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考研复试:南开大学商学院2024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和实施细则
时间:2024-07-02 07:12:38 来源:南开大学
根据教育部和南开大学相关指导要求,商学院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
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发挥复试综合考察的作用,选拔有培养前
途、有研究潜能、有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身心健康的考生。加强信息公开和招
生服务,提高招生质量、维护公平公正。为全面做好商学院 2024 年硕士研究生
复试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基本要求
(一)参加复试考生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
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符合我校及学院复试分数要求。
(二)复试全面考察学生素质,将其作为录取与否的重要依据。对思想政治
素质和品德的考核是重要的考核内容之一, 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复试成绩满分 100 分;复试权重为 30%,初试权重为 70%;复试成
绩低于 60 分(不含 60 分)确定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不再进行录取成绩的加权计算。
(四)原则上实行差额复试。
(五)拟录取的考生除推荐免试生外均须参加本次复试,未参加复试的考生
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方式
商学院 2024 年学术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
复试时间为 2024 年 3 月 28 日。具体安排等待邮件通知。
复试地点为南开大学商学院。(天津市南开区白堤路 221 号,具体教室另行通知。)
联系方式:022-23508017。
三、复试内容
复试主要考察以下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养和能力、综合素质
和能力、外语听说能力。我院将会对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和录像。
四、复试交费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交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为 90 元/人次。 面试当天现场
缴纳。逾期不交费的考生,将会被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
五、资格审查
以下资格审查材料需收取扫描件电子版。请将所有材料须按次序扫描制成一
个 PDF 文件,于 2024 年 3 月 25 日 10 点之前发送至:
https://send2me.cn/83eCJq2W/TYCNz8XaZAMwIA
考生需提交的材料:
1. 《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签名和日期必须手写。
2. 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若身份证丢失,须提交临时身份证原件(有效期
内)或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原件(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3. 准考证(如丢失可登录研招网重新下载)
4. 学历学籍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
网)。
(2)往届考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如学历校验未通过或学历证书丢失,提
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中国高
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未取得毕业证(须 2024 年入学之日前取得,入学之日一般为新生入学年
份的 9 月初,实际日期请以当年录取阶段发放的通知为准)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本科考生或网络教育本科考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考生需提供准考证(丢失
准考证的,由考籍所在省自考办出具考籍证明或成绩证明);网络教育本科考生
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4)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5. 大学学习成绩单(加盖毕业学校教务处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印章,成绩
单如果遗失考生可到毕业院校教务处补开或从档案中复印)
6. 其他材料
(1)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或公安部门开具的证明。
(2)科研成果原件(如无,可不提供)。
7. 《商学院 2024 年学术硕士复试基本信息表》(下载后按要求填写,表
格大小可调整,全部内容仅限 1 页)。
六、公示
复试结束后,商学院网站公示复试结果,公示期不少于十个工作日。请及时
关注商学院网站和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相关通知。
七、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 未经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2.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
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公
示或上报。
3. 复试成绩(百分制)低于 60 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4.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 未经学校或相关学院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6.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
年入学前(入学之日一般为新生入学年份的 9 月初,具体日期请以当年录取阶段
发布的通知为准)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
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取消录取资格。
7. 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未按时提交定向就业协议者,不予录取。
8. 学历校验未通过,且未按时提交相关认证报告者,不予录取。
9.提供虚假信息者,不予录取。
八、体检
拟录取考生于入学报到后,按照学校相关安排,统一进行体检。体检要求根
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
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
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
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 号)。
九、复查、复测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校在新生入学后 3 个月内按照国家
招生规定对所有考生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
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其他
以上内容如有变动,请以最新通知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南开大学研招网
( http://yzb.nankai.edu.cn/ ) 、 南 开 大 学 商 学 院 官 网
(https://bs.nankai.edu.cn/)上发布的最新信息。南开大学商学院将不再通过
电话等方式通知考生复试相关事宜,由于考生未能及时查看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
网及本院网页信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负责。
学院招生信息网址: https://bs.nankai.edu.cn/sbjy/list.htm
学院招生咨询电话/邮箱: 022-23508017/nkyjsbgs@nankai.edu.cn
附件 1:《商学院 2024 年学术硕士复试基本信息表》
附件 2:《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南开大学商学院
研究生办公室
2024 年 3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