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管理机构
1、成立隆平分院(以下简称分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分管分院的领导为组长,小组成员由分院领导和监察审计部门负责人等担任,负责分院复试重大事项决策、制定和实施分院复试具体工作方案。
2、分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复试监督小组,由监察审计部门负责人任组长,小组成员由分院党总支书记和纪检委员等担任,负责分院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二、复试分数线
类别 | 学科门类 | 总分 | 政治理论 | 外国语 | 专业一 | 专业二 | 备注 |
学术学位 | 理学[07] | 320 | 55 | 55 | 85 | 85 |
三、招生计划及上线人数
招生专业 | 招生总数 | 已招推免生数 |
071000生物学 | 37 | 16 |
复试名单详见附件一
四、资格审查
请考生于3月28日前按以下顺序排列提交各项电子版材料(扫描件建议以PDF格式上传),电子档材料压缩包以“姓名+2021年隆平分院硕士复试”命名发送至分院研招办邮箱2990897126@qq.com。
相应的纸质档复印件一份邮寄至: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远大二路892号湖南大学研究生院隆平分院大楼(湖南省农科院科技交流活动中心)二楼209室,联系人:招生办易老师,电话15874981858。
(1)考生准考证;
(2)本人居民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
应届生:学生证(或学校教务处开具的学籍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往届生: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专科起点获本科毕业证或者专升本的考生还须提交专科毕业证;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同等学力考生还需提交:a.近三年在CSCD 或CSSCI、核心库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b.辅修所报考专业的全部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c.近三年参加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单(须达到了425分以上)。
(4)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须由所在高校教务处或档案管理部门加盖红章);
(5)外语水平证明(大学英语四级、六级、托福、雅思、PETS等成绩单);
(6)获奖证书;
(7)公开发表的论文及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提纲等;
(8)参加社会实践、公益事业等证明及其他可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
(9)《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二(本人亲笔签名)
五、复试方式与复试时间
1、复试形式:采取远程网络复试方式,使用我校统一选用的软件平台--南软研究生招生在线面试平台。
2、平台系统测试时间:2021年3月29日
3、复试具体时间安排:2021年3月30日
六、复试内容与分值
复试包括专业测试、综合面试和语言测试三部分,总成绩为240分。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为30分钟。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网络复试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处理。
1.专业测试(100分,15分钟)
主要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共100分。将从题库随机抽题,现场作答。
2.综合面试(120分,10分钟)
主要考察考生的思维、反应、表达、创新等方面的能力和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心理健康状况以及从事社会公益工作等情况,共120 分。
3.语言测试(20分,5分钟)
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共20分。
七、复试规则
七、复试规则
1.按“ 两识别(人脸识别和人证识别)、 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三随机(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小组成成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原则进行考生信息审核及复试组织工作。
2.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3.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复试全过程须进行录音录像,影像资料保存时间为一年。
八、录取与调剂
(一)录取规则
1、分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总分(即初试成绩、复试成绩之和)排序,从高到低择优确定拟录取建议名单。考生总分相同的,按复试成绩高低择优录取,复试成绩仍相同的,按复试成绩的综合面试成绩高低择优确定拟录取建议名单。
2、复试成绩低于144分的考生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的任一门成绩低于60 分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政治素质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3.分院公布拟录取名单后,如果出现考生放弃录取资格的情况,分院将在该专业候补考生中按照分院录取原则以及考生意愿进行补录。
4.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未按时与分院进行复试确认、未按时缴纳复试费、招生过程中任何环节弄虚作假及面试过程信息泄露者,一律不得录取。
5.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远程网络复试的考生按弃权处理。
6.调档: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调档至我校。
(二)调剂
我院学科专业不接收校内外调剂。
九、信息公开
分院将在本分院的网站公示复试名单及成绩、拟录取建议名单,拟录取建议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无误后报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审核,最终录取结果以学校公布的拟录取名单为准。
十、考生复试须知
1.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分院要求上传并提交材料。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复试及录取资格。
2.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须通过学校缴费平台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为 120 元/人次。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具体缴费平台及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3.准备好配备有清晰摄像头的电脑或手机设备,并提前下载安装好面试软件,完成注册、实人认证、准考信息及承诺书确认、面试材料提交、摄像头及麦克风调试等操作。设备需保证电量、存储空间充足,面试期间建议连接优质Wi-Fi网络,关闭移动设备通话、录屏、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
4.面试场地应保证照明良好、不逆光,环境安静,不得出现除考生外的其他无关人员。面试时,考生应正对摄像头、保持坐姿端正,保证摄像头可清晰拍摄到上半身。面试期间,考生不得佩戴耳机,眼睛不可离开屏幕,不可切换面试界面。考生若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及时联系分院寻求支持和帮助。
十一、体检
考生体检在入学报到后进行,由学校医院组织实施,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
十二、咨询、申诉及监督
1. 信息查询:复试、录取等信息可在分院和学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湖南大学研究生院网址:http://gra.hnu.edu.cn/index.htm
2. 申诉:申请人对院系硕士生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院系书面形式具名提起申诉,若申诉人对答复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
3. 咨询及申诉联系方式:
分院咨询电话:0731-84691831,易力雄老师
研究生院招生办:0731-88822856;
电子邮箱yzb@hnu.edu.cn(邮件标题请注明:2021年研招录取)
4.监督: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始终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如发现有违规违纪情况可向分院复试监督小组或者学校监察处反映。
分院复试监督小组:0731-84691362
学校监察处:0731-88821680
十三、其他
1.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硕士研究生,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学校不安排住宿,不享受学校有关奖助。
2.本办法由分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由分院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若与学校相关规定有异议处,按学校规定执行。如有未尽事宜,经分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商议后公示。
附件1: 2021年隆平分院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附件2: 诚信复试承诺书
附件二:
承诺人:
2021年x月x日
附件一:
2021年隆平分院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考生编号 | 考生姓名 | 报考专业 | 报考研究方向 |
105321430707337 | 易希 | 生物学 | 植物遗传学与品种培育 |
105321321307346 | 严启玲 | 生物学 | 杂草生物学与防控 |
105321430707356 | 申丹 | 生物学 | 食品生物化学 |
105321430707357 | 徐赛青 | 生物学 | 食品生物化学 |
105321413407378 | 孙畅 | 生物学 | 食品生物化学 |
105321620507333 | 田钧友 | 生物学 |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
105321430707335 | 杨蓉兰 | 生物学 |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
105321611407380 | 郝丹丹 | 生物学 | 食品生物化学 |
105321431507342 | 刘章扬 | 生物学 | 杂草生物学与防控 |
105321432707344 | 李望清 | 生物学 | 植物遗传学与品种培育 |
105321530307379 | 王雪 | 生物学 | 食品生物化学 |
105321430707334 | 聂阳阳 | 生物学 | 生物资源学 |
105321430707339 | 李靖 | 生物学 | 植物遗传学与品种培育 |
105321413607349 | 刘娜 | 生物学 |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
105321432507363 | 朱婕 | 生物学 | 食品生物化学 |
105321430707354 | 葛帅 | 生物学 | 食品生物化学 |
105321330107374 | 吕想 | 生物学 | 食品生物化学 |
105321430707336 | 汪晴 | 生物学 | 植物杂种优势利用 |
105321321107372 | 郭智鑫 | 生物学 | 食品生物化学 |
105321431407341 | 张志文 | 生物学 | 植物遗传学与品种培育 |
105321360107347 | 郭盛 | 生物学 | 植物遗传学与品种培育 |
105321430707338 | 刘梓琦 | 生物学 | 植物遗传学与品种培育 |
附件二:
诚信复试承诺书
我是参加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考生,在此我郑重承诺:
1.我已清楚了解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并承诺严格执行。
2.我已清楚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
3.我承诺提交的复试资格审核材料真实有效。
4.我承诺复试过程中,没有其他人员进行协助。
5.我承诺复试过程中,本人不对复试过程进行录音录像或截屏。
6.我承诺复试中或复试完成后,不将复试内容向其他考生透露或在网络传播。
7.我已清楚了解,在复试过程中如有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承诺人:
2021年x月x日
原文标题:2021年隆平分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原文链接:http://lpbhnu.hunaas.cn/cn/summary/info_18.aspx?itemid=338
以上就是“2021考研复试安排_复试时间_复试方式:湖南大学2021年隆平分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的全部内容。其他院校的2021复试录取安排可戳→【2021考研复试:各院校复试时间_复式方式_复试考试内容汇总!】
以上就是“2021考研复试安排_复试时间_复试方式:湖南大学2021年隆平分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的全部内容。其他院校的2021复试录取安排可戳→【2021考研复试:各院校复试时间_复式方式_复试考试内容汇总!】