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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考研复试:外交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

时间:2024-06-24 11:17:22    来源:外交学院

根据教育部和北京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 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复试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 面考察,宁缺毋滥,差额复试,择优选拔,确保招生质量。 二、组织管理 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总体负责此次复试和录取的 各项工作,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各研究生招生院、 系、所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 三、招生计划及复试分数线 (一)根据生源情况和教育部下达给我院的硕士生招生计 划,现将各专业的拟招生计划数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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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教育部实际下达招生计划 及复试情况动态调整。 (二)在教育部基本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照差额一般不低 于 120%左右的比例,确定复试资格分数线和复试考生名单。

 四、资格审查 复试期间将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复试时须携带本人以下第 (一)-(八)号材料,第(九)、(十)号材料酌情提供(请 务必按顺序排放): (一)《外交学院 2024 年报考硕士学位研究生信息表》(网 上下载模板); (二)准考证; (三)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交验,复印件留存); (四)毕业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 届本科毕业生带学生证); (五)学信网学历学籍校验结果(往届生为学历证书电子注 册备案表,应届生为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六)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公章); (七)个人陈述(网上下载模板),内容包括学术背景、外 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 (八)已签订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网上下载模板); (九)同等学力者需交招生简章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十)凡符合教育部初提试总分加分政策条件的考生,需提 交相关证明材料,并提前与研招办联系; (十一)《外交学院拟录取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 表》(网上下载模板),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 政工部门出具政审意见并加盖印章; (十二)《体格检查表》(考生自行安排,我办不提供体检 表,须由二级(含)以上医疗机构开具)。 凡资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一律取消复试资格。 材料一经提交,概不退还。 录取考生须于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内将第 (十一)、(十二)号材料,一并邮寄至我院研招办(建议考 生通过顺丰方式邮寄,截止日期以邮戳为准),过期未交将影 响录取。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 24 号外交学院研 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 100037,联系电话:010-68323297。 

五、复试方式和内容 我院 2024 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上线考生与调剂考生复试 工作分开进行,一志愿上线考生与调剂考生复试均采取线下方 式进行(考生须到我院展览路校区参加复试)。在相关复试专 业规定的复试时间内,校外考生可凭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入院 参加复试。 复试主要包括专业面试和外语口试两项。专业面试时间约 为 15 分钟,外语口试时间约为 5 分钟,专业面试和外语口试在 同一面试小组进行。面试小组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 记录,同时全程录音录像。如遇特殊情况,经学院研究生招生 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可对考生进行再次复试。复试内容 主要包含以下方面: (一)专业面试 专业面试满分 100 分,旨在全面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专业) 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 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 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二)外语口试 外语口试满分 50 分,旨在考查考生对于外语的掌握程度和 实际运用能力。 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英语口译、法 语语言文学、日语语言文学、日语口译等语言类专业的第二外 语的听力和口语不再安排测试。 (三)其他复试内容 复试时,除专业素养和语言能力外,还将对考生的思想政 治素质、道德品质、综合素质和能力等进行综合考察。拟录取 名单确定后,研招办根据《外交学院硕士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调 查表》全面考查录取考生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对于思想品德 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体检和心理素质测评 体检项目应至少包括以下七个方面内容:眼科(包括视力、 色觉、眼病);内科(包括血压、发育情况、心脏及血管、呼 吸系统、神经系统、腹部脏器等);外科(包括身高、体重、 皮肤、面部、颈部、脊柱、四肢、关节等);耳鼻喉科(包括 听力、嗅觉、耳鼻咽喉等);口腔科(包括唇腭、口吃等); 胸部透视;肝功能检查(只查转氨酶即可)。 体检工作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 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人力资 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 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0]12 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 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 2 号)文件,由考生自行到二级(含) 以上医院进行,学院不进行统一安排。 心理素质测评由研究生部委托学院心理咨询中心负责。

 六、成绩计算和录取 (一)复试成绩为复试各内容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不合 格者,不予录取。复试包含专业面试和外语口语测试的,复试 成绩不足 90 分者;复试仅包含专业面试的,复试成绩不足 60 分者;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体检结果不合 格者;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均视为复试不 合格,不予录取。 (二)总成绩计算方法。第一志愿报考我院考生总成绩计算 方法为:语言类专业总成绩=(专业面试成绩)×30%+(初试 总分÷5)×70%;非语言类专业总成绩=[(外语口试成绩+专 业面试成绩)÷1.5]×30%+(初试总分÷5)×70%。按专业根 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三)所有调剂考生均与第一志愿考生分开排名,第一志愿 考生优先。校内调剂考生总成绩按上述方法计算。校外调剂考 生总成绩计算方法为:语言类专业总成绩=(专业面试成绩) ×50%+(初试总分÷5)×50%;非语言类专业总成绩=〔(外 语口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1.5〕×50%+(初试总分÷5) ×50%。按专业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四)如总成绩相同,按照初试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如 初试总分、复试成绩均相同,按照复试专业面试成绩从高到低 排序录取。 

七、拟定复试工作日程(一志愿考生) 3 月 25 日网上心理测评(线上进行)。 3 月 26 日-4 月 1 日:现场资格审查和各专业复试(我院展 览路校区)。 各专业各项考试具体时间等其他事项随后通知。请考生及时 关注网站信息。

 八、其他事项 (一)复试名单、复试成绩、拟录取名单,经学院研究生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将在外交学院网站上公布,具体网 址:http://yjsb.cfau.edu.cn/。 (二)学院将加强对复试工作监督巡查,严格按照相关规 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 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 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 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三)复议监督: 我院纪检室将依纪依规对我院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 学院各院、系、所、部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对本部 门的考生复试结果负责,并负责对考生就面试中与专业相关的 问题提出的质疑进行核实并解释。 研究生部接待申诉电话:010-68323296(只接待申诉); 外交学院纪检室电话:010-68322967(只接待申诉);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招监督接待电话:010-82837456(只接 待申诉)。 (四)如有任何问题,请拨打以下电话进行咨询: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10-68323297 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网站信息。 外交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4 年 3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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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学院2024年报考硕士学位研究生信息表

诚信复试承诺书

外交学院拟录取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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