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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考研复试:华北电力大学新能源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时间:2024-06-25 08:08:35    来源:华北电力大学

根据大学研究生院和新能源学院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我院202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复试组织管理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美成

成员:高攀 陆强 刘永前 姚建曦 董长青 林俊 吕小军 宋记锋 韩爽

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管理,统筹管理和协调各个部门,确保招生录取工作有序进行。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组:

组长:高攀

成员:周立平 张亦楠 白津菁 邱蔓 郭金刚

负责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的组织工作,完成复试和录取工作。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督导检查组:

组长:宫凯

成员:葛铭纬 姜良杰 张栋峰 杨光

负责全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过程的监督及过程检查工作。

二、复试人员遴选、构成及培训

1.遴选

复试教师为具有指导硕士资格的教师和其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学院复试领导小组在复试之前对复试教师进行遴选。

2.构成

学院以招生专业为基础成立若干面试工作小组(以下简称:面试小组),具体实施对考生的综合面试工作。面试小组由5名及以上面试教师组成,设组长1人、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专家(兼)1人、秘书1人。

3.培训

学院组织对全体复试教师进行集中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学习相关文件、复试相关流程及考场规则、复试小组成员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面试的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等。

三、复试时间安排及要求(各项具体时间和地点请随时关注网站通知更新)

1.资格审查

一志愿考生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3月29日上午8:30-11:30,资格审查地点:主楼B座606会议室。

2.笔试

所有考试科目均为线下笔试,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时间:2024年3月29日13:30-15:30,笔试地点另行通知。考试大纲见新能源学院网站:https://xnyxy.ncepu.edu.cn/zspy/01b3b0d2d7f244918a1bfa10112a931c.htm

3.面试

2024年3月30日上午8:30开始,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4.复试费

缴费方式详见研究生院网站通知:https://yjsy.ncepu.edu.cn/zsxx/sszsxx/f36e7876efc94b06b441731052268736.htm

缴费截止时间:2024年3月28日23:59。

5.请参加复试的考生加入“2024华电新能源学院硕士复试通知群”,方便考生接收通知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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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复试基本内容、形式及具体要求

1.复试总成绩为250分,内容包括:

1)专业笔试,满分120分,闭卷考试,考试时间2小时。

2)综合面试,满分100分,面试考核;

3)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30分,面试考核;

2.综合面试内容

1)考生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和在本专业领域的潜力;

2)考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3)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4)人文素养,心理承受能力,事业心,责任感,道德品质,举止,表达,礼仪等。

3.面试程序

1)每个复试工作小组准备多套面试题,每套试题包括英语口语测试题,10道左右基本能力题,装入信封,每套题目难度相当,由学生随机抽取一套试题进行面试;

2)综合面试由复试小组所有专家当场分别为复试考生打分,小组秘书计算平均成绩作为考生综合面试成绩;

3)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由所有专家当场分别为复试考生打分,小组秘书计算平均成绩作为考生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

4)小组复试完毕,将综合面试结果交学院汇总;

5)每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4.面试要求

1)参加面试的教师着装要庄重,复试过程中不做与复试无关的事,小组成员不得随意变更,中途不得缺席,必要时可以集中休息;

2)各复试组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和相关规定进行复试;

3)专业面试问题形式和难易程度应保持统一,严格按标准对复试考生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进行打分;

4)面试时复试小组秘书须认真填写《华北电力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登记表》,对面试过程进行详细记录;

5)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五、录取

1.成绩的使用

1)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即: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复试总成绩低于150分的不予录取(其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复试总成绩低于130分的不予录取),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任何一科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4)考生必须参加所有复试内容,任何一项不参加者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2.录取办法

1)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是录取的重要依据。我院对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按入学考试总成绩分别排序,根据学科专业规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

2)如果考生的入学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照初试总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初试总成绩也相同,则按照全国统考总成绩(全国统考总成绩="“思想政治理论+英语+数学”)高者优先录取;初试总成绩和全国统考总成绩仍然相同,则按照数学(业务课一)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3)对于“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录取汉族考生人数不超过该计划招生总规模的10%。

4)“克拉玛依”专项招生计划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中单列,招生对象为在疆高校毕业的应届本科生以及在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作的少数民族考生和汉族考生,汉族考生比例不限。

5)单独考试、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及其他定向就业考生录取前,须与学校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6)请认真阅读《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在复试进程中违背相关规定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录取资格。

六、调剂工作

材料工程专业(全日制)及清洁能源技术专业(非全日制)接受调剂,调剂相关信息请随时关注新能源学院网站通知。

七、其他

1.校外考生凭《初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入校,请配合做好入校证件检查。

2.其他未尽事宜均按研究生院的相关要求执行。

八、联系方式

1、复试录取阶段相关政策咨询:周老师61772234

2、学院监督电话:张老师61772737 姜老师61772367

3、资格审查负责人:周老师61772234

新能源学院

2024年3月25日

录取/复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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