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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考研复试:清华大学2024年社会科学学院硕士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时间:2024-06-11 09:53:08    来源:清华大学

1. 各专业(研究方向/项目)考生入围复试分数线

招生专业 代码

专业/项目名称

总分

政治

外语

业务课 1

业务课 2

020100

理论经济学

350

60

60

90

90

030200

政治学

394

60

60

90

90

030300

社会学

350

60

55

90

90

035200

社会工作

331

50

47

80

85

040200

心理学

375

60

60

180

——

040300

体育学

315

55

60

180

——

045200

体育/体育管理

358

60

60

180

——

045400

应用心理

375

55

55

180

——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不含新疆 MPA 项目)、“退役大学生士 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按照以上社科学院各专业复试分数线,总分线降 10 分,单科线不降。

2. 总成绩计算办法和排序规则

初试成绩加复试成绩为考生的总成绩,按满分 1000 分计。

总成绩(满分 1000)= 初试成绩(满分 500)+复试笔试成绩(满分 100)

×1.0+复试面试成绩(满分 100) ×4.0

复试中面试成绩小于 60 分(满分 100)者;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视为复试不合格,

均不予录取。

社科学院拟录取考生须参加所有复试环节。社科学院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学 科专业类别进行名次排序,严格按考生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果总成 绩同分并列,依次以面试成绩、初试科目 3 成绩、初试科目 4 成绩等从高到低排 序。

社科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根据以上排序规则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

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清华-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全英文双硕士项目(030200 政治学),按照社科 学院国际关系学系制定的项目招生办法录取,具体由培养项目根据双方学校协议

执行。

3. 组织形式:


社科学院复试均为现场方式组织。社科学院资格审查、笔试和面试环节,考

生均须到清华大学现场参加。

4. 缴纳复试费

考生须在参加社科学院资格审查前登录“清华大学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 ”缴

纳 100 元复试费。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

5. 考生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社科学院统一组织资格审查。审查时间:3 月 26 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3:30-17:00;审查地点:明斋 126 室。

要求考生应在 3 月 25 日下午 17:00 前,以电子文档形式在我校研究生申请

服务系统内完成以下材料提交,并备好原件供现场资格审查使用:

(1)初试准考证;

(2)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

(4)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境外学历需提供中国教育部留

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报告;

(5)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 (6)考生诚信承诺书(考生本人签名);

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不论是否录取,所

交材料(含成绩单)一律不予退还。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除以上材料还需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 证》。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除以上材料还需提交《少数民族高层次

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

6. 复试安排

(1)笔试

社科学院统一组织笔试考核。笔试时间:3 月 27 日上午 9:30-11:30;笔试

地点:一教 205(二校门北侧)。

(2)面试

社科学院各系所按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分别组织面试。面试将于 3 月 27 日下午-29 日期间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系所或专业学位培养项目另

行通知。

7. 复试考核注意事项: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考试时长 120 分钟,满分 100 分。要求考生 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提前 20 分钟进入考场。笔试命题原则上


以专业综合考核为主,着重考查学生对专业知识的理解和运用能力,以此衡量考

生的基础理论、研究方法和逻辑思维能力等。

(2)面试考核指标包括:教育背景、科研经历、思想状况、对本学科发展 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思维的敏锐性、逻辑思维能力、语言 表达能力、专业基础知识、相关实践能力、总体评价等内容。面试包含对考生外

语听说能力的考查。

8. 其他:

(1)考核期间考生不得录制与考核相关的任何视频和音频等。在本专业复 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2)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相关规定和纪律、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考生, 将取消录取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 及其他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存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

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录取或学习资格。

(3)社科学院以研招信息平台、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 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

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社科学院将在新生入学后 3 个月内,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 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

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5)其他未尽事宜,请见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相关通知。

录取/复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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