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北京市相关文件精神,统筹做好硕士研 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学院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 的基础上,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2024年全国硕 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进入复试基本要求 符合《中央戏剧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参加 复试成绩要求》的考生,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后,参加复 试。 二、复试资格审查 1.前期我院已按照教育部、北京市相关要求,对考生 的学籍学历校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不符合要求者,未允 许参加初试。进入复试的考生,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 “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 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复试时将再次进行 人证识别,严防替考。 2.思想政治表现鉴定表纸质原件应在拟录取后邮寄至 研招办。
三、复试时间、方式及内容 (一)复试时间 学院安排于3月27日开始研究生复试工作,各系各研究 方向的具体复试时间及安排将陆续公布,请考生关注。 (二)复试方式 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采用线下方式进行。 (三)复试内容 1.专业复试 各系各研究方向专业复试内容请参看《中央戏剧学院 2024年硕士研究生专业复试考核内容》。 面试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学习情况、专业实 践经历、专业基础知识、相关实践能力、逻辑思维能力、 语言表达能力、思想政治考察等。 2.外语口语听力水平测试 考核环节主要包括:考生抽取题目,回答问题等。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中国话剧》《外国戏剧》。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一)面试中包含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内 容。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 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二)考生须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配合完成调档和 政审工作。
五、复试成绩的评定和计算方法 (一)参加复试的考生,“专业复试”成绩每门考试 满分为 100分,合格标准为每门不低于70分;“专业复 试”成绩按照90%的比例计入复试总分。 (二)外语口语听力水平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 格标准为不低于60分;成绩按照10%的比例计入复试总 分。 (三)同等学力(以报名时为准)考生加试课程(中 国话剧、外国戏剧)的成绩以百分制计分,满分为100分, 合格标准每门不低于60分,不计入复试总分。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为量 化标准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根据北京市文件要求,体检工作将在考生拟录取后进 行。 六、初试、复试成绩的权重分配 初试、复试成绩各占50%权重 初复试总成绩=初试总分折算为百分制+复试总分折算 为百分制; 其中,复试总分为“专业复试”考核的总成绩折算为 百分制×90%+“外语口语听力水平测试”×10%。
七、考生查询复试、拟录取名单的时间、网址 复试合格考生的拟录取名单,经北京教育考试院研招 办批准后,通过学院网站www.zhongxi.cn公布录取考生的 相关信息,并通知考生办理后续录取手续(签录取协议、 调档政审、领取或寄发录取通知书等)。 八、拟录取基本要求 初试合格考生,参加复试并达到“五、复试成绩的评 定和计算方法(一)、(二)、(三)、(四)”条件 后,按初复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学术型与专业学位分 别排名),总成绩相同的按复试总分由高到低排名,复试 总分相同的按照专业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在《中央戏 剧学院 202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公布的 导师招生人数内,依次拟录取。 原有未使用推免计划将重新放入相应统考计划中使 用。
九、院内名额调配工作 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因所报考导师名额限制如需校 内调配录取,须按照如下原则进行: (一)导师未录满的名额,须优先按照报考其本人的 考生总成绩排名进行调配录取; (二)导师未录满的名额,如需调配录取相同或相近 方向内报考其他导师的考生,依照总成绩排名(学术型与 专业学位分别排名,且须优先录取同一专业/领域类型的考 生),经研究生指导教师与考生双向选择后,依次调配录 取; (三)不同导师且不同方向,导师招生名额不予调配 使用; (四)导师组招生名额未录满,经各系招生工作领导 小组集体讨论决定后,可在本系相同或相近方向内调配使 用,依照总成绩排名依次录取;导师组或导师名额不得跨 系使用。 十、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录取办法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按照“自愿报考、 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原则开展招生录取工 作。该计划考生达到“五、复试成绩的评定和计算方法 (一)、(二)、(三)、(四)”条件后,对各研究方 向初复试总成绩第一名的考生进行排名,在国家下达少数 民族骨干计划名额之内,依次拟录取。 如国家下达少民骨干计划未录满,则在招生计划之 内,按初复试总成绩依次拟录取(不区分招生系部与研究 方向)。
十一、其他事项 1.学院执行国家有关初试加分、申请免初试等政策。 2. 我院如有调剂意愿将在第一志愿复试结束后在“全 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学院官网公布生源缺额信 息及调剂要求。 3.任何时候,一经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 纪、作弊等,或者发现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 取资格的,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已 入学的取消学籍。 4.我院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以上(含)不同层 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有此情形的考生,应在复试前主动 告知。
十二、咨询及监督渠道 中央戏剧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10-56620342,电 子邮箱:yz10048@163.com ; 中央戏剧学院纪委办公室:010-56620371;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招办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 010-82837456。 中央戏剧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4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