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考察和选拔优秀考生,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我院的实际,制定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一、复试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选拔有培养前途、有研究潜能、有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考生。
二、复试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一志愿考生复试分数线为一区国家线,调剂考生复试分数线结合专业研究方向要求另行通知。
3、综合考虑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加强对考生大学阶段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科研活动的考察,将其作为录取与否的重要依据。
4、实行不低于120%的差额复试。复试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
三、复试程序
(一) 复试报到
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往届生)或学生证原件(应届生)、大学成绩单以及照片(一寸彩照4张)在规定的时间报到。
(二) 资格审查
1、审查考生的报考资格,查验本科毕业生的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学生证。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
2、审查考生的身份证、准考证。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3、审查相关培训及获奖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4、签署《研究生考试诚信承诺书》,如在复试过程中发现有与《研究生考试诚信承诺书》中不一致项目,则取消复试资格和复试成绩。
(三) 体检
依据教育部有关要求由考生在居住地符合要求的医院进行体检。
(四)复试内容
复试包括综合素质面试和笔试两部分。
笔试:英语翻译(统一命题,满分50分,时间40分钟)和专业基础知识综合测试(满分50分,时间为40分钟)。
综合素质面试包括: (满分100分,时间20分钟)
1、思想政治和品德。采用现场考察及函调的方式进行。
2、外语口语表述及听力能力。(满分30分)
3、语言表达能力、思维的敏锐性及逻辑思维能力。(满分30分)
4、综合知识应用能力。考察其综合分析能力,重在考察考生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科研和实践经历,对报考专业了解程度。(满分40分)
综合素质面试需要考生结合本人的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或参与过的科研课题简要论述所开展的研究工作的意义、创新之处、研究目标、研究内容及解决的关键问题,ppt内容要能体现出相关专业水平与能力。汇报形式:ppt。ppt第1页为个人简介,汇报时间:10分钟,ppt数量:15张。此项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和结构思维能力,切忌用别人的材料讲自己不熟悉的内容。
四、复试的组织及领导
复试教师必须具有高级工程师或教授级高工职称。复试教师及复试工作人员以及纪检监察工作人员于面试前先进行培训,培训内容为:(1)教育部及研招办2024年复试录取政策和要求,(2)本院复试考生总体情况及我院对考生的要求,(3)面试考核内容及指标体系的建立,(4)纪检监督情况。
复试领导小组负责对复试工作的总体指导和监督。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命制笔试业务课试题及批阅,对考生进行面试考核。
五、信息公开
1、公开平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
2、公开内容:分专业招生计划、复试方案、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
六、复试纪律
1、倡导诚信复试,复试过程中考生需要认真阅读《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禁止以任何形式作弊。若在复试中发现违规行为,将视情节严重程度对考生做出取消考试资格、取消成绩、取消录取资格等处理决定,并计入考生诚信档案。
2、复试内容是国家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考生如私下对复试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录屏、离开视频画面、出现作弊动作或将复试内容及题目以各种形式公开,或有干扰考场、考官或工作人员等行为,将一律视同作弊。
七、录取
1、综合素质面试中单项成绩低于单项满分60%者,不予录取。
2、思想品德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录取计算公式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原始分)×1+笔试成绩(满分100分)×0.5+面试成绩(满分100分)×4.5。
4、依据考生录取成绩排序,经院复试领导小组审核批准,由高到低排序分别确定一志愿考生及调剂生的拟录取名单。
5、拟录取名单于复试结束后一周内通过我院网站公布。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持有异议的,需于拟录取名单公布后二个工作日内向院研究生办公室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经同意后予以复核,并于四个工作日内给予考生答复。
八、考生调剂
根据本院上线考生的生源余缺情况,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时公布生源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综合专业方向、考生既往成绩及科研成果等择优选择调剂考生。具体有关调剂工作程序按照“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4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的要求执行。
九、时间安排
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本复试方案于复试前在本院网页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公布。
十、咨询及监督
1、本院
咨询电话:010-65745835,传真010-65762976
监督电话:010-85158026(总院纪检监察室)
联系部门:研究生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管庄东里1号主楼304室,邮编100024
邮箱:tianhong2@cbma.com.cn
2、北京教育考试院
监督电话:010-82837456,联系部门:北京教育考试院研招办
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研究生办公室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