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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考研复试:中共北京市委党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时间:2024-07-01 10:43:58    来源:中共北京市委党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的通知》(教学〔2023〕2 号)、《关于做好 2024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 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 号)、《北京市招考委员会关于 做好 2024 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京招考委〔2024〕4 号) 等有关规定,按照北京市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 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加强复试 考核,规范招录程序,深化信息公开,确保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科学 规范、公平公正。

 二、组织管理 中共北京市委党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我校硕士 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和录取工作。各院部成立专业复试小组,负责对本 专业(学科)复试的组织和实施,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重大问题实 行集体决策,保证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安全平稳有序进行。 

三、复试办法 (一)复试时间 1. 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为 2024 年 3 月 23 日至 3 月 29 日,具体安排 将于近期在我校研究生教育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2 2. 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将在一志愿考生复试结束后、教育部调剂系统 开通前另行通知,请有调剂需求的考生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教育网站。 (二)复试方式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我校 2024 年硕士研究生 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复试工作分开进行,均采取现场复试。一志愿复 试通知将通过短信发送,调剂复试通知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 送,考生可凭短信通知和身份证原件入校参加复试,不再另行发放复试通 知书。 (三)复试名单确定 1. 一志愿复试名单确定办法 第一,考生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教育部规定的相关学科门类的复试分数 基本要求; 第二,各招生专业(学科)按照不低于招生计划的 120%、不高于 300% 的比例,依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复试名单。 第三,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2. 调剂复试名单确定办法 第一,申请调剂的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我校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相应专业的报考 条件; (2)初试成绩(含加分)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 A 类(一区)考生 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 (3)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 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初试外语科目为英语(一)。 (4)我校具体专业规定的调剂条件。 第二,各调剂专业按照不低于调剂余额的 120%、不高于 400%的比例 确定调剂复试名单。 第三,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调剂工作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接收调剂的专业及申请程序以我校研究生教育网站通知为准。 (四)复试要求 1. 资格审查 我校将在复试前对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在 复试当天参加资格审查: (1)本人手写签名的《中共北京市委党校 2024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 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 1); (2)本人初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应届生除外) 及复印件、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及复印件(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 的考生)、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档案单位红章); (3)应届生须携带学生证(学生证须加盖有效注册章)原件及复印 件; (4)同等学力报考学术学位的考生,须提交符合其报考资格要求的 各类材料(参见《中共北京市委党校 2024 年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 章》); 4 (5)考生自述(包括学习和工作经历、思想政治表现、外语水平、 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 (6)加盖所在单位(学校)组织人事部门公章的《中共北京市委党 校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政审调查表》原件(附件 2); (7)体现考生科研能力和潜质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毕业论文与公 开发表的科研成果)复印件; (8)加分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提供)。 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 予复试。 2. 复试考核 考核内容兼顾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学科知识结构、科学 研究潜力的考核。具体为: 学术型硕士考生,复试采取面试形式,由各院部负责考核。复试内 容包括英语测试(满分 10 分)和专业面试(满分 90 分)两部分,二者相 加为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不予录取。 公共管理专业硕士(MPA)考生,复试采取笔试加面试形式,包括专 业笔试(满分 40 分)、英语测试(满分 10 分)和专业面试(满分 50 分) 三部分,三者相加为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不予录 取。 同等学力报考学术学位的考生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且不同于初 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 5 英语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英语听、说能力,每位考生英语测试时间 约 5 分钟。专业面试着重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科研潜质、综合素质、创 新能力,每位考生专业面试时间不少于 20 分钟。复试考官根据考生的现 场表现和考生提供的个人材料,独立打分,最后计算平均分作为考生的复 试成绩。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政治 理论和学术能力,笔试时间为 3 小时。复试情况现场记录,全程录音录像。 3. 复试考生成绩评定和计算方法 (1)考生的总成绩由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两部分构成,其中,初试 成绩权重 60%,复试成绩权重 40%。 (2)复试成绩评定按百分制标准进行评分,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 (折合为百分制)×初试成绩权重(60%)+ 复试成绩 × 复试成绩权重 (40%)。 (3)我们将按照教育部规定严格执行初试总分加分政策。符合初试 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及时与我校研究生部联系说明,并按照要求在 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我校将根据相关政策严格审核后予以初试 加分。未与我校联系说明者,视为放弃加分。

 四、考生体检 考生体检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参加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 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等规定执行。考生须自行下载打 印制式《中共北京市委党校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体格检查表》(见附 件 3),自接到拟录取通知后,按照要求自行到展览路医院进行体检,具 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录取办法 对复试合格考生,根据总成绩排名,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和身心 健康状况等,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符合《2024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 作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加分条件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多名 考生总成绩一致的情况下,按考生复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考生复试 成绩仍然一致时,按照复试专业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 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对拟录取的定向就业考生,应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 别签订《中共北京市委党校 2024 年招收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附 件 4)后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服务及监督电话 1.中共北京市委党校考生咨询电话:010-68007221,接受咨询时间: 工作日上午 9:00-11:00,下午 2:00-5:00。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6 号主楼研究生部 2.中共北京市委党校监督举报电话:010-68003881 邮箱:mengwei@bac.gov.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6 号机关纪委 3.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招生监督电话:010-82837456 

七、注意事项 1.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各项复试纪律,如实提供各类材料和信息。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复试、录取、 入学资格或学籍,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和在网上公布。 2. 我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3.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 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4. 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 资格无效。 5.拟录取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教育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公示网址:http://yjs.bac.gov.cn。 本办法由我校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附件 1:中共北京市委党校 2024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附件 2:中共北京市委党校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政审调查表 附件 3:中共北京市委党校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体格检查表 附件 4:中共北京市委党校 2024 年招收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 (MPA 考生提交) 中共北京市委党校研究生部 2024 年 3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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