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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考研复试:北京交通大学环境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时间:2024-06-12 02:52:26    来源:北京交通大学

 为做好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北京市以及《北京交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现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工作办法。

(一)招生计划及复试线

    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学校相关要求,结合生源、培养要求和招生计划安排等情况,确定我院各专业招生计划和复试分数线如下: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复试分数线

单科(满分=100)

单科(满分>100)

环境科学与工程

全日制学术

7

275

37

56

交通能源与环境工程

全日制学术

1

280

37

56

环境工程

全日制专业学位

17

273

37

56

  注:招生计划数不包含“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最终录取人数以实际录取为准。单科复试线要求参见《北京交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单独考试、享受加分或优惠政策等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参见《北京交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

(二)资格审查工作程序和办法

1. 学院发放复试通知

    学院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系统中给符合各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发放复试通知。如考生无故缺席复试,则取消其录取资格。

2. 考生确认复试与缴费

符合复试要求的考生登录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专题网站

(https://gs.bjtu.edu.cn/cms/zszt/)——进入信息系统的“硕士招生”——进入“硕士复试录取”模块(3月23日开放),查看是否收到复试通知,并按照学校复试流程要求在我校招生系统中签署《复试诚信承诺书》、阅读《考场规则》、补全信息,点击“确认复试”,缴纳复试费100元,打印个人陈述表、复试登记表。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

3. 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安排

考生需按照以下时间安排携带资格审查材料到学院参加资格审查:

日期

专业名称

时间

地点

3月29日(周五)

环境科学与工程、交通能源与环境工程、环境工程(专业学位)

上午 9:00-11:00

逸夫楼(YF510)

(2)资格审查材料

复试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 准考证;

2) 有效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 非应届生要带学历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和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和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 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人事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

5) 打印好的个人陈述表、复试登记表(学校硕士招生系统生成);

6) 特殊考生提交材料: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同等学力人员报考硕士研究生要求的证明材料。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提交《入伍批准书》复印件(加盖档案部门公章)、《退出现役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我校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其他专项计划/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考生,执行教育部有关加分政策。符合教育部规定、可享受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于3月26日前将相关证明材料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至研究生院(bjtuyzb@bjtu.edu.cn)

装订要求:以上材料请考生按照准考证、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生证复印件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个人陈述表、成绩单、特殊考生提交材料排序,左上角装订。复试登记表单独上交,不装订。

(3)资格审查要求

    考生要确保填报信息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录取资格。我校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资格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考生参加复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及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4. 考生完成心理测评

    我院将通过邮件通知方式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发送在线心理测评题目,请考生在截止时间前完成心理测评,未按要求完成心理测评的考生,不予录取。发送心理测试链接的邮箱号为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时填写的电子邮箱,测试结果供参考,不计入总成绩。

(三)复试考核方式及内容

1. 考核方式

复试考核采取现场复试形式。复试考生均应按学院规定时间参加复试。

2. 考核内容

    复试由专业课笔试和综合面试(含外语听力及外语口语测试和综合能力)组成。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均计入复试成绩。

(1) 专业课笔试

1)考试方式为闭卷,时间120分钟。

2)各专业专业课笔试科目按照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科目设置,考核成绩满分为150分。

专业名称

笔试科目

环境科学与工程

全日制学术

水质工程学或环境化学

交通能源与环境工程

全日制学术

水质工程学或环境化学

环境工程

全日制专业学位

水质工程学或环境化学

(2)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由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和综合能力面试两部分组成。

①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英语听力口语测试包含考生本人自述和复试小组提问两部分,主要考查考生的英语听力及口语水平。考核流程如下:

1)考生从学习生活、社会实践、专业素养、未来计划等方面进行英文自我介绍,时间不超过3分钟。

2)随机抽取面试组准备的日常英文题进行提问,考生进行听力理解并用英文进行回答。主要考察考生的外语听力水平及反应能力。

3)由考生随机抽取面试组准备的专业英文题进行朗读和翻译。主要考察考生的口语水平、表达能力及反应能力。

②综合能力面试

    综合能力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及综合素质和能力,其中:专业素质和能力主要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由复试教师随机抽取面试组准备的问题进行提问考查。

3. 考核要求

(1)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

4. 复试次序及分组

    原则上1个专业按1个复试考核组进行复试考核,复试面试的具体次序依据复试笔试后抽签顺序确定。

(四)复试时间和地点

1.专业课笔试、素质测评

考核日

考核内

考核时

考核地

3月29日(周五)

业课笔试

14:00-16:00

逸夫楼YF510

2.综合面试

考核时

专业名称

考核时间

候考地

 

3月30日(周六)

 

环境科学与工程

 

8:00-17:00

逸夫楼YF东701

交通能源与环境工程

环境工程

(五) 复试比例

我校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20%,上线不足的专业除外。

(六) 复试成绩评定和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满分为350分(及格分为21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满分为150分,综合面试满分为200分(包含50分外语听力口语部分以及150分综合能力部分)。

(七) 初试、复试成绩的权重分配,总成绩合成

    初试总成绩满分500分,复试总成绩满分350分,总成绩满分850分。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

    加分原则和依据,以学校公布的相关文件为准。

(八)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我校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加强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复试结束后,我校向拟录取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考生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九) 录取原则

    我校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1.未按时参加复试者,按自动弃权处理,不得录取。

2.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录取类别研究生告知书。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的,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4.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按时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5.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十) 信息公开内容

   复试考生名单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环境学院网页主页中的通知公告栏上公布,其中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环境学院网址:https://env.bjtu.edu.cn/。

拟录取名单公布时间:预计4月3日,以实际公布时间为准。

(十一) 考生咨询及申诉方式

    学院将及时在网上公布研究生招生录取等信息。考生可访问学院网址:https://env.bjtu.edu.cn/查看“通知公告”栏中的内容,或通过来电、来信等方式进行咨询、投诉。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10-51681263

办公地点:机械东楼601室

电子邮箱:hjxyzs@bjtu.edu.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外上园村3号北京交通大学环境学院研究生科(邮编:100044)

 

环境学院    

2024年3月22日


录取/复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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