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及湖南农业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各学科实际情况,现将我院 2022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等事宜安排如下:
一、工作原则
根据上级关于疫情防控常态化的相关要求,遵循“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强化复试选拔功能。深化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保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公开。
二、组织领导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吴卫国
副组长:李颂明、沈清武、杨 曙
成 员:秦 丹、王远亮、石星波、刘素纯
职 责:全面负责学院的复试和录取工作,审定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方案;遴选学科专业复试专家组成员;审查复试结果;协调处理复试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过程管理和监控,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2、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
组 长:沈清武
成 员:杨 曙、各一级学科(领域)秘书、杨 辉、
王仁赫
负责制定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组织复试科目的命题工作和试卷的保密管理;统筹复试时间并组织开展培训;考生资格审查;接收调剂工作;复试和录取工作;信息公开工作。
3、学科(领域)复试专家组
组建本学科复试小组,每个复试专家组由不少于 5 名具有副教授以上(含)职称的教师组成(博士学历/学位等同副教授职称),其中导师人数不少于3 人,且至少 1 人必须具备较强的外语听说能力。组长由学科/领域负责人或由学科专业负责人指定的副教授以上人员担任,另设秘书一名,负责记录复试情况,对专家打分表、复试成绩等表格进行整理、统计、上报及相关复试材料的存档等工作;候考官1名,负责核验考生身份及资格审查,向考生发送消息通知、组织考生有序参加面试,负责本组复试场地秩序维护、复试全程网络设备调试与全程录像录音资料的留存。
我院拟成立以下5个复试专家组
我院拟成立以下5个复试专家组
分组 | 学科(专业) |
第一组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第二组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
第三组 | 全日制食品加工与安全专硕:分为二个小组,第一小组负责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专业基础知识测试、英语水平测试(含听力、口语);第二小组负责综合素质能力考核。 |
第四组 | 全日制食品工程专硕 |
第五组 | 非全日制食品加工与安全专硕 |
职 责:负责制定本学科专业的复试方案,对本学科(领域)硕士研究生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4、学院招生工作监督小组
全面监督、检查各学科(领域)复试和录取工作情况,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组 长:李颂明
成 员:沈清武、杨 曙、杨 辉、王仁赫
职 责:全面监督、检查各学科(领域)复试和录取工作情况,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5、疫情防控应急处理小组
制定复试期间疫情防控方案以及突发事件应急方案,落实防控物资,复试场地消毒等。
组 长:杨 曙
成 员:各学科(领域)秘书
职 责:组织全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在加强科学精准防控基础上制定学院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复试中的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学校有关文件执行。明确考点考场的防疫措施,做好面试教师、工作人员的健康监测、登记和新冠肺炎排查工作。要对考试场所统一进行消毒,保证环境卫生和良好通风。
三、复试工作
(一)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1、报考我院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学位类)
2、报考我院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专业学位类)
(二)复试名单及招生计划
1、报考我院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学位类)
学科 门类 |
学科门类名称 | 总分 | 单科 (满分100) |
单科 (满分>100) |
083200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273 | 38 | 57 |
100400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 309 | 43 | 129 |
专业学位名称代码 | 专业学位名称 | 总分 | 单科 (满分=100) |
单科 (满分>100) |
086003 | 食品工程 | 273 | 38 | 57 |
095135 | 食品加工与安全 | 310 | 33 | 50 |
1、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名单请登陆湖南农业大学食品科学技术学院网站(http://spkj.hunau.edu.cn/)通知公告栏查看。
2、招生计划
(三)复试方式
2、招生计划
类别 | 学习 方式 |
学科 代码 |
学科名称 | 统考招生计划 | 是否接受调剂 |
学硕 | 全日制 | 083200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18 | |
学硕 | 全日制 | 100400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 16 | |
专硕 | 全日制 | 086003 | 食品工程 | 12 | |
专硕 | 全日制 | 095135 | 食品加工与安全 | 83 | |
专硕 | 非全日制 | 095135 | 食品加工与安全 | 11 | 是 |
合计 | 140 |
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统一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网络远程复试采用 “云考场”(主平台)、腾讯会议(备用平台)等软件平台进行。远程复试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湖南农业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远程网络复试软硬件及环境等要求说明》。
(四)复试时间
食品科学技术学院2022年硕士生招生复试时间安排
(五)资格审查
食品科学技术学院2022年硕士生招生复试时间安排
类别 | 序号 | 学科代码 | 学科(领域、方向) 名称 |
复试时间 |
学硕 | 1 | 083200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4月4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
学硕 | 2 | 100400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 4月4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
专硕 | 3 | 095135 | 全日制食品加工与 安全 |
4月7日 上午:8:30-12:30 下午:13:00-18:30 晚上:19:00-21:00 4月8日 上午:8:30-12:30 下午:13:00-18:30 |
专硕 | 4 | 086003 | 全日制食品工程 | 4月6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
专硕 | 5 | 095135 | 非全日制食品加工与安全 | 4月3日 上午:9:00-11:30 |
资格审查由学院根据招生简章要求组织实施,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都必须进行资格审查。复试考生要签订诚信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并遵守复试纪律,材料原件于入学复查时再核对,如发现复试考生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所需的材料以电子档形式在复试前通过远程面试系统进行提交,要求详见附件1《湖南农业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远程网络复试软硬件及环境等要求说明》。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提前准备以下电子材料,在复试前通过远程面试系统进行提交。
1.应届考生需准备的材料:
①本人准考证(登陆研招网打印);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大学期间成绩单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无法通过在线验证的,须咨询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更正学籍注册信息);
⑥还未毕业但在 2022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还须验证考籍卡(证)、成绩单,保证 2022年9月1日前可以毕业并符合招生简章规定的其他报名条件;
⑦湖南农业大学 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评价表(加盖单位公章)。
⑧本人手写签名《诚信复试承诺书》
2.往届考生需准备的材料:
①本人准考证(登陆研招网打印);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法通过在线验证获得备案表的,须提供书面学历认证报告);持国外学历报名考生,资格审查时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认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⑤湖南农业大学 2022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评价表(需由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无学习或工作单位人员可在其常住地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开具相关证明)。
⑥本人手写签名《诚信复试承诺书》
3.其它情况
①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如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等)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②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③复试相关表格可在我校研招网下载。
因疫情防控导致部分材料无法办理并提供的,请提交情况说明并承诺后期补交。
(六)缴纳复试费
复试费标准:120元/次,具体缴费方式见《湖南农业大学网上缴纳复试费操作指南》,未在规定时间缴费,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缴费后因自身原因未参加复试的考生,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还。
(七)复试的形式和内容
复试主要以网络视频面试的方式进行,每个考生的总计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 分钟,具体时间可由复试专家组根据面试情况适当调整。
复试内容包括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专业基础知识测试、英语水平测试(含听力、口语)、综合素质能力考核
以及加试(招生简章规定的专业或考生)共五个方面。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主要对考生思想政治表现、时事政策理解、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和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价方式为定性评价,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测试方式:考生根据思政考核内容进行简短汇报及专家随机提问,时间:2分钟以内。
2.专业基础知识测试:开放性考试,以口头回答的方式进行;评价方式为定性评价,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试科目见《湖南农业大学2022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其附件。测试方式: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2题,选择1题作答后由专家根据回答情况提问。
3.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30分,其中听力、口语各15分,以口头作答的方式进行,考官根据互动对话情况进行评价后分别确定成绩。测试方式:由专家小组中的英语面试官提问,考生作答。
4.综合素质能力考核:满分70分,以口头问答的方式进行,一般不少于20分钟,主要对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科研素质和潜力进行考察。测试方式:从综合试题库中随机抽取1题作答及专家提问。
5.同等学力考生 (专科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主干课程。每门满分100分,考试形式为开卷限时考试,统一时间公布考题和回收试卷,考试时间2小时,考生完成作答后,在规定时间内拍照按统一要求在线提交答卷。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卷提交者,视为无效答卷。加试科目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调剂工作
(一)调剂程序
1.学院公布各学科专业缺额。
食品科学技术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缺额
2.考生申请调剂
食品科学技术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缺额
类别 | 学习方式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缺额 |
专硕 | 非全日制 | 095135 | 食品加工与安全 | 4 |
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系统填写调剂志愿。
3.学科专业审核调剂志愿
学院审核调剂考生申请材料,确定调剂考生名单后由研招办统一发放调剂复试通知。
4.考生确认复试通知
考生及时查看“复试通知”并确认。未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复试通知”的,取消相应资格。
5.调剂考生复试及录取
调剂考生复试办法、录取规则与一志愿考生一致。研招办根据学院复试及拟录取结果,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核通过后,在调剂系统里给学生发放拟录取通知。收到“拟录取”通知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须在网上点击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6.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终审,如不符合政策,将取消录取。
(二)调剂条件
1.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相同。
(三)接收调剂规则
1.学校以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考生填报的调剂志愿为依据接收调剂考生。
2.对于同一批次申请调剂我校且报考同一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考生,在符合各学院附加选拔条件的情况下,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考生名单。
3.对于同一批次申请调剂我校同一专业但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由于考生一志愿报考高校差异,考生总成绩不具备可比性,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将以初试成绩为基础,综合考虑考生的学习背景等因素,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4.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硕可以调入专硕,专硕不调入学硕,全日制考生可以调入非全日制,非全日制考生不调入全日制。
五、复试与录取
(一) 综合成绩的计算
复试成绩由英语听力测试成绩(满分15分)、英语口语测试成绩(满分15分)、综合面试成绩(满分70分) 三部分组成,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其中初试成绩权重为70%,复试成绩权重为30%。考生的最终录取以综合成绩排名为准。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70%+复试成绩*30%,各项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
(二)录取规则
1.学院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要求,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健康状况等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⑴ 专业基础知识测试不合格者;
⑵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⑶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有一门不合格者;
⑷ 复试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
⑸ 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⑹ 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
⑺ 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认证者;
⑻ 体检不合格者。
3.我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拟录取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调剂考生必须在拟录取通知发送后的48小时内接收该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一志愿考生默认为接受拟录取。
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学院和学校同意后,可以在2022年6月1日前申请保留入学资格1-2年再入学。
(三)录取类别
1.录取时应确定学习方式、就业方式。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我校全日制招生专业仅招收非定向就业考生,非全日制招生专业仅招收定向就业考生。学习方式及就业方式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2.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往届生须凭《调档函》于6月1日前将全部人事档案寄达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如不能按期将人事档案调寄我校的,须由考生所在学校或学院(系)党委出具书面情况说明,明确档案不能及时调取的理由和档案拟寄出日期(寄达时间不得超过录取当年 8 月 31日)。
3.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根据教育部规定,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须于6月1日前将《湖南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寄达录取学院。协议上的用人单位与网报时填写的用人单位不一致的须作出说明。
4.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不能按期调取人事档案的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5.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不能按期寄达定向就业协议书的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学费及奖助学金
学费标准以湖南省发改委最新文件为准。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部门最新文件执行。
七、体检
学校不统一组织体检,考生自行到所在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其补充规定的要求进行体检,并按要求将体检报告在复试前提交给学院,本校应届毕业生可到校医院进行体检。录取的考生入学后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符合 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
八、复试监督和复议
1.学院的复试工作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和监督,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主要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
2.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名单由研究生院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3.公示期内,考生的投诉、申诉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受理。对投诉和申诉的问题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九、其他要求和说明
1.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按放弃处理。
2.对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的考生,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严肃处理,并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学校),造成不能录取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电话的畅通,以免影响复试、录取等工作,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负责。
4.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一律参照湖南农业大学2022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5.后续有关复试、录取及调剂工作的通知,敬请关注湖南农业大学食品科学技术学院网站(http://spkj.hunau. edu.cn/)“通知公告”栏目。
湖南农业大学食品科学技术学院
2022年4月1日
原文标题:食品科学技术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
原文链接:https://spkj.hunau.edu.cn/xygk/tzgg/202204/t20220401_3166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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