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1〕2号)文件精神和教育部、山东省有关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和研究院实际,方案制定和安排如下:
一、复试方式
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我院硕士生复试采用远程网络方式。复试前要准备好2个网络视频设备(2部手机或1部手机+1台带摄像功能的电脑等),一个用于近距离视频面试,一个用于监控复试场所,环境要求和考场规则见附件1和附件2。
二、资格审查
复试前,按照学校招生章程的规定和各专业的报考要求对考生的身份和报考资格进行核查,对不符合相关规定者,不予复试。
资格审查材料包括: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准考证。
3.个人简述。内容包括个人的思想状况、学习情况、获奖情况、科研情况、社会实践经历或工作业绩等,简述内容要真实准确,主要用于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查。
4.本科阶段成绩单。
5.报考资格证明材料。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能证明其应届生身份的证明,如标明学制的学生证、学校教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学制证明、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无学位证的可不提供学位证)。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在2022年研究生入校前可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境外教育本科学生,须提供能证明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或境外教育本科生身份的材料。
(4)以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包括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国家承认学历的高职高专毕业生,须提供本科结业证或高职高专毕业证,以及近3年内须在正式出版的学术期刊(不含增刊)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高水平或具有较高应用价值的科研论文1篇,或作为主要完成者(一般为前三位)取得较高学术水平或较高应用价值的其它科研成果1项。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人员,须提供国家承认的硕士、博士学位证或相应的学位认证报告。
(6)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须按照以上要求提供相应报考资格证明材料,并须提供所在学校研究生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报名确认时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还须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还须提供《男性(女性)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以及能够证明先入学、后入伍的证明材料,如学籍认证报告等。
(9)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供《202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
(10)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还须提供相关加分项目身份、考核合格等证明材料。
6.《山东大学报考硕士研究生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3)。
7.能反映自身科研水平、专业能力、实践能力的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工作表现等材料。
8.签字的考生复试承诺书(附件4)。
以上材料,请考生将彩色扫描件打包通过电子邮件方式于3月21日前发送至whyc sdu.edu.cn,主题以“考生姓名+报考专业”命名。考生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复试内容和录取办法
(一)复试内容
复试时均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复试内容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专业素质主要指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创新能力,以及外语听说能力等。综合素质主要指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社会实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礼仪等。
(1)复试笔试科目
考古学专业:中国考古学
文物与博物馆专业:中国考古学
(2)复试笔试科目参考书目
中国考古学:
《中国大百科全书•考古学卷》、《文物卷》(新版),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2年版;
《中国考古学通论》,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考古学概论》,《考古学概论》编写组,栾丰实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5年2月版。
(3)复试面试内容
以面试方式考核考生的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以专业为单位组成复试小组,逐一对考生进行综合素质考核和专业知识考核,对考生进行初试外语口语和听力进行测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二)录取办法
1.根据各项考试得出的成绩利用下面的计算公式得出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2×95%+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满分100分。
2.根据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得出最终成绩
拟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满分为100分。
(三)其他
复试总成绩为百分制。对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或复试总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以网络方式进行,加试科目为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加试科目,加试科目满分100分,加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取消复试资格或拟录取资格。
复试收费标准为每生120元。复试缴费请参照《研究生复试缴费指南》(附件5)
四、复试安排
1、3月21-22日,审核考生材料。
2、3月21日,组织考生网络测试及模拟。
3、3月23日,正式复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思想政治考核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是复试录取工作的重要内容,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3)在复试的同时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4)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六、录取
(一)依照学校相关规定,本院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复试录取结果将在复试结束经学校审核后在本单位网站进行公示。
(三)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四)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五)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相关规定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体检工作安排在新生入学报到后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相关规定。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七、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及我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其他
未尽事项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大学文化遗产研究院
2022-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