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硕士网

2024考研复试: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时间:2024-06-29 12:56:35    来源: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根据教育部、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2024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复试原则

坚持立德树人,着力加强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坚持能力、素质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创新潜质考核,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查。注重考生一贯表现,既要注重考试成绩,也要注重一贯表现。复试坚持公平公正、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资格审查材料

复试前需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复试时进行核验。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1、准考证、身份证;

2、学历证明(往届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以及从学信网下载的电子版《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提供从学信网下载的电子版《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学生证);

3、大学本科课程成绩单(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加盖公章);

4、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四、六级成绩单或者相关证书);

5、个人简历;

6、其他材料:获奖证书、学术论文、专利、参与科研工作等材料。

原件用于核验,复印件以电子版形式发送指定邮箱(cabr1707@163.com)。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将取消考生复试及录取资格。

三、复试录取办法

(一)复试基本要求

1、一志愿考生:总分线:315分;政治/外语:45分;业务课一:60分;业务课二:70分。

2、调剂考生:总分线:280分,政治/外语:37分,业务课一:56分,业务课二:56分。

(二)复试比例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我院硕士生招生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一志愿过线人数不足的专业除外)。我院将根据研究方向和调剂情况,拟采取分批复试的形式进行复试。

复试名单确定后,我院将通过官网(www.cabr.com.cn,人力资源--研究生教育--招生信息栏目)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软件安装与软硬件测试

通过网络远程复试的考生应按要求备妥软硬件条件和网络环境,提前安装指定软件,并按要求时间配合完成网络远程复试软件测试。

考生需要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即需要2部带摄像头的设备,手机或电脑均可。一台设备从正面拍摄,保证考生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另一台设备从考生背面拍摄,保证考生头肩部、及第一台设备的全部屏幕出现在视频画面中。

为避免来电及手机闹钟干扰复试,强烈建议正面拍摄设备使用电脑,其余设备设置静音模式。建议两路信号采用不同的网络,例如一路用Wi-Fi,一路用4G/5G移动通信。如使用手机等移动设备,请根据安排的候场时间和复试时间总长度,提前购买充足流量包并保障移动设备电量充足。请考生提前按要求做好准备,有必要时提前备好手机支架等必要设备。

复试软件拟采用腾讯会议软件,请提前下载软件并熟悉软件使用方法。

(四)诚信承诺书签署

复试前,我院将组织考生签定《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2024年研究生招生考生复试诚信承诺书》,并宣读承诺书,承诺诚信应试,我院将对宣读过程录音录像存档。如考生不同意签定承诺书,则视为主动放弃本次复试。组织复试专家组签定《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2024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小组成员诚信承诺书》。复试前,由复试秘书宣读《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2024年研招复试规则》。

(五)复试内容及要求

复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综合考核方式。复试满分为100分,60分合格,复试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的具体内容根据各招生专业研究方向要求确定。

1、笔试部分(总计满分30分)

笔试以答卷、撰写学术报告或专业问答的方式进行,着力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和创新能力等。各专业复试小组可根据学科自身特色制定更加详细的笔试办法。

2、面试部分(总计满分70分)

(1)综合素质:满分50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考察:

a、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我院也将通过“函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察。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b、专业素养与科研创新潜质;

c、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d、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2)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20分。考试方式如英语对话、口语翻译、英文朗读等。

各招生专业基于上述复试内容及要求,可根据自身特色制定更加详细的面试办法。

(六)录取有关规定

复试结束后,我院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加权求和得出总成绩(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权重均为50%,即总成绩=(初试总分/5)×0.5+复试成绩×0.5),按招生专业研究方向总成绩进行排名,若总成绩相同,则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通过邮件或电话的形式通知考生复试结果和总成绩。通过复试的考生,按要求在所在地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提交体检结果,体检合格方予确定拟录取。拟录取名单通过我院官网(www.cabr.com.cn,人力资源--研究生教育--招生信息栏目)公示至少10个工作日。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没有参加复试或者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我院认为有必要时,将对部分考生再次复试。

(七)其他说明

1、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相关规定和纪律、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他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存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录取或学习资格。

2、我院以研招信息平台、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咨询、申诉及监督

我院将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规定组织复试,并在复试过程中接受考生监督。

咨询电话:010-64517741、64517611,咨询邮箱:cabr1707@163.com。

我院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电话:010-84281368,北京教育考试院研招办监督电话:010-82837456。

附件: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复议申请表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4年3月18日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复议申请表


录取/复试名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