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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考研复试: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公共管理学院)招收2024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志愿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时间:2024-06-13 08:18:53    来源: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一、复试组织管理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公共管理学院)(以下简称“人文公管学院”)成立由院长、书记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学院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复试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规范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组长:蔡劲松、王琪全副组长:詹承豫、陈文博、方志成员:赵世奎、涂晓芳、何平林、贾洪波、钟爽、任秀华按照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在学院工作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复试考核工作。二、复试工作原则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科学选拔,坚持公平公正,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坚持客观评价,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三、一志愿复试资格基本线和拟招生人数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和学院学科专业招生规模及考生上线情况,经学院工作小组讨论决定,我院各学科专业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复试资格基本线及拟招生人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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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1.学院是否接收调剂,于4月1日左右通过学院网站公布,同时在教育部调剂系统发布,通过教育部调剂系统进行。2.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生源不足的专业,按照实际上线人数组织复试。3.达到复试资格基本线的考生名单请登录学院网站自行查询。(https://hss.buaa.edu.cn/zszp1/sszs.htm)四、复试提交材料、资格审查及复试费(一)提交材料考生参加复试前,须按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收2024年学历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等相关要求,向学院提交如下电子版材料:1.一志愿复试通知书(2024年3月27日后在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无须盖章)。2.考生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一份身份证件正反面的复印件,复印件纸型为A4纸,身份证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面上。3.毕业证(往届生提供学历证书扫描件/照片或学信网下载的电子版《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在线验证的考生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扫描件/照片)、学生证(应届本科毕业生或成人本科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学生证扫描件/照片或学信网下载的电子版《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成绩单(A往届生:由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并加盖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若无工作单位,须由档案存放管理部门提供档案内存放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的复印件,并加盖档案存放管理部门公章;B应届生:提交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毕业证书须于开学报到时向北航相应录取的单位提供原件与复印件)。5.由其所在单位相关部门出具的考生现实表现(模板详见附件2)材料一份,并需负责人签字及加盖公章。6.考生本人签字的身体健康情况说明(模板详见附件3)。7.考生本人签字的诚信复试承诺书(模板详见附件4)。8.体现个人能力的其它材料,例如获奖、发明专利等(如有)。

以上材料须A4纸大小,按照1-8的顺序准备扫描件,合并为1个PDF文件,PDF文件小于10M,以“准考证号-姓名-资格审查材料”命名,于2024年3月30日中午12:00前(以接收时间为准,逾期不接收)同时发送至学院联系人邮箱(rwggshuoshi@buaa.edu.cn)以及报考专业负责人邮箱(详见附表)。(二)资格审查考生将(一)中材料的原件按照1-8的顺序装订成册(左侧订两个订书钉)并携带身份证原件,按以下安排提交纸质材料,在现场报到时交给复试工作组人员进行复试资格审查。复试资格审查不通过者则复试资格无效。(三)复试费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 号),研究生复试费为100元/人。招收2024年研究生复试费收费均采用线上缴费的方式。考生须通过登录学校财务处系统(http://pay.buaa.edu.cn/),在教育缴费中查到相关项目,进入后输入学院设立的缴费码(011+身份证号后六位)(例:01154321X)进行缴费。请考生于2024年4月1日之前完成缴费,未按时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复试。已支付复试费但未参加复试者,不退还复试费。五、现场报到、复试方式、时间及地点(一)现场报到所有复试考生,于2024年3月31日14:30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院路校区人文公管学院一层大厅现场报到并进行研究生复试基本情况问卷集中填答。现场交验复试材料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二)复试方式、时间及地点各专业采取现场复试方式,考试当天请考生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现场抽取考试序号。具体复试时间、地点如下:


六、复试形式及内容复试形式为现场面试,复试内容均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英语口语和听力测试、专业素质考察三部分。每名复试考生的面试时间总计不少于20分钟。其中,英语口语和听力测试不少于5分钟,专业素质考察不少于15分钟。复试考生在专业素质面试环节须提交一篇本人撰写、能代表自己学术水平的论文(可以是未发表),与其他复试材料提前发送邮箱。七、评分标准和拟录取规则各专业复试成绩满分均为220分。其中,英语口语和听力测试满分50分,专业素质考察满分170分。复试环节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成绩计为合格/不合格。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拟录取。总成绩计算方法为: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未达到132分的考生不予拟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合格、复试成绩达到132分以上(含132分)的考生,分专业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复试成绩、初试外国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若有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或有名额追加,可依次递补拟录取。

复试结果在所有专业复试结束后3日内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 工 作 日 , 请 考 生 自 行 登 录 网 站 查 询 。(http://www.hss.buaa.edu.cn/)八、复试考场规则1.考生须诚信复试,自觉服从复试工作人员管理,严格遵守复试工作人员关于复试考场的入场、离场等指令,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复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复试场所的秩序。2.考生须在复试前,按照复试招生单位的要求,按时提交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现实表现材料、身体健康情况说明、学籍或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诚信复试承诺书》以及招生单位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并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未参加复试或未经允许擅自人为操作复试终端设备退出复试考场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3.考生须凭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参加复试,并主动配合身份验证核查、宣读诚信复试承诺等,不得接受他人替考、违规助考。4.复试相关的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事项,复试期间考生不得录音录像。5.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履行保密义务,复试期间及复试结束后,不得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并记入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6.所有考生进入复试现场时,一律不得携带复试规定以外与复试无关的任何物品,否则以违规处理。7.所有考生进入复试现场后务必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否则以违规处理。九、特别提醒1.所有拟录取考生的体检在入学报到时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2.复试考生需提交现实表现样表,具体填写要求见其说明。现实表现材料中反映思政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3.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录取为定向就业类别,须书面向本学院说明情况,并与北航签署相关定向就业培养协议(附件5)。拟录取的定向就业考生均不转人事档案、户口等,北航不解决住宿。未按时提交者,拟录取资格无效。4.拟录取考生待入学报到时,学院对其有效期内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成绩单、考生现实表现、复试承诺书等材料原件及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入学资格无效。5.录取考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十、复议制度对复试过程和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向学院工作小组申诉或投诉。

联系人:陈老师/张老师,电话:010-82339719,电子邮箱p00326@buaa.edu.cn/zhangqing2023@buaa.edu.cn。考生申诉或投诉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工作小组复议,并将复议结果告知考生。上述各项规定由学院工作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参照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相关规定执行。附表:各专业联系人信息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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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3.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录取为定向就业类别,须书面向本学院说明情况,并与北航签署相关定向就业培养协议(附件5)。拟录取的定向就业考生均不转人事档案、户口等,北航不解决住宿。未按时提交者,拟录取资格无效。4.拟录取考生待入学报到时,学院对其有效期内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成绩单、考生现实表现、复试承诺书等材料原件及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入学资格无效。5.录取考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十、复议制度对复试过程和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向学院工作小组申诉或投诉。联系人:陈老师/张老师,电话:01082339719,电子邮箱:p00326@buaa.edu.cn/zhangqing2023@buaa.edu.cn考生申诉或投诉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工作小组复议,并将复议结果告知考生。上述各项规定由学院工作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参照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相关规定执行。附表:各专业联系人信息一览表专业名称联系电子邮箱备注教育学樊文强fwq@buaa.edu.cn科学与技术教育任秀华xhren@buaa.edu.cn全日制专业学位行政管理涂晓芳tuxiaofang@buaa.edu.cn  教育经济与管理樊文强fwq@buaa.edu.cn社会保障贾洪波jia126621@126.com应急管理钟爽amigo-008@163.com

77附件1: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公共管理学院)招收2024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pdf附件2:报考2024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生现实表现样表.pdf附件3:身体健康情况说明模板.pdf附件4:北航2024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pdf附件5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收全日制学习方式定向就业录取类别硕士研究生培养协议.pdf

673.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录取为定向就业类别,须书面向本学院说明情况,并与北航签署相关定向就业培养协议(附件5)。拟录取的定向就业考生均不转人事档案、户口等,北航不解决住宿。未按时提交者,拟录取资格无效。4.拟录取考生待入学报到时,学院对其有效期内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成绩单、考生现实表现、复试承诺书等材料原件及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入学资格无效。5.录取考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十、复议制度对复试过程和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向学院工作小组申诉或投诉。联系人:陈老师/张老师,电话:01082339719,电子邮箱:p00326@buaa.edu.cn/zhangqing2023@buaa.edu.cn考生申诉或投诉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工作小组复议,并将复议结果告知考生。上述各项规定由学院工作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参照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相关规定执行。附表:各专业联系人信息一览表专业名称联系电子邮箱备注教育学樊文强fwq@buaa.edu.cn科学与技术教育任秀华xhren@buaa.edu.cn全日制专业学位行政管理涂晓芳tuxiaofang@buaa.edu.cn  教育经济与管理樊文强fwq@buaa.edu.cn社会保障贾洪波jia126621@126.com应急管理钟爽amigo-008@163.com

77附件1: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公共管理学院)招收2024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pdf附件2:报考2024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生现实表现样表.pdf附件3:身体健康情况说明模板.pdf附件4:北航2024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pdf附件5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收全日制学习方式定向就业录取类别硕士研究生培养协议.pdf

673.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录取为定向就业类别,须书面向本学院说明情况,并与北航签署相关定向就业培养协议(附件5)。拟录取的定向就业考生均不转人事档案、户口等,北航不解决住宿。未按时提交者,拟录取资格无效。4.拟录取考生待入学报到时,学院对其有效期内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成绩单、考生现实表现、复试承诺书等材料原件及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入学资格无效。5.录取考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十、复议制度对复试过程和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向学院工作小组申诉或投诉。联系人:陈老师/张老师,电话:01082339719,电子邮箱:p00326@buaa.edu.cn/zhangqing2023@buaa.edu.cn考生申诉或投诉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工作小组复议,并将复议结果告知考生。上述各项规定由学院工作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参照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相关规定执行。附表:各专业联系人信息一览表专业名称联系电子邮箱备注教育学樊文强fwq@buaa.edu.cn科学与技术教育任秀华xhren@buaa.edu.cn全日制专业学位行政管理涂晓芳tuxiaofang@buaa.edu.cn  教育经济与管理樊文强fwq@buaa.edu.cn社会保障贾洪波jia126621@126.com应急管理钟爽amigo-008@163.com

77附件1: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公共管理学院)招收2024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pdf附件2:报考2024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生现实表现样表.pdf附件3:身体健康情况说明模板.pdf附件4:北航2024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pdf附件5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收全日制学习方式定向就业录取类别硕士研究生培养协议.pdf

录取/复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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