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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考研复试: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2024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办法

时间:2024-06-30 07:25:58    来源: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

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教育部及北京市以及我院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遵循“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结合我院各研究所、分院的人才发展规划和学科发展需求,综合考虑各学科、各专业上线生源情况,经勘探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对202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录取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复试分数线

招生专业名称

政治
(100
)

英语
(100
)

数学
(150
)

专业课
(150
)

总分
(500
)

工学照顾专业

矿产普查与勘探

≥35

≥35

≥53

≥53

≥275

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

≥35

≥35

≥53

≥53

≥275

工学其他专业

油气田开发工程

≥37

≥37

≥56

≥56

≥285

油气井工程

≥37

≥37

≥56

≥56

≥285

井下控制工程

≥37

≥37

≥56

≥56

≥285

油气田化学工程

≥37

≥37

≥56

≥56

≥285

油气信息工程

≥37

≥37

≥56

≥56

≥285

机械设计及理论

≥37

≥37

≥56

≥56

≥285

根据我院学科专业发展的需要以及上线生源的实际情况,确定复试分数线如下:

二、复试程序、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1)复试程序

复试小组按专业随机抽取考生进入复试会场,考生首先进行自我介绍,随后复试小组对考生进行随机提问,考生回答问题,复试小组成员独立给出评分并签名。

2)复试时间

按照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总体要求,勘探院研究生复试时间安排在3月中旬启动(详见我院研究生部外网公布的复试日程安排表,另行通知)。

3)复试地点

复试地点在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考生现场参加复试。

三、复试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四、复试考核方式及成绩评定

复试考核通过面试的方式进行,复试考核包括英语复试和专业复试两部分。

1.  英语复试(100分):

独立进行,要求考生就主考老师提出的问题用英语进行回答,主考老师对考生回答结果进行现场评分。

2.  专业复试(100分):

采用考生自我介绍和专家提问的方式,复试小组对每位考生的作答进行记录并评分。重点考查以下几方面:

1)    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评价(30分);

2)    大学阶段的学习情况及成绩(20分);

3)    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20分)

4)    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活动等)或实际工作表现及成果等(10分);

5)    英语口语表达能力及专业英语水平(10分);

6)    语言表达能力、举止、礼仪等(10分)。

3.  成绩评定

复试采用百分制计分,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加权之和。考生英语复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比例为20%,专业复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比例为80%。60分为合格。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英语复试成绩*20%+专业复试成绩*80%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在复试之前,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考生所在单位负责人联系,了解考生思想状况、个人行为特点等综合素养情况,同时在复试时由复试小组专家进行综合考核。思想品德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初试、复试成绩的权重分配,总成绩合成 

考生总成绩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1)   初试成绩,取考生初试各科成绩平均值(满分为150分科目换算为百分制),占总成绩的比例为70%

2)   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为30%

总成绩=(英语初试成绩+政治初试成绩+业务课一初试成绩/1.5+业务课二初试成绩/1.5)/4*70%+复试成绩*30% 

七、拟录取名单的确定及公示

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名单将依据以下原则初定:

1)   各专业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序。

2)   勘探院分专业招生计划。

3)   勘探院学科专业发展的需要。

拟录取名单经审核批准后,通过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研究生部外网发布拟录取考生名单,通知时间为3月底。

八、考生查询复试、拟录取名单网址

考生可通过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研究生部外网查询复试以及拟录取名单等相关信息。

九、违规处理

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入学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录取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考生咨询和监督联系电话、信息公示网址

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83597512

信息公示网址: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研究生部官网(http://riped.cnpc.com.cn/yjs/)

驻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纪检组电话:010-83597872

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监督电话:010-82837456

录取/复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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