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规范开展调剂复试,确保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如下:
一、招生计划
根据国家人才需求、学校培养条件和生源报考等情况,确定我校各专业拟招生计划。
二、信息公开
为保证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我校研究生复试录取相关信息将在网上平台公开公示,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
三、组织领导
成立校、院两级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分管副校长为组长、纪检监察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校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各学院成立由院长为组长、学科方向负责人5-7人组成的学院招生调剂、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的调剂、复试工作,集体研究招生事项,同时指定专门工作人员负责研究生调剂、复试的安排、落实工作。
四、复试分数线
一志愿上线生源充足的专业及“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由学校划线,其它专业执行国家线。
招收破格考生申请的专业仅限于非全日制专业,破格条件另行公布。
五、复试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六、 复试方式
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主要采用面试。复试主系统为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备用系统为腾讯会议。考生一般需要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并按照学院要求做好设备和软件的安装调试。基本要求如下:
网络及设备要求:应提前准备稳定顺畅的联网途径(宽带网线、WiFi、4G手机流量),准备一台笔记本电脑(或PC+外接摄像头和麦克风,Windows7以上版本,支持Mac)和一部手机。
环境要求:考生需要在安静明亮的房间独立进行远程面试,周围环境不得对复试产生干扰。需保证房间内网络信号质量满足视频通话需求。复试过程中,复试房间内除本考生外不能有其他人员。视频背景必须为真实环境。
位置要求:考生正向面对主机位,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中,保证面部清晰可见,不佩戴口罩和耳饰,头发不可遮挡耳朵。副机位从考生侧后方拍摄(与考生后背面成45°角),确保可拍摄考生本人和电脑屏幕。
纪律要求:除复试需要打开的软件,不允许再运行其他网页或软件,设备须处于免打扰状态,保证复试过程不受其他因素干扰或打断,不得与外界有任何音视频交互。复试期间考生不得录屏录音录像。
考生须按照《江苏科技大学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远程网络复试承诺书》、《江苏科技大学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远程网络复试考场规则》中规定的事项规范自身行为,如有违规行为,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罚决定。
复试期间如发生设备和网络故障,应立即联系报考学院,根据要求启用备用系统或其他操作。
七、 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考核和专业综合面试两部分,其中:
①专业课考核。原专业课笔试转为面试方式进行,内容仍为原专业课笔试科目相关内容,具体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满分150分。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工程管理、项目管理及工业工程与管理复试时要测试思想政治理论,思想政治理论采用面试方式,满分按50分计,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专业课考核(含政治测试)的试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②专业综合面试。包含外语口语、听力及专业综合知识面试。专业综合面试总分为150分,其中,外语口语加听力满分共50分,专业综合知识面试满分100分。专业综合面试(含外语口语、听力)可由面试小组成员随机提问,考察考生专业综合能力和外语水平。
③加试。高职高专、本科结业等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测试;成人教育应届本科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要加试1-2门专业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具体加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加试每门满分100分,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加试成绩不及格者一般不予录取。加试采用网络笔试方式,考生须全程在远程监控下进行,具体由各学院组织安排。
八、复试组织
1.复试工作由各学院具体组织实施。原则上在3月25日前完成首批复试,在4月30日前完成末批复试。
2.复试前,考生应按要求提供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学院将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3.如有必要,学院可对考生进行再次复试。
4.在复试前对考生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考中采取“一平台”(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小组成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
5.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村官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的加分考生还应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6. 拟录取考生的体检由考生在所在地三级甲等医院进行,拟录取后下发录取通知书前,交至拟录取学院备案(可电子版)。
7.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论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出具,须加盖印章(思想品德考核表可电子签名或盖章,考生可电子版上传后由学院接收)。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学院建议、学校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复试成绩
1.考生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按综合成绩高低确定拟录取名单和备选名单。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70%+复试总成绩*30%,其中:
复试总成绩=专业课考核成绩+口语与听力总成绩+专业综合知识面试成绩+思想政治理论成绩(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工程管理、项目管理、工业工程与管理考生)。
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调剂
1.调剂考生应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②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③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④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⑤有专门规定的从其规定。
2.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
3.所有调剂考生须经过国家调剂系统,不经过国家调剂系统的考生不予录取。
4.首次调剂未能调满的专业,可再次组织调剂复试。
5.拟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由各学院网站公示。
十一、定向就业
报考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应按要求提供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
十二、录取
1.学校将根据复试结果、思想品德考核结果、学籍学历审查等情况确定各专业最终拟录取名单,上报教育部审批。
2.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对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3.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十三、考风考纪
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校纪检部门监督申诉电话:0511-84402290
研招办招生咨询电话:0511-84402362
江苏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