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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考研复试:广东省社会科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时间:2022-03-29 06:28:01    来源: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2022考研复试分数线各院校已经陆续发布,除了关心分数线情况外,同学们还需了解考研复试时间,复试方式,复试所需材料,复试比例,复试流程等信息,需要注意的是,今年仍有部分院校采用网络复试,所以一定要仔细查看所报考院校的复试安排,合理准备好复试,下面是2022考研复试安排_复试时间_复试方式:广东省社会科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
 
根据《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号)、《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和我院实际情况,特此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管理
 
(一)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与录取工作,对硕士生复试工作进行监督。
 
(二)各学科导师组按照“三随机”原则组织复试(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考官组专家、随机抽取复试试题)。考官应由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的人员组成。每个复试考官组专家不少于5名,其中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名,含主考官一名,另外配备秘书1名。复试考官组应认真履行对本学科专业招生复试工作的职责,对本学科专业考生的复试录取结果负责。对于考生就复试结果提出的质疑或异议,复试考官组依相关规定向考生做出解释。
 
二、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一)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初试成绩符合国家A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者,可参加复试。
 
(二)调剂考生的基本条件和原则
 
1.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国家A区分数线。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 视为相同)。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可视为相同,且按数学一、二、三顺调。
 
4.满足教育部有关调剂的其他要求。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须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5.优先选择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较强、综合素质良好的生源。
 
三、资格审查
 
复试考生应于4月10日12:00前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材料以原件扫描件的形式,通过邮件提交【 1.将资格审查材料按照顺序整合成一个PDF文件(命名为姓名—资格审查材料)。2.将复试补充材料按照顺序整合成一个PDF文件(命名为姓名—复试补充材料)】,以“附件”形式发送邮件至邮箱:y87645171@163.com,邮件标题格式:“专业—姓名—复试资格材料”,入学复查时核对原件。
 
(一)资格审查材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照片。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或公安局开具的证明。
 
2.手持身份证照片面的展示照片。
 
3.初试准考证扫描件/照片。
 
4.学籍学历证明
 
应届生应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http://xjxl.chsi.com.cn/index.action)。往届考生应提交学历认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rz)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
 
5.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原件应加盖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复印件应有“原件复印”并加盖原件存档单位公章)。
 
6.应届生应提供学生证。
 
7.往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8.在读研究生应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9.《广东省社会科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远程网络复试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
 
10.《广东省社会科学院报考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表》(见附件)
 
(二)复试补充材料
 
根据复试要求,我院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察,考生请提供大学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社会服务等相关补充材料,作为复试综合素质能力评价的评分依据。
 
以上材料,复试前提交原件扫描件,入学复查时核对原件。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被取消复试资格。资格审查材料不退回。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四、复试方式、内容及评分
 
(一)复试方式
 
1.复试方式:采用腾讯会议平台进行网络远程复试。考生端软件平台使用办法、复试流程等相关要求另行通知,请关注我院官网通知。
 
2.复试总分:100分。
 
3.考核时间:每位考生的复试总时间不少于20分钟。
 
4.考核办法:通过网络远程复试进行。按照三随机复试考官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逐个考核,考生当场回答问题,必要时,复试考官组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
 
5.复试差额:招生人数与复试考生人数比例为1:3。
 
6.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复试开始前,考生在研招办的组织下,集中进行随机抽签确定考试顺序。
 
7.随机确定复试考官组专家:复试专家由研招办组织抽签,随机分配进入各专业的面试小组。
 
8.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复试开始前半小时,试题专管员从保密室领取试题分发到面试组,考生指定编号由复试考官组组长为其抽取题目,并向考生宣读、出示题目。每道题目一经使用立即销毁,不得重复使用。
 
(二)复试内容
 
复试考核内容由外语能力考核、专业素质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三部分构成,采取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
 
1.外语能力考核(4分钟,30分)
 
重点考核考生对外语基本知识的掌握、表达能力。考生使用英语进行口头测试,复试考官组专家根据考生表现给出得分。
 
2.专业素质能力考核(10分钟,60分)
 
 
考核内容:重点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以及对专业理论及相关知识的掌握是否扎实;考查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等。
 
3.综合素质能力考核(6分钟,10分)
 
重点考查考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发展潜力、创新精神、科研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以及参加文化体育活动、公益劳动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首先考生进行不少于3分钟的个人情况口头汇报。主要汇报本科阶段课程学习,毕业论文,科研情况,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应以课程学习和科研情况为汇报重点。复试专家根据考生汇报情况进行提问,考生进行口头作答,复试专家根据考生既往和面试现场表现情况给出得分。
 
(三)考核评分
 
每位考生复试结束后,由复试考官组专家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复试考官组专家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复试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五、复试成绩及录取
 
(一)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二)录取优先级为第一志愿上线复试合格考生>调剂复试合格考生,同时参加复试,依据总成绩分别排序,从高到低顺次确定拟录取名单和备录取名单。第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录取后,剩余招生指标再用于录取调剂生。
 
(三)如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未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者(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或复试违规违纪者。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者,以及其他不符合录取规定者。
 
5.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网上拟录取通知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院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接到拟录取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以通知要求为准)登录系统进行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六、复试时间
 
各学科专业复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我院官网通知。
 
七、信息公布
 
在我院官网公布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安排。
 
拟录取名单在院官网公示十个工作日。
 
八、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在院公示拟录取名单期间,拟录取的考生需向研招办邮寄医院(二级甲等以上)的体检报告原件(近3个月内有效)。体检报告须有医院体检合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录取考生入学时须参加院组织的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
 
九、其他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相关证明,并向研究生部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其他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入学三个月内,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在复查中表现差异大的,应进行严格审核和调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确认冒名顶替或考试舞弊的,移交有关部门严肃处理,并进行责任追究。
 
十、咨询、申诉及监督
 
考生对复试结果持有异议者,应在复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报告向研究生部研招办提出复议请求;涉及招生政策和原则,研招办工作人员应立即予以答复;涉及复试成绩等有关问题,研招办调查后,报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在受理复议后予以答复。
 
(一)招生咨询
 
研究生部研招办
 
电话:020-87645171
 
邮箱:y87645171@163.com
 
(二)申诉
 
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电话:020-87645146
 
(三)监督
 
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监察室
 
电话:020-38803230
 
原文标题:广东省社会科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原文链接:https://www.gdass.gov.cn/MessageInfo_921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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