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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考研复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时间:2024-06-24 09:32:04    来源: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一、复试的最低分数要求

学校复试最低分数要求见《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点击查看)。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含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享受加分考生(退役义务兵以相关证件为准)以研招网后台资料库中“可享受报考2024年硕士研究生(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加分名单”为准。初试总分加分后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总分要求,且满足我校复试分数线单科要求的考生,可进入我校复试。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务必在2024年3月26日中午12:00之前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有本人手写签名的加分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或拍照后,以“2024硕士初试加分+考生编号+姓名”为邮件主题,发送至我校研招办邮箱yanzhaoban@cueb.edu.cn。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最新文件及名单核实考生加分资格,经核实无误后,方可加分。


二、复试程序、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1.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1)复试时间:2024年3月28日-4月3日,各专业复试时间见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2)复试方式:专家、考生到校集中线下复试

(3)复试地点:见各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2.复试程序

(1)体检

我校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我校2024年招生体检工作在入学后统一组织,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录取资格,体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缴纳复试费

考生须于复试面试前通过扫描二维码(下图),缴纳复试费,复试费100元/人。请考生在付款页面填写姓名、身份证号、考生编号、学院和专业等信息。学校为全体考生开具正式收费票据,入学报到后可到学校财务处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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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复试前进行。为方便考生,考生资格审查全部由所报考学院进行,时间与地点由各学院通知。

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携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学生证需注册至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入学时交验毕业证书)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有问题的,须在2024年4月19日之前向研招办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说明,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否则不予录取。

(4)笔试和面试

我校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时间在2024年3月28日至4月3日,考生的笔试一般在面试之前进行,笔试及面试安排详见各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三、复试比例

上线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专业采取差额形式复试,生源充足的专业按不低于120%进入复试。

四、复试考核方式

1.笔试。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时间为60分钟-120分钟,满分100分-150分。会计专硕、审计专硕的笔试中需包含政治理论内容。公共管理和工商管理的笔试以政治理论考核为主。

2.面试。由不少于5名复试教师组成的复试小组进行面试,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20分钟。面试内容包括: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综合素养考核三个部分。

(1)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以题库提问方式进行。

(2)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每名考生随机抽取1套试卷作答,试卷实行2+2模式,即包括2道基础知识题和2道开放性能力测试题。考生回答后,该套试卷即作废,不重复使用。会计、审计专业硕士适当增加专业知识考核。

(3)综合素养考核:结合考生提交的材料对学习经历、本科专业、学习成绩、本科论文、报考志向等内容进行评定;通过提问对人文素养,举止、表达、礼仪等方面进行考察;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对考生诚信进行评判。

3.同等学力考生(公共管理、工商管理考生除外)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由学院确定,但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以线下笔试形式进行,单科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不需要加试。

4.各学院可以根据专业特点和培养要求提出复试的实践环节考核或其他学术要求,但不得做出歧视性规定。其他考核要求须在各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中提前公布。

5.根据教育部要求,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进行复试。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合面试进行,学院可以组织思政部门参与面试,直接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情况,必要时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核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相关材料须在6月30日之前提交学院。

六、复试成绩评定和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按百分制,其中专业课笔试占50分(卷面分100分),面试占50分,其中外语听力、口语占10分,专业素质与能力30分,综合素养10分。学院可以根据专业招生要求调整分值,但需提前公示。

七、总成绩合成和录取原则

1.按照考生总成绩(初试和复试加权成绩)由高至低排序作为拟录取依据。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平均分(折合为百分制)*初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权重。初试权重70%,复试权重30%。例如:

(1)500分满分,初试成绩360分,复试成绩80分

总成绩=360/5*0.7+80*0.3=74.4

(2)300分满分,初试成绩210分,复试成绩80分

总成绩=210/3*0.7+80*0.3=73

考生的加权总成绩相同时(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初试总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考生的加权总成绩、初试总分均相同时,按复试中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按教育部文件要求,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计算总成绩时初试成绩按加分后的成绩计算。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政审不合格者;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低于60分者。

3.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八、破格复试

我校所有专业均不进行破格复试。

九、调剂工作

1.我校除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接收少量调剂外,其他专业一律不接收调剂。

2.研招办将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简称“调剂系统”)上及时公布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生源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网上调剂意向采集系统”将于3月28日开通,“调剂服务系统”将于4月8日开通。

3.接收调剂考生必须通过“调剂系统”进行调剂,否则无效。

4.调剂工作由研招办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5.接收调剂的基本条件

(1)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和调入专业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

(2)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工商管理和公共管理专业硕士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工商管理和公共管理专业硕士。

6.调剂办法

(1)申请调剂的考生应及时登陆教育部“调剂系统”选择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申请调剂。

(2)对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调剂复试名单,调剂复试比例由学院自行确定。调剂复试名单须经学院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提交到研招办。

(3)研招办按照学校调剂原则逐一审核名单,向通过审核的考生发正式的复试通知;学院在教育部“调剂系统”上复核复试名单,敦促其上网确认,并通知考生具体复试安排。

(4)学院按照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完成考生的复试后,形成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须经学院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提交研招办。

(5)研招办结合考生的资格审查,逐一审核拟录取名单,向通过审核的考生发正式的拟录取通知,等待考生的最后确认。

(6)考生接到复试、拟录取相关短信后,须在24小时内登录中国研招网确认,否则学校有权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7)任何个人不得向调剂考生做出同意复试或同意录取的承诺,违者造成后果的将追究其责任,按规定严肃处理。

十、考生查询复试、拟录取名单

考生拟录取名单需由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一志愿拟录取名单于4中旬公示,调剂考生拟录取名单于4月底公示。公示时间为 10个工作日,公示网址为http://yjs.cueb.edu.cn/zsks。

十一、联系方式

1.学校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花乡张家路口121号

2.研招办考生接待电话:010-83951759。

3.研招办邮箱:yanzhaoban@cueb.edu.cn

4.各学院考生接待电话和邮箱

学院

联系人

办公电话

邮箱

城市经济与公共管理学院

薛老师

010-83952250

xwk0318@cueb.edu.cn

范老师

(MPA中心)

010-83951563

MPA141@126.com

工商管理学院

贾老师

010-83952336

jcg@cueb.edu.cn

吕老师、李老师(MBA中心)

010-65976020

mbazs@cueb.edu.cn

经济学院

冯老师

010-83816936

fengxi@cueb.edu.cn

会计学院

王老师

010-83952696

wangyuting@cueb.edu.cn

劳动经济学院

夏老师

010-83951881

yzljxy@cueb.edu.cn

文化与传播学院

郭老师

010-83952210

guojinpeng@cueb.edu.cn

管理工程学院

向老师

010-83952206

yzggxy@cueb.edu.cn

财政税务学院

宋老师

010-83952254

songaoxue@cueb.edu.cn

法学院

刘老师

010-83952240

liuying8147@163.com

金融学院

陈老师

010-83952273

yzjrxy@cueb.edu.cn

统计学院

王老师

010-83951031

wm@cueb.edu.cn

外国语学院

申老师

010-83952332

shw0324@cueb.edu.cn

马克思主义学院

刘老师

010-83952144

liushuang@cueb.edu.cn

国际经管学院

许老师

010-83952934

xuhaixiao@cueb.edu.cn

十二、监督投诉渠道

1.学校受理考生投诉

研招办电话:010-83951759

纪委邮箱:jw@cueb.edu.cn

2.北京市教育考试研招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录取/复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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