 5+水力学及河流动力 学方向 1,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方向 1 个计划 在水文学及水资源方向招生,入学后按水力学 及河流动力学方向培养) 土木水利(03 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方向) 无上线生源 土木水利(04 水利工程-水工结构工程方向) 11 土木水利(05 水利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方向) 14(水利水电工程方向 7+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 方向 3+岩土力学与工程方向 4,水力学及河流 动力学方向 3 个计划在水利水电工程方向招 生,入学后按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方向培养; 岩土力学与工程方向 4 个计划在水利水电工程 方向招生,入学后按岩土力学与工程方向培养) 土木水利(06 水利工程-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 方向) 19(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方向 14+岩土力学 与工程方向 5,岩土力学与工程方向 5 个计划 在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方向招生,入学后按 岩土力学与工程方向培养) 土木水利(07 水利工程-岩土力学与工程方向) 9 土木水利(08 水利工程-风能工程方向) 1 土木水利(09 船舶与海洋工程) 21 总计 175 若某专业方向复试合格的考生不足时,在该专业与本方向初试科目相近的其他方向复试未录取考 生中,按照综合总成绩由高到低顺次录取,若总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附件一:资格审查材料清单 考生基本信息 提交材料清单(请按顺序扫描提交) 序号 材料 页数 1 资格审查材料清单(本页) 2 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 3 本科成绩单 4 身份证 5 学历证明 6 个人情况简表 下表内容请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考生填写(其他专业考生请忽略) 请选择复试专业方向( ) A.船体与国航 B.海工 提交检查(所有考生均需填写) 本人已对提交材料进行查验整理,并承诺遵守学校学院复试相关要求。 考生签字: 日期: 考生号 姓名 专业名称 研究方向 联系方式 报考邮箱 附件二: 个人情况简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本 人 近 照 政治面貌 籍贯 出生年月 本科专业 毕业院校 英语水平 计算机水平 兴趣特长 科研经历 工作、实践经 历 奖惩情况 自我评价

复试名单-建工2024

建筑工程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V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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